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86 人的行为毫无功德可言
天主教经院哲学家想要回避「唯独因信称义」的真理,是徒然无功的。他们辩说,虽然善行的内在价值不足以使人称义,但其重要性乃在于,可作蒙神悦纳施恩的条件。因此,他们被迫承认「行为的义」总是不完全的,所以他们就让步说,信徒的一生都需要赦罪,以补足其行为的缺失。但是他们也坚持说,信徒可用「多余的功德」来补偿其过犯。这是毫无圣经根据的谬论。
我们的答覆:「蒙神悦纳施恩」不是因人的善行,乃是因神白白的恩慈,而神在基督里接纳我们,将基督的义披戴在我们身上,赐给我们,借此归算我们为洁净、无罪的人。因为基督的义是惟一完全的义,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这义是我们在法庭上的中保,在审判时作我们的担保。神赐我们这义,使我们一生信靠主基督,得蒙不断的赦罪。
我们被基督的纯洁遮盖,神就不因我们污秽不洁的过犯来定罪我们,反而将之隐藏埋葬,免得我们在神审判台前受审,直到我们离世之时,到那时我们的旧人完全彻底被治死。在那时,神的慈爱将迎接我们进入天家,使我们与主基督(第二亚当)同享永福的平安。我们在那里等候主再来的日子,主在那时将赐给我们不朽坏的身体,接我们进入天国的荣耀(林前15:45)。
天主教人士相信圣徒的善行有「多余的功德」,可以用来补偿所犯的罪过,其实是不了解律法严厉的要求和罪恶的严重。我们一切的行为皆无法使我们蒙神悦纳;甚至所谓的「善行」也无法讨神的喜悦。我们惟有穿上基督的义,才能讨神喜悦并且得蒙赦罪。神从未应许我们罪人因行了某些善行,就可以得永生为奖赏。他只是宣告:人若遵行他的律法,就必因此活着(利18:5);也咒诅一切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人(申27:26;加3:10)。这些经文充分反驳了「罪人的善行有任何功德」的幻想,因为惟有完全遵行律法的人,才能上天堂。惟有主基督的完全之义归算给我们,才能使我们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