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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灵修版)

 

 

0480 信心的对象是基督

信心的对象是基督

        我们对「信心」若有较清楚的定义,就容易明白所讨论的这些内容,也使读者明白信心的力量和性质。我们复习前面所说过的:

        第一,神借着律法向我们宣告我们所当行的;我们若违犯律法的任何部份,则律法所宣告的恐怖永死刑罚,必临到我们。

        第二,按照字句来遵守律法,不仅是困难,更是超乎我们的力量,绝非我们能力所能做到的;所以,我们若看看自己的本相,思想我们配得什么,就毫无盼望可言;乃是被神弃绝,并伏在永死刑罚之下。

        第三,只有一个救法能救我们脱离这悲惨灾祸,就是:救赎主基督来拯救我们,因为天父出于他无限的良善慈悲,借着基督的手来怜悯我们,定意施行拯救。只要我们以坚定的信心领受他的怜悯,并以坚固的盼望投靠他。

        现在我们应当查考此信心的性质,我们这些蒙神收纳为儿女的人,是以此信心领受天国的福分;因为如此伟大的救恩成就在我们身上,绝非人的意见或劝服所能办到的。我们也必须更加细心热诚考察信心的真实特征,因为关于此点,现今有许多人受迷惑落入危险。事实上,当大多数人听到「信心」此词时,所理解的只是停留在同意福音的历史事实。其实,当信心在各学派中被讨论时,他们只说神是信心的对象,并借虚幻臆测误导可怜的人们陷入迷途,而没有引领他们达到正确目标。 

        因为「神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里」(提前6:16),基督必须作我们的中保。基督称自己为「世界的光」(约8:12),也称自己为「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基督,没有人能到父神那里去,他是我们「生命的源头」(约14:6;诗36:9);惟有圣子和圣子所愿意指示的人,才认识圣父(路10:22)。保罗据此宣告「不知道别的,只知道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林前2:2)。保罗在使徒行传二十章叙述他所传讲的是「信靠基督」(徒20:21) 。另外也引述基督的话:「我差你到外邦人那里去,要叫他们……得蒙赦罪,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徒26:17-18)。保罗也见证:神的荣耀在基督身上向我们显明,这即是「叫我们得知神荣耀的光,显在基督的面上」(林后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