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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灵修版)

 

0672 注重自己的义,良心无法平安

人的良心如何在神面前得平安,惟一方法是:神将我们完全不配得的义,白白的赐给我们。我们应当牢记所罗门问的:「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箴20:9)。的确,每一个人都沉溺在无限的污秽中!若让那最完全的人扪心自问,省察良心,反省自己的行为,结果会如何呢?他岂会十分满意,觉得自己与神之间平安无事?而未受良心痛苦折磨?因为他究察自己的行为,他必受良心的定罪与谴责。良心面对神的时候,要么在神的审判台前有确实的平安,要么被地狱的恐怖所围困。所以在谈到「义」时,除非我们有足以使我们在神的审判台前站立得住的义,否则一切都是徒然无益。

若我们的心灵所得着的义,能使我们在神面前坦然无惧,得到他喜悦的明证,我们才能确知我们所得的义,是真确不假的。使徒保罗之所以强调从信而来的义,是有足够理由的。我们宁可引用保罗的话,也不要用自己的解释。「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罗4:14)。他所表明的是:若神赐给我们义的应许是倚靠我们的功劳,或以遵守律法为凭据,那么信心就被废弃无用了。如此,就没有人能信靠这应许,因为无人能从心里确信自己已满足神的律法;事实上,从未有人靠自己的行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我们无须寻找外在证据证明此事实,只要每人诚实省察自己,就已心知肚明了。

这就证明人的假冒为善使人自我陶醉,落入既深又暗的深渊。他们以自信恭维自己,毫不犹豫地自我奉承阿谀,自以为义,反对神的审判,假想自己可以逃脱神的定罪与谴责。然而诚实省察自己的信徒则截然不同,他们心里遭受到烦恼折磨。人若彻底省察自己,就会发现自己所欠的罪债是何等沉重,自己的行为离标准相差太远,感到绝望。看哪,他的自信就被压垮且消失无踪。然而真实得救的信心,是不怀疑、不改变、不受环境影响、不犹豫、不彷徨或动摇,也不会绝望!真实得救的信心是以恒久确信与全然信靠,刚强自己的心;信心也有安息之处和立足的根基(林前2:5;林后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