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 「从水和圣灵生的」与「传福音……信……受洗」的正确解释
重洗派引用基督在约翰福音第三章中所说的,误以为重生是受洗的条件:「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3:5)。他们说主亲口将洗礼称为重生,既然婴儿显然无法重生,没有重生就不能受洗,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给他们施洗?
首先,他们听到经文提及「水」此字,就错误以为就是指洗礼。其实不然,基督向尼哥底母解释人本性败坏并且告诉他必须重生,因为尼哥底母想像的是肉身的重生,基督在此指明神重生我们的方法是借着水和圣灵。这就等同于说:神借着圣灵重生人,而且圣灵的洁净洗罪使人的灵魂重生,如同水洗净人身体的功能。我们因此将「水和圣灵」解释为「圣灵,他是活水」。这并非新的表达方式,因这与马太福音第三章中所说的是完全符合的:「在我以后来的……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太3:11;路3:16;约1:26,33)。因此,就如用圣灵与火施洗等于将圣灵赐给人,因他的重生工作性质与功能像火一样炼净,照样「从水和圣灵生的」是指领受圣灵的大能,因圣灵在人灵魂里的功能,与水在身体上的洗净功能一样。虽然别人有不同的解释,但我们毫不怀疑这是经文真正的涵义,因为基督在此的目的只是要教导:凡想要进天国的人,必须脱去他原来的本性。
即使我们让步接受他们的解释说水是指洗礼,则面临更大的难题,因为基督说的是「借着水和圣灵」,水是在圣灵之前,这是否证明洗礼先于信心和悔改?我们确知圣经教导:洗礼先于属灵的恩赐,人是在受洗之后才领受圣灵的恩赐。然而此处是讲重生,并非属灵恩赐,这就证明重洗派的解释是错的。我们必须持守简单明了的正意解释:人必须先被活水(就是圣灵)重生更新,才能进神的国。
有些人教导说,凡未受洗的人都将下地狱永死。这是毫无根据的幻想。根据他们的假设,惟有成人才可以受洗。若信徒家庭的小孩受父母敬虔教导,预备要受洗,就在预备受洗的那一日之前,出乎众人意料之外突然离世,则他们将如何说这小孩的结局呢?主的应许十分清楚:凡信子的人「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3:36;5:24)。圣经没有一处经文教导神定罪任何未受洗的人。我们在此的意思并非说可以藐视洗礼而不受罚(我们宣告藐视洗礼是违背主的恩约,我们绝不容忍如此的罪)。我们只是要证明:受洗不是得永生的必要条件,重生之后尚未来得及受洗就离世的人,不应当就直接被说是失丧的。临死强盗悔改信主,来不及受洗就离世了,也是得救的子民(路23:39-43)。所以,没有受洗的机会而离世的信徒,他们蒙主赐信心领受基督,必是得救的。
他们不准婴儿受洗,又说受洗是得救的必要条件,这等于是定罪一切婴儿。他们应当好好反省自己的看法,是否与基督亲口所说的相符,因为他说天国是赐给小孩子的,向婴孩显露出来(太11:25;19:14)。即使我们容让他们对经文的误解,也无济于事;因为除非他们悔改接受婴儿可得重生的圣经真理,否则他们仍是执迷不悟。
反对者夸口说,基督在设立洗礼时所说的话是最强的证据。他们说马太福音最后一章,基督差派使徒到万民中,先吩咐教导他们,然后吩咐给他们施洗(太28:19);马可最后一章也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他们误以为这是最清楚的教导,因主自己亲口说我们必须先教导再施洗,相信先于洗礼。他们接着说,基督自己作了榜样,因他等到三十岁才受洗(太3:13;路3:21-22)。他们这样的教导又是自相矛盾并且显露自己的愚昧!他们误以为大使命是基督初次对洗礼的设立。其实基督自从他刚开始传福音时,就已经吩咐门徒施洗(约4:1)。所以,他们的说法(洗礼的准则只能根据这两处经文,因为这是基督头一次设立洗礼)是不成立的。即使根据这两处经文,他们的解释也站不住脚,因有极大漏洞。他们紧抓不放基督之话的次序:「去……传……施洗」或「信而受洗的」(可16:15-16),而推断必须先传福音再给人施洗,而且先相信再受洗。假若要按照字面次序作定论,则我们根据马太28:19-20得着的次序正好相反,因为基督说「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太28:19 -20),先给人施洗,然后再教训他们遵守基督一切的吩咐。可见反对者的解释是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