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9 政府官员应当作神忠心的用人
政府官员应当继续不断存记在心,记住自己是神的用人,因为这能激励他们尽忠职守,并且使他们大得安慰,减轻他们在职务上许多的辛劳。因为当他们知道神设立他们执行公义时,他们应当以何等的热心来要求自己行事正直、谨慎、温柔、节制、清白!当他们被告知他们的审判庭是属于永生神的宝座掌管时,他们怎敢徇私舞弊作出贪赃枉法的事呢?当他们明白自己的口是述说神真理的器皿时,他们怎敢宣告不公平的判决呢?当他们知道神指派他们的手记录神的大能作为时,他们的良心怎能容让自己的手签下邪恶的法令呢?
综上所述,只要他们记住自己是神的代表,就应当十分谨慎的、热切的、努力的,向人民表达出神的护理、保护、仁慈、良善、公义之缩影。他们也应当不断的思考,既然「懒惰为主耶和华行事的,必受咒诅」(耶48:10),那么蒙召作司法行政的领袖之人,行事奸诈的必受更大的咒诅。因此,当摩西和约沙法劝审判官尽其职责时,就以此为最有力的说服(如前所引用之申1:16所说):「你们办事应当谨慎;因为你们判断不是为人,乃是为耶和华。判断的时候,他必与你们同在。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没有不义」(代下19:6-7)。
圣经也记载:「上帝站在有权利者的会中,在诸神中有审判」(诗82:1)。其目的是要这些审判官,当他们认知自己是神的使者,并且此后必要为自己所作的一切向神交账,这就令他们振奋不已。这样的警戒也应当使他们特别注意,因他们失职犯错,则不但是行恶冒犯人,也是侮辱神自己,因为使神圣的审判受玷污(赛3:14-15)。并且当他们想到自己所从事的并非不敬虔的,或与神的仆人无关的事,反而是至圣的职分(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表),这就能成为他们极大的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