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se Content
第1期
0/31
第3期
0/31
第7期
0/31
第8期
0/31
第9期
0/30
第10期
0/31
第20期
0/31
第28期
0/30
第29期
0/31
第31期
0/31
第32期
0/31
第33期
0/31
第34期
0/31
第36期
0/31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灵修版)

 

 

0294 律法的第三功用:教导劝戒信徒

律法的第三功用: 教导劝戒信徒

        当大卫唱诗篇歌颂律法时,无疑是指律法的第三功用:「耶和华的律法全备,能苏醒人心……耶和华的训词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华的命令清洁,能明亮人的眼目」(诗19:7-8)。同样地,「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119:105),诗篇119 篇中还有许多经文可证明(例如诗119:5)。律法的此功用,与保罗所教导的「律法叫人知罪、定人死罪」并无冲突,因为他所说的并非论到律法对重生之人的功用,而是律法本身对人能作什么。

        诗篇在此所宣告的,是律法伟大的功用:神要子民诵读律法来教导他们,而他在他们里面赐下预备遵守律法之心。他不仅是掌管诫命的教导,也实现伴随的恩典应许,唯独恩典化苦为甜。若律法只是强求和威胁,以惧怕来搅扰人心,以恐怖来折磨人,则还有比律法更令人反感的吗? 诗篇作者大卫,特别表明他在律法里看到中保基督,因为若没有中保,就毫无喜乐和甘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