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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灵修版)

 

0573 依照圣经使用教会的钥匙权

      有人反对说,何必责难天主教的神甫呢?即使基督真正的仆人在此「钥匙权」职分上也一样会困惑,因为,因信得蒙赦罪总是外人无法确知的,并且罪人也几乎无法得安慰,因为牧师不能判断当事人是否真有信心,所以不能确定他们是否蒙赦罪。关于这点,并非问题的关键。因天主教说,除非当事人告知神甫他的罪,否则神甫就无法赦罪。这样按照他们所说,赦罪要靠神甫的判决,除非他能智慧的判断谁应得赦免,否则他所行的一切都是枉然的。总之,天主教所说的权柄是指透过审理的管辖权,而且赦罪也根据此审理。 

      这就是关键所在,他们所说的没有根据,其实是无底坑。因为他们说若认罪时不全部认清(有可能么?),则蒙赦罪的盼望就没了。其次,只要神甫不知道罪人是否真诚的认罪,他就不能作正确的判决。最后,大部份的神甫都无知到不适合担任这职分,就如鞋匠不适合耕田那样。其余的神甫也应该怀疑自己。所以,天主教神甫的赦罪是令人困惑、犹疑不决,因为天主教将「赦罪」建立在神甫个人身上,更是根据他所知,所以他只能按照人的告白来审问和调查。若问这些经院哲学家,罪人在一些罪蒙赦免之后,是否就与神和好;不知他们能回答什么。他们必须承认,不论神甫宣告哪些罪得到赦免,只要他身上仍留有其他的罪,神甫的判决就是无效的。就认罪之人而言,焦虑捆绑他的良心,是挥之不去的;因为他倚靠神甫的判决(如天主教所说的),他就完全无法从「神的话」来判断。

      我们所教导的福音教义,完全没有这一切的荒谬说法。因为得蒙赦免的条件,在于罪人信靠神的怜悯,只要他真诚倚靠基督献祭所成就的赎罪,并领受神在基督里所赐给他的恩典。作为主基督的真仆人,根据神的话所吩咐他的来宣告,就不可能犯错误。罪人根据基督亲自所说「照着你们的信,给你们成全了吧」的应许(太8:13;9:29),单单倚靠主基督的恩典,就必领受真实且清楚的赦罪。天主教邪恶的藐视与排斥此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