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59 唯独因信称义、与神和好、赦罪
保罗引用大卫的见证「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罗4:6;诗32:1-2),他将所有「行为」排除在「称义」之外,他说人绝不可能因行为称义。天主教无法狡辩反对「称义是在行为之外」的总原则。
「唯独因信称义」是圣经真理,他们却愚昧狡辩说,信是透过爱来行动,所以是因爱称义。我们承认:使我们称义的信,就是「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加5:6)。信使人称义,并非因信借着爱行动。信使我们称义,单单是因它作为媒介,使我们借着它与基督的义有分;否则保罗强调的一切就落空。我们是唯独因信称义,不是因爱称义。他说:「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罗4:4-5) 。惟有在「行为作工得工价」之外,才有「出于信心的义」。还有比这说得更清楚么?神之所以算「信」为义,因这义是出于神恩典白白赐下,不是我们配得的。
出于信心的义,就是「与神和好」,这完全是因「罪得赦免」。我们牢记这原则:神的忿怒在一切罪人的身上,只要仍是罪人,就必遭致神的义怒。以赛亚表达此真理:「耶和华的膀臂并非缩短,不能拯救;耳朵并非发沉,不能听见。但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神隔绝;你们的罪孽使他掩面不听你们」(赛59: 1-2)。他说:罪使人与神隔绝,使神掩面不听;这是必然的,因神若与罪有任何关连,就与他的义相背。
因此,保罗教导:除非人借基督蒙恩与神和好,否则仍是神的仇敌(罗5:8-10)。神所接纳与自己联合的人,就称这人为义;因为除非神使罪人成为义人,否则不能接纳他进入恩典中,也不能叫他与自己和好。这是借着「赦罪」而成就的;因为那些与神已经和好的人,若按照他们的行为来判断,他们仍会犯罪,然而他们已从罪中得释放得洁净。可见一切神所悦纳的人,被称为义的惟一理由:他们借着罪得赦免,一切罪污被洗净,他们已得洁净。据此,「称义」简言之就是「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