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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灵修版)

 

1044 神甫只准百姓领圣餐的饼,不准领杯

教皇党徒也弄出另一规定,以诡计从神的百姓手中偷窃夺去一半圣餐。他们禁止分杯(主宝血的记号)给平信徒与俗人(他们以此称呼神的百姓,他的群羊产业,彼前5:3),竟然将领受主的杯当作特权,只给予少数神甫(剃发和受膏抹之祭司)。永生神的诫命是众信徒都要喝这杯(太26:27);然而人竟敢以自己新奇且相反的法规,取代废弃了神的命令。他们以法令颁布:不是每一人都应喝主的杯。

他们为显示自己并非无理反抗神的吩咐,就狡辩说:如果让所有信徒都领主的圣杯,则会造成某些危险的情况;这等于是说神在他永恒智慧中,没有预知或想到这些危险会发生!然后他们又狡猾的推论一个记号足以代表两个:「我们若吃主的身体,这是他的整个身体,并且基督与他的身体是分不开的。所以,根据共存的原则,身体也包括血」。由此可见,我们人的思想非同神的思想,只要稍微放松缰绳,人的思想立刻就开始放荡撒野!

主拿着饼说这是他的身体;他拿着杯说这是他的血。然而人的理智却大声反对说;饼是血,酒是身体。这等于是说,主毫无理由的以言语和记号,区分自己的身体和血。他拿着饼或举杯时,并非说「这是我」,乃是说「这是我的身体;这是我的血」。为了安慰我们软弱的信心,主设立杯,是与饼分开,为要教导我们:主不但足以满足我们所吃的,也满足我们所喝的。若是夺去一部份,就只能在主里面得着一半的养育。因此,他们欺骗了敬虔的信徒,因为基督所赐给我们的双重印证来坚固我们的信心,是缺一不可的。因此,我们完全不理会他们的谬论,反而必须紧紧抓住基督以双重的凭据,设立圣餐所赐给我们的福份。

教皇党徒狡辩说,不能根据圣经所记载的单一事件,定立教会所当遵守到永远的准则。然而当他们称主的命令是单一事件,他们是在说谎。因为基督不仅提供这杯给门徒,也命令使徒以后应当如此行。因为基督所吩咐的话是「你们都喝这个」(太26:27),「你们每逢喝的时候,要如此行」(林前11:25),这是固定的准则,历代教会必须遵行。他们逃避问题的提出另一狡辩:当时主已经拣选了使徒,并安排他们作「献祭者」,基督只允许他们可以领圣餐的饼与杯。

我们要请他们回答五个问题,因为他们无法回答,他们的谎言立刻被揭露出来。第一,他们这样解释是根据那一处经文?其实没有任何圣经根据!圣经记载十二个人与基督一同坐席(太26:20),然而没有称他们为「献祭者」,唯有基督才是献上自己为赎罪祭;若说使徒是献祭者,则是抹杀了主基督的尊严。(天主教认为每次圣餐时,都是神甫在献祭赎罪。)基督亲自将圣餐分给十二使徒,同时吩咐他们应当继续如此行,彼此擘饼分杯。

第二个问题是,从初代教会(那是比较好的时期)使徒之后千年之久,教会信徒都毫无例外的领受饼和杯,难道古代教会不晓得基督吩咐让什么人领受他的圣餐饼杯吗?他们不回答或回避,是极大的羞辱!教会历史记载以及古代作者的书籍,都充分的证明这事实。特土良说「人的身体领受基督的身体和血的喂养,好让他的灵魂被神滋养。」安伯若修主教对犯罪的提尔多修皇帝说「你要用这样的手接受主圣洁的身体么?你胆敢用你的口喝他宝血的杯么?」耶柔米说「神甫施行圣餐,并将主的血分给众百姓。」屈多梭模说「在律法的时代中祭司吃一部份,百姓吃一部份;然而如今不是这样,乃是主的身体和他的血提供给所有的人。整个圣餐都是祭司和百姓一同领受的。」奥古斯丁在多处有同样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