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8 不倚靠自己的行为,不以行为夸口!
我们的生命与所有的一切,都是属于我们的救主。我们一切所有,与奴仆所有的没有两样,都是属于我们的主人。主基督也借比喻教导此真理:仆人照主人所吩咐的去作,整天在田里作工服事,傍晚回来之后,难道主人还谢谢他吗?(路17:7-9)。也许仆人尽职地认真努力,作到了令主人赞赏的地步,但他所作的并未超出奴仆本分的范围。因为他的生命和他一切的能力,都是来自主人与属于主人。
我们是唯独因信基督称义,毫无因行为称义的可能。两种极为有害的思想,必须从我们内心根除:我们绝不可倚靠行为来称义,也不可以行为夸口。圣经教导我们,人所有的义在神面前都是污秽的,除非这些行为被基督的宝血洁净。因此,圣经常常劝我们不可倚靠自己的善行。我们的行为只配得到神公义的刑罚,除非我们蒙神怜悯得赦罪。我们只能在审判的主面前寻求怜悯,就如大卫的认罪告白:「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2)。
约伯说:「我若行恶,便有了祸;我若为义,也不敢抬头」(伯10:15),他所强调表明的是神的至高公义,连天使也无法比拟。他承认自己是卑微的受造物,即使有义,也不敢在神面前抬头;任何必死的世人,在神的审判台前都当闭口不言(罗3:19)。约伯甘愿服在神公义审判之下,也表示自己一切的义在神面前都站立不住。
当我们不再倚靠自己的行为时,我们一切的自夸也必消失无踪。既然人在神面前恐惧战兢,那么人的行为怎能使人称义呢?因此,我们务要注意以赛亚所说的:「以色列的后裔都必因耶和华得称为义,并要夸耀」(赛45:25);我们被「称为公义树,是耶和华所栽的,叫他得荣耀」(赛61:3)。当人不再相信自己在任何方面有义行,也拒绝以自己的行为夸口时,人的心才得以洁净。凡是以自己的行为夸耀的,都是自高自大的愚昧人,以虚假自欺,因他们总是妄想得救是根据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