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4 基督为我们被钉十架,作为我们称义的赎价
基督为我们被钉十架,作为我们称义的赎价
义是在于遵行律法,而基督为我们承担了遵行律法的重责(如同替我们守了律法),借此使我们与神和好。既然如此,谁会否认「这是基督的功劳,为我们所作的」?保罗后来对加拉太信徒的教导,也是同样的目的:「神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 5)。基督生在律法以下的目的为何?岂不是为我们获得义,偿清我们不能付的赎价吗?这就是保罗所说,神算我们为义,不是因我们的行为(罗4章)。因为神将唯独基督才有的义,归算给我们。
基督称自己的肉为「我们生命的粮」(约6:55),确实是因我们在他里面得着生命的实质。生命的大能全然来自「神的儿子被钉十字架,作为我们称义的赎价」此事实。就如保罗说:「基督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5:2);并且「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罗4:25)。我们据此结论:父神不仅借基督赐给我们救恩,也借基督的恩典现在悦纳我们。
神借以赛亚所宣告的预表:「因我为自己的缘故,又为我仆人大卫的缘故,必保护拯救这城」(赛37:35),毫无疑问,完美的在基督里应验了。使徒约翰为此作了最佳见证:「你们的罪借着他(主)名得了赦免」(约壹2:12)。虽然他没有提到「基督」这名,但约翰按照他的习惯用代名词「他」指「主基督」。主自己也这样说:「我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6:57)。保罗所说的与此一致,我们所得的一切恩典都是唯独借着基督:「你们蒙了所赐之恩,是因基督的缘故,这恩就是:不但得以信服基督,并要为他受苦」(腓1:29原文直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