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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灵修版)

 

0689 我们得救之因,完全不是出于行为

事物发生之因可分为四类。若从这四方面分析我们得救之因,无一方面与我们善行有关。圣经宣告:我们得永生的「本源因」是天父恩慈和他白白赐给我们的大爱(弗2:4)。「实质因」是基督和他的顺服,使我们称义(罗6:23)。「媒介因」就是信(弗2:8;罗3:27)。约翰将这三方面原因,包括在一句话之内:「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至于「终极因」,保罗见证说,是要显明神的公义,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并且他同时说明了「本源因,实质因,媒介因」。他说: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白白的称义」(罗3:23-24;弗1:6),这是救恩的主要本源:即神以他白白的恩典怜悯拯救我们。他接着说:「因基督耶稣的救赎」(罗3:24),这就是使我们称义的实质因。「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3:25)这是媒介因,借着信靠基督的宝血,他的义归算在我们身上。最后,保罗说到终极因是,神为了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6)。

请注意「称义」是根据「和好」,保罗清楚说明:神赐基督,使人与他自己和好(林后5:18-19)。他在以弗所书第一章中教导:我们蒙恩得救完全是出于神的怜悯,这怜悯是来自基督作为我们的中保,是借着信得着的,并且万事存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神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弗1:3-14)。我们看明救恩的各项,一点一滴都不是出于我们自己。既然如此,我们为何仍要夸口自己的行为呢?(弗2:9)

主张「神人合作,恩典加行为」者,反对「唯独恩典」的真理,他们在「本源因」或「终极因」不敢吭声,因这会否认整本圣经的教导。他们在「实质因」与「媒介因」方面大张声势以讹传讹,妄想将人的义与基督的义并列,将行为与信心同作媒介。圣经也完全反驳此谬论,圣经宣告:唯独基督是我们的义与生命,称义的恩福唯独是借着信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