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62 轻微和严重的罪
罪可因情节轻重区分为:较小的过失,以及严重可耻的罪行。为了纠正后者,除了劝诫督责之外,还要采用更严厉的办法:保罗不但用言语督责哥林多那犯乱伦罪的人,一旦证实那人犯了这样严重的罪,就立刻将他开除会籍(林前5:1-9)。可见,教会施行属灵的权柄,根据主的圣道惩罚罪恶,就是保障教会健康、坚固秩序、团结合一的最好方法。因此,教会从其交通团契中,逐出奸淫、淫乱、偷窃、抢劫、作乱、作假见证等等重罪的人,以及悖逆的人(他们犯了较轻的罪,遭到劝诫,却藐视神和他的审判),这是完全合理的事,因为教会在执行主所交付的属灵权柄。
为了免得有人藐视教会的审断,或将众圣徒的共同谴责视为无关紧要的事,主亲自见证这就是他自己的公开判决,并且他们在地上所作的,天上也认可。因为教会根据主的圣道责备恶人;他们也根据圣道接纳悔改的人回到主恩典里(太16:9;18:18;约20:23)。那些人以为若没有劝诫的保障,教会也能持久,这是极为错误的;因为主所预先知道且设定的劝诫纪律是必须的,人若以为无关紧要,岂不是任意妄为!事实上,劝诫有多种用处,能更加显明它是多么必要!
教会执行纠正和开除会籍,有三个目的:第一,那些污秽、过可羞耻之生活的人不可被称为基督徒,因这是污辱神的事,好像他的圣教会(弗5:25 -26)被当作是恶人和可弃绝之人图谋不轨之处。既然教会本身是基督的身体(西1:24),若被这样污秽的肢体所败坏,则其元首基督必定蒙羞。因此,为了不使教会圣洁的名蒙羞,那些因恶行污辱基督徒圣名的人,必须从教会大家庭里被排除。我们也必须保守圣餐的秩序,免得因随便让任何人领圣餐,以免犯罪不悔改的人玷污了这圣礼。因主将施行这圣礼的责任交付牧师,若牧师明知有人不按理来领圣餐,却仍容让那人来领,这牧师就是将圣物丢给狗吃。
所以,屈梭多模严厉的斥责一些神甫。他们因怕大人物的权势,在施行圣餐时不敢禁止他们任何人来领。他说「神要向你们讨这些人丧命的罪(结3:18;33:8)。你若怕某一人,他会嘲笑你;但你若怕神,你就会受人的尊敬。我们不要怕他们的权杖、王权、冠冕;因为我们有比他们更大的权柄。我宁可舍命流血,也不要在这玷污上有分」。因此,免得这圣洁的奥秘受玷污,我们在施行圣餐时必须非常小心分辨。这唯有借着教会的权柄来鉴察。
教会施行惩诫的第二个目的,是使善良的信徒不会因为教会中有恶人常在,就受影响腐化,因为近墨者黑是很普遍的事。我们倾向于偏离正路,很容易被坏榜样牵引而离开正当的生活。保罗指明此学坏的倾向,他吩咐哥林多教会开除那犯乱伦罪的人,说「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林前5:6)。保罗预见这人带来很大的危险,所以禁止和他有任何的交通。他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
教会惩诫的第三个目的,是惩诫叫罪人知罪,当他为己罪感到羞耻时,就会开始悔改。有些人若是以温和姑息劝告他们,会使他们变得更顽固,但是当惩诫的杖落在他们身上,管教刑罚他们的邪恶,就能醒悟过来。保罗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若有人不听从我们这信上的话,要记下他,不和他交往,叫他自觉羞愧」(帖后3:14)。保罗说他将那哥林多人交给撒但:「使他的灵魂在主耶稣基督的日子得救」(林前5:5),意思是将这人交付暂时的定罪,好叫他到最后可以得永远的救恩。他所说的「交给撒但」,因为魔鬼在教会之外,但基督在教会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