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7 禁食的真义,破除有关禁食的迷信,禁食毫无功德
为了避免对禁食的误解,我们应当对禁食下清楚定义。我们知道禁食不只是饮食上的约束禁制,也有其它涵意。敬虔的人在一生中都应当表现简朴和谨守,他们整个一生要尽其可能的显出禁食的特征,即属灵生命的节制谨守。然而除此之外,另有一种禁食是暂时的,我们从自己的日常生活中,选择一天或特定时期,禁戒一些事物,定意在饮食上比平常严格约束自己。这包括三件事情:禁食时间、食物质量、食物分量。所谓时间,是指我们应当实行禁食的时段,为了操练达到目的。如有人为了迫切的严肃祷告而禁食,就应当在祷告时间内停止进食。质量是指我们应当避免一切豪华食物,吃普通简单的为满足,当避免以精致美食刺激胃口。分量的原则是指在禁食时应当吃的比平时少,只为了身体需要,不是为了享受。
然而,我们总要儆醒谨防任何迷信渗入禁食,因为这在过去对教会造成极大伤害。我们宁可没有禁食,也不可以邪恶迷信来禁食。除非牧师忠于圣经谨慎的教导,不然信徒将重复不断陷入世人的迷信。有关禁食的迷信错谬,必须防范三方面。第一,牧师总是当以约珥的劝诫「要撕裂心肠,不撕裂衣服」(珥2:13)来警戒会友,神并不看重禁食本身,除非人内心真实悔改,痛恨己罪而自卑,因敬畏神而真实忧伤。事实上,禁食只是次要辅助,并无其他用处。因为神所最憎恶的,就是人以外在仪式表现取代内心的洁净。因此,以赛亚严责犹太人的假冒为善,他们心里窝藏不虔不洁,以为只要禁食就能讨神的喜悦。「这样禁食岂是耶和华所拣选?」(赛58:5-6,7-12)。假冒为善的禁食不但是徒劳无益的空洞迷信,更是极可憎恶的。
第二,基督徒应当避免的罪恶,是将禁食当作有功德的行为或敬拜神的方式。禁食本身是无关紧要的事,除非它被正确使用帮助达到目的。将禁食本身与神所吩咐我们的命令(必须遵守的诫命)混为一谈,是极为有害的迷信。这就是古时摩尼教徒的愚妄迷惑。奥古斯丁反驳他们,明确教导禁食必须合乎圣经的目的,否则就不蒙神喜悦。第三,应当避免高举禁食,这也许不是出于邪恶的动机,却仍是非常危险,即将禁食当作是信徒的主要责任,要求信徒严格实行,且毫不保留的称赞禁食。因此误导人以为他们禁食是作了高贵的事。古时作家在这事上始作俑者,因他们撒了某些迷信的种子,导致后来教皇专制规定禁食有功德。他们的著作中,有时对禁食有冷静智慧的教导,但是后来的叙述重复出现对禁食的过度赞美,并将之视为主要美德。
教会历史显示,后来到处都是迷信四旬斋戒(复活节之前禁食四十日)。老百姓以为这禁食仪式是事奉神的特殊表现,并且教牧领袖称赞其为圣洁效法基督的禁食。正好相反,基督的禁食四十日,不是立下榜样给人遵守,乃是要在起始传福音时,证明福音不是来自人的教义,而是天上差遣来的(太4:2)。令人惊讶的,这幻想「效法基督」的谬论(虽然多次被明确的反驳)竟然渗入教会,误导有判断力的人。圣经没有记载基督经常禁食(若他特意设立每年禁食四十日的法规,他就会经常禁食),圣经只记载基督一次的禁食,是在他预备自己开始传福音之时。他也没有用人的方法禁食,假若他希望人效法他的榜样,他就会照人的方法如此行。基督所行的乃是要万人注目仰望他,而不是激发他们热衷效法他禁食。
最后,他禁食的原因与摩西在西乃山上的禁食四十昼夜一样,摩西从主的手中领受律法(出24:18;34:28)。那神迹在摩西身上彰显,为要证明律法的权威;在基督身上彰显同样的神迹,显示福音的权柄不低于律法。自摩西那时候以来,从来没有人想以效法摩西作借口,在以色列百姓中设立如此禁食的形式。并且没有任何圣先知和列祖效法这四十日禁食,虽然他们热心遵行一切敬虔的操练。圣经记载以利亚四十天不吃不喝(王上19:8),惟一的目的是要向以色列人宣告,神兴起他为了恢复律法,因为当时几乎所有以色列民都已离弃了律法。
所以,借口将禁食描述效法基督的榜样,不过是出自愚昧的狂热以及全然的迷信。并且东西方各地流行的禁食作法也不相同,日期不一,有的只吃面包和水,有的加上蔬菜,也有吃鱼与家禽,有的什么都吃,仍说自己禁食,真是胡作非为。教皇党徒颁布禁食法规,捆绑人的良心,伪装禁食(在斋戒期间不准许吃肉,却大吃大喝其他山珍海味),毫无真实敬虔与规矩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