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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灵修版)

 

0836 基督亲自教导「拣选」的真理

我们的救主基督,他是至高的审判主,我们应当听从他对「预定拣选」的教导。基督知道听众心中刚硬,他们自以为是,听不进去他的教导。为了克服这障碍,他就直接了当说:「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约6:37);「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6:39)。请注意,父神所赐的人是指他所拣选的子民,他的拣选是我们得以在基督里得救,永蒙保守的起因。

也许有人会在此颠倒这次序,狡辩说只有自己选择要信的人,才会成为神的子民。然而基督坚定的回答是:即使极多群众离弃他而去,震憾全世界,神永不动摇的定旨拣选永不失落,选民必定会来到主这里蒙拯救到底,这比高天更稳固。基督告诉我们,在父神赐他的独生子给选民之前,他们早已蒙拣选属于父神。有人问这是否是根据他们自己的本性有可取之处。答案是:不!因为神所拣选吸引到他那里成为属他的人,本是死在罪中的局外人。基督的话是清楚到无人能用疑云遁词来遮蔽。他说:「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凡听见父之教训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约6:44-45)。

若所有的人都在基督面前屈膝信靠,那么神的拣选就是普遍的;但既然只有少数人信靠基督,这就证明神的拣选是特殊的,选民是分别出来的。所以,基督宣告父神所赐给他的门徒,本来就是属于父神(约17:6)之后,接着说:「我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约17:9;约15:19)。这表明全世界的人犯罪堕落,都不属于他们的创造主;世人都伏在他的咒诅和忿怒并永死之下,唯有这些蒙拣选的少数人,蒙恩得救脱离定罪与咒诅,不至灭亡。神任凭世人自取灭亡,这是他所预定的公义刑罚(罗9:22-23)。基督自己是我们的中保,他也宣称自己与父同样有拣选的权柄。他说:「我这话不是指着你们众人说的,我知道我所拣选的是谁」(约13:18)。所以他说他与圣父必定保守选民,一个也不失落不被夺去,因为他与圣父为一(约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