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43 正确持守并节制使用「基督徒自由」
请看保罗实行「基督徒自由」的例证:当他接纳提摩太与他同工时,就给提摩太行割礼(徒16:3)。但是当人强迫他给提多施行割礼时,他拒绝了(加2:3)。作法虽有不同,但是心中的准则却没有改变。他给提摩太施行割礼,因为提摩太是犹太信徒,可以受割礼,以避免让犹太人跌倒。保罗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他「向犹太人,就作犹太人,为要得犹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还是作律法以下的人……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林前9:19-20);他「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林前9:22) 。我们若在可作可不作的事上,为使人得益处,就约束自己的自由,这就是善用我们的自由。
当保罗论到他强烈拒绝给提多施行割礼时,他见证说「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利尼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功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加2:3-5)。如果假使徒以不义的要求,叫软弱弟兄的良心落在危险中,则我们与保罗一样,必须坚持我们的自由。
我们应当在凡事上爱我们的邻舍,造就他。保罗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3-24)。没有比这更清楚的原则:我们应当使用自由来造就邻舍,但若我们的自由对邻舍毫无帮助,则我们就应节制这自由。有些人假装效法保罗的谨慎,拒绝持守自己的自由,却一点也不是为了爱邻舍的缘故。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为了息事宁人,他们不愿提及「基督徒自由」。但是,我们有时必须持守「基督徒自由」,让邻舍知道此真理,是造就和帮助他。这与我们有时必须节制自己的自由,来造就和帮助他人,是一样的重要。总之,敬虔的人应当认识:我们在外在事物上得着自由,目的是使我们尽一切本分来爱邻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