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 认清自己无法遵行所有诫命,才会投靠主基督
天主教神学家强解经文,支持因行为称义的谬论,多得不胜枚举。他们甚至曲解主基督的话。有一少年官问主基督,他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基督回答:「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19:17)。另有律法师同样询问,主也如此回答(路10:28)。天主教神学家说,施恩的主吩咐我们借着遵守诫命得永生。他们真是糊涂到底,望文生义,竟不知基督明显是对症下药,针对当事人的需要回答他!
在此,这少年官不仅问主如何获得永生福分,甚至问人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发问者是谁,和所问的问题本身,都促使主基督这样回答他。少年官显然是熟悉律法,习惯以行为追求律法的义,相信靠自己行为得永生,只追求遵行律法获得救恩。真是被自己蒙蔽了。所以主恰当地叫他面对律法,详细察看公义的完美准则。
同样地,我们大声宣告:若有人想靠行为寻求永生,他就必须遵守这些诫命。基督徒也必须知道这真理,除非他们明白自己已从生命的道上落入死亡,否则他们怎会寻求基督?除非他们认清自己因靠行为遵行律法,已遭到律法的咒诅定罪,偏离生命的道路在濒死边缘,否则他们怎会投靠基督?除非他们先明白生命之路在哪里,否则他们怎知自己偏离生命之路有多远?惟有当他们分辨自己生活行为与神的义(律法所彰显的)的差距有多大,他们才会醒悟认清基督是蒙恩得救的避难所。
总之,若我们想靠行为得救,那么我们就必须遵守诫命,因诫命教导我们何为完全的义。但我们若坚持靠行为称义,就只能半途而废,因无人能完全遵守神的诫命。既然因行律法称义是不可能的,我们就必须寻求另外的救法,即信靠基督。因此正如经文所述,主知道这少年官自以为有好行为,主提醒他认清律法诫命的真相,使他发现自己是罪人,被律法定罪伏在永死的恐怖刑罚下。照样,主在另一处境下以恩典应许(根本未提律法),安慰那已因律法知罪而谦卑的人:「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太11: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