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3 公祷应当用共通的言语祷告
教会中唱诗祷告是有益处的。然而我们当小心谨慎,免得音乐旋律吸引我们耳朵,使我们分心而不注意歌词的属灵意义。奥古斯丁承认这打岔十分困扰他,他有时希望教会能遵照亚他那修的作法。亚氏吩咐领会的人在吟唱经文时,要尽量减少旋律变化,听来像念诵而不像唱诗。然而,当奥氏想到唱诗使他大得益处,就改变主意接受之。所以,教会在唱诗时若有所节制,则是圣洁的也是有益的作法。反之,那些只为了悦耳所作的歌曲,与教会的庄严敬拜极不相称,必为神所不悦。
教会的公祷应该使用母语,应当用当地人共通的言语祷告,使全会众都能明白。因公祷的目的是要造就全教会,若用众人所不明白的话祷告,谁都无法获益。那些没有爱心或不替别人着想者,至少应听从使徒保罗的权柄。他清楚明说「你用灵祝谢,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话,怎能在你感谢的时候说阿们呢?你感谢的固然是好,无奈不能造就别人」(林前14:16-17)。使徒保罗公开劝诫之后,天主教神甫仍不惧怕且放荡妄为,在崇拜中念诵拉丁文祷词,作冗长的祷告。他们自己有些人连一个拉丁字也听不懂,也不希望别人明白!然而,保罗吩咐我们说:「这却怎么样呢?我要用灵祷告,也要用悟性祷告;我要用灵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林前14:15)。他所说的「灵」是指方言恩赐,哥林多人当中有人滥用之,将之与悟性截然划分。然而我们应当确信:不论是公祷或私祷,舌头若不配合悟性,就是神所厌恶的。人的悟性应当热切默想真理,甚至超过舌头所能述说的。
最后关于私祷,我们应当说明出声祷告并非是必须的,只是有时内在感觉不足以唤起己心时,或心里激动禁不住时,会出声祷告。虽然有时最好的祷告是无声的,但是在实际祷告时,心中常受感动时,就禁不住发声,其他肢体也一同反应。无疑,哈拿只动嘴唇不出声音的祷告就是如此(撒上1:13),这也是众圣徒在祷告中常有的经验,有时断断续续发声。至于在祷告中身体的姿势,例如跪地和脱帽,这是我们想要更敬畏神的自然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