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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灵修版)

 

1095 圣经对君王的整体见证

若有人反对说,顺服邪恶君王是神专门给以色列人的命令,这是虚妄的想法。因为主耶和华吩咐「我将这些地都交给我仆人尼布甲尼撒的手」,「因此服事巴比伦王便得存活」(耶27:6,17),我们当注意此命令的理由。既然主已经将国赐给了君王,这是明显的,所以我们不可怀疑谁是我们应当顺服的人。主一旦兴起任何人为君王,他向我们宣告是他要这人作王治理。这是圣经整体的见证。所罗门王在箴言中说:「邦国因有罪过,君王就多」(箴28:2)。约伯记也记载:「他放松君王的绑,又用带子捆他们的腰」(伯12:18)。我们若承认王权是主所赐的,则我们必须顺从王权才能存活。

耶利米书也记载主耶和华命令他的百姓,为巴比伦求平安,因为他们被掳到那里去,他们要为巴比伦求告他,因为巴比伦的平安就是他们的平安(耶29:7)。看哪,以色列人一切的财产被抢夺,从自己的家里被赶出去,被掳到外邦,落入极其可悲的捆绑,然而他们受到吩咐要为那征服他们的代祷求福。这并非如同其他经文吩咐我们要为逼迫我们的代祷(例如太5:44),乃是要使那外邦之国得享太平,好让他们也能在其统治之下兴旺。

照样,虽然大卫已经蒙神呼召指定作王,并蒙神的圣油所膏,然而当扫罗不公不义的逼迫他时,他仍尊敬那追杀他的扫罗,因神立扫罗作国王,其尊荣是神圣不可侵犯。大卫说「我的主乃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他,因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又说「我却爱惜你说:我不敢伸手害我的主,因为他是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4:6,10)。又说「有谁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而无罪呢?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他或被耶和华击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战阵亡;我在耶和华面前,万不敢伸手害耶和华的受膏者」(撒上2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