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9 罪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死了
罪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死了
反对者认为罪人有自由意志与能力,就常使用「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说到罪人就好像「被强盗打得半死,被丢在路边的人一样」(路10:30 )。大多解经家都教导说:这过路客的遭遇,代表人类的堕落。因此反对者推论:人并未因罪和魔鬼的抢夺,而完全丧失了受造时的良善,因圣经说他只是被打个「半死」。「半死」表示他还有正直的理性与意志存留。
首先,我们并不接受他们将此比喻过度的延伸,因为这「半死」的教导,并非主基督用此比喻的真正意思。比喻的寓意,应当在圣经清楚教导的范围内;更不能以比喻作为基础来建立新的教义。他们的谬论,违反了圣经清楚教导的「罪人全然的败坏」。圣经从未说到罪人是「半死的」,反而教导说:就属灵生命而言,人完全是死的。当保罗说到救赎时,说到我们以前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并没有称信徒以前是「半死的」。「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4-5)。他并不是呼召半死的人接受基督的光照,而是呼召那已死的人(弗5:14)。基督也亲口说:「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5:25)。因此,反对者主张这幻想的「半死」寓意,来反对圣经如此众多明确的经文启示,是何等无耻。
他们继续强词夺理,坚持罪人只是「半死」,因为罪人仍在活动。我们当如何回应? 他们说人是半死的,而推论人里面仍有健全的部分。罪人仍有思考理解力,然而他并不明白属灵的事;他仍有些道德观念,然而却自以为义;他仍然知道神的存在,对神仍有基本的概念,然而他却不理会神,也不荣耀神,也不感谢神(罗1:19-23)。这样属血气的人,对属灵的事的确是「完全死的」。反对者所说的,只能证明罪人在属血气的事上,是有活动的。但是,这不能否定自古以来的正统信仰,众多神学家共同的教导:当人犯罪堕落之后,属灵的恩赐已荡然无存;心思意念已经全然败坏。
「罪人全然的败坏,没有自由意志与能力靠自己得救」,这是无可置疑、反驳不倒的真理。人心已全然远离神的义,人一切的思想、欲望和行为都被罪恶所污染,是不虔不义、败坏污秽。换言之,人心被罪的毒素渗透,所散发的一切都是可憎的恶臭。即使有些人外表看似行事善良,他们的内心充满虚伪和诡诈,被内在的邪恶捆绑,没有真实的良善(可10:18;罗3:10-12)。罪人根本无法自救,唯独主基督才能拯救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