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2 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第二诫命中的警告,我们应当注意明白其意义:「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父亲的罪必被追讨到第三四代的子孙,这应当如何理解?神也亲自宣告: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结18:20)。然而圣经不只一次提到父亲的罪,其刑罚延伸在子孙身上,摩西多次说到:「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14:18;出20 :6-7)。耶利米也说到:「你施慈爱与千万人,又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的子孙怀中」(耶32:18)。
有些人感到困惑,想要解决这难题,就说这只是指今世的惩罚,因为儿女在今世因父母的罪受惩罚,是有道理的。这样的惩罚常常是为了要使他们受苦,认知自己需要拯救。这的确是有道理的,以赛亚向希西家王宣告:因为他所犯的罪,他的儿孙的国位将被夺去,且被掳到外邦(赛39:6-7)。法老的家族以及亚比米勒家族遭受到苦难,原因是他们伤害了亚伯拉罕(创12:17;20:3,18)。然而这样解释,只是逃避问题并非解决问题。
因这些经文中所宣告的惩罚是严厉的,不能说仅限于今世。因此,我们必须明白这些咒诅的本质意义,就是:神公义的咒诅刑罚不仅临到犯罪者的头上,甚至也临到他的后裔子孙。当神的咒诅刑罚临到犯罪者时,因为他失去圣灵,他只能邪恶卑劣地行事为人。若儿子因效法父亲的罪,不悔改归正而继续被神离弃,他必会跟随他父亲踏上灭亡之路。而且他的下一代儿孙也会效法他,继续行恶不悔改。因为通常人一生的年岁是七十至八十岁,是三四代同堂,上行下效。所以,神必追讨他的罪直到三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