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9 教会的权柄是属灵的权柄
教会钥匙权柄的目的是抵挡攻击教会的罪恶,并除掉任何兴起的丑闻。在教会使用这权柄时,应当注意两件事:第一,这属灵的权柄必须与政府的刀剑权柄完全分开;第二,施行这权柄并不是由一个人决定,必须由合法的团体开会决定。早期教会仍属纯洁之时,遵守了这两个原则(林前5:4-5)。那时圣洁的教牧团施行这权柄,没有以罚钱、坐牢或其它属于政府处罚的方式,反而唯独根据主的圣道以合宜方式。教会最严重的惩罚就是开除会籍,这是最后的警告,只有在必要情况时才使用。教会的惩戒并非使用武力,乃是满足于倚靠神话语的大能。
简言之,早期教会的钥匙权柄,就是表明保罗所教导关于牧师的属灵权柄。他说,「我们争战的兵器……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坚固的营垒,将各样的计谋,各样拦阻人认识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将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4-6)。所以为了避免福音教义成为人的笑柄,这一切是借着传扬基督的教义真理来施行,凡自称是属于教会(信徒的家庭)的人,都当按照圣经真理来受鉴察。然而除非教牧职分有权召人作私下的劝诫或更严厉的纠正,否则无法施行管教劝戒;教牧团必须有权停止那些犯罪不悔改的人来领圣餐,以免这大哉的奥秘受玷污。因此,虽然保罗说教会没有审判教外之人的权柄(林前5:12),但他却教导凡属于教会的子民都当服在教会的管教劝戒之下,纠正其恶行。这等于是暗示当时众信徒毫无例外,必须服在教会的鉴察审理之下。
根据以上所说,教会权柄并不是一个人所能随意施行的,反而是在长老团手中,长老团对教会而言,就如市议会对城市一样。主后第三世纪的居普良,说到当代施行教会权柄的,是监督与整个教牧团;教牧团的讨论过程也容让会众参与。他说:「自从我开始作监督起,我下决心不在教牧团的劝勉和百姓的赞同之外作任何事」。然而早期教会一般都是众长老负责施行教会的权柄。教会中有两种长老:一种负责教导(圣职人员);另一种负责教会的惩诫(带职的信徒领袖)。这制度逐渐变质恶化到现在的光景。到了第四世纪安伯罗修的时代,教会的权柄完全是圣职人员所施行的,排除了治理长老(信徒)。他抱怨这情况说:「旧约的会堂以及后来的教会都有长老,并且教会若无众长老的劝诫,就不采取任何行动。我不晓得这作法为何因忽略而被取消,可能是因着懒惰或因有学问的人的骄傲,想只靠自己来决定」。这敬虔的圣徒若看见现今天主教会的教皇专权,他会感到何等悲愤!
教会到了中世纪更加恶化,教皇与主教们不愿负责惩戒事工,就设立了「教会法官」来代打,他们与世俗法官没有区别,使用世俗法律的刑罚,却仍称之为属灵权柄。教会法官沦为主教们的打手,一样贪赃枉法,诡诈行事,使教会变成贼窝,与早期教会相比,就如黑暗与光明之别。
教皇与众主教作为教会的监督,其职分权柄是属灵的,如今却掌握属世的大权,这是违反其属灵职分。他们宣称自己也有刀剑权柄,这是背离圣经。主基督自己说「外邦人有君王为主治理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太20:25-26;路22:25-26)。他表明牧者的职分与君王的职分截然不同,范围差别甚大,不能都归在一个人身上。旧约在律法颁布之后,摩西担任统治领袖,祭司职分交给了亚伦(出18:13-26),显示一个人不能兼任这两个职分。并且教会从旧约到新约都是这样两职区分。早期教会仍遵行神旨意的时期,没有任何主教监督企图抢夺刀剑权柄。事实上,在安伯罗修时代流行的格言是:「皇帝对祭司职分的贪心,胜过神甫对君王职分的贪心」。众百姓皆知「皇宫属于皇帝;教堂则属于神甫」。
教皇与众主教抢夺刀剑权柄,揽下世俗事务,是不务正业。主基督专心于传道圣工,不容分心,他说「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路12:14)。使徒们认为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饭食是极为不合适的事(徒6:2)。教皇与众主教与使徒相比算不了什么,难道他们能比使徒多作百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