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8 政府官员的职分是神所命定的
主不仅见证他认可和接纳政府官员的职分,他也用最高贵的称号尊荣这职分,叫我们看重之。我们举例提出几个称号:旧约圣经称审判的长官为「诸神」(出22:8;诗82:1,6),所以任何人不可以为如此的称号是无关紧要的。因为这称号表示他们是神自己命定,授予他们权柄,他们是神的代表,代表神治理人。这不是我们自己凭空捏造的,乃是基督亲口的解释。他说「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约10:35)。基督在此的意思岂不是说,是神交付他们权柄在官员职分上事奉他,并且(就如摩西和约沙法对他们指派在犹大每一城市的审判官所说的话)他们判断不是为人,乃是为神作判决(申1:16-17;代下19:6)?
神的智慧借所罗门的口所宣告的,也是表达同样的目的,即「帝王借我坐国位;君王借我定公平。王子和首领,世上一切的审判官,都是借我掌权」(箴8:14-16)。这就是说:在地上治理万事的权柄,是在君王官长的手中,这并非来自人的堕落悖逆,乃是来自神的护理和圣善的预定。因为神喜悦以这样方式管理人间的事,如同神与他们同在,也带领法律的制定、在法庭中施行公正。
这也是保罗清楚的教导,因为他把「治理」列在神的恩赐之中(罗12:8),这些恩赐是照神的旨意所分配给各人的,是基督的仆人用来造就教会的。虽然保罗在此经文中是专指教会中责负执行惩诫的长老(这职分在哥林多书信中被称为「治理事的」,林前12:28),然而既因属世的政府显然也有同样的治理目的,毫无疑问的,各种的公义治理都是他所推荐的。
当保罗进而专门讨论政府的权柄时,他更加清楚教导说「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以及「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罗13:1-2)。他接着说作官的是神的用人,称赞行善的、刑罚作恶的(罗13:3-4)。我们也以一些敬虔为例,其中有君王,例如大卫、约西亚、西希家;还有其它作主治理者,如约瑟以及但以理;又有一些统治以色列人的官,例如摩西、约书亚,以及士师。主已宣告他认可他们的职分。所以,任何人都不可怀疑政府官员的权柄是来自神的呼召。这呼召在神面前不但是圣洁合法,并且在世人的各种召命中,是最神圣尊荣的。
主张无政府主义者反对说,虽然在古时君王和士师治理无知的百姓,然而那压制人的治理方式在今日是完全不合适的,因与基督的福音所带来的完美是矛盾的。这种说法不但显露出他们的无知,也显露他们邪恶的傲慢,因为他们虽然宣称自己已经完美,在他们身上连这完美的百分之一也看不到。不论他们是何许人,反驳他们并不困难。虽然大卫劝所有的君王和统治者当以嘴亲子(诗2:12),他的意思并非说他们应该放下自己的权柄而退位隐居,乃是劝他们将神所交付他们的权柄伏在基督之下,好叫基督在万有之上作主。同样的,当以赛亚说「列王必作教会子民的养父;王后必作其乳母」(赛49:23),他并没有夺去这些君王领袖所应得的尊荣。反而以高贵的名号称他们是敬拜神之敬虔圣徒的保护者;因为那预言是指基督的降临。
我们暂且不谈圣经上众多提到统治者的权柄出于神的经文(诗21,22,45,72,89,110,132篇)。最明显的是保罗对提摩太的吩咐:教会在公共聚会中应当为君王代祷,他立刻加上原因「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提前2:2)。他借此话把教会的安宁交在他们的保护和关怀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