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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尔文《基督教要义》(灵修版)

 

0195 何謂“自由意志”?教會歷史上的看法

 早期教会的希腊教父,一般都高举人意志的能力,而所有的神学家对此课题的说法,差异甚大,又摇摆不定,自相矛盾。除了奥古斯丁之外,其他人的著作不能带给我们确实的教导。到了中世纪的神学家,论到人的本性时,都想要在论述中彰显自己的聪明,来博得称赞。所以接二连三每况愈下,最后大家共同说:人只是在感官部分堕落了,理智上毫无玷污,意志也无伤大雅。同时,这句名言也流传甚广:「人的自然才能都腐败了,超自然的也被夺去了」。然而,百人中不到一人明白此句话的真正意义。

        这句名言用来表达人性已经堕落败坏,还算差强人意。但是更重要的问题是:到底人的能力为何? 人还能作什么? 我们必须仔细小心的查考,人性的每一部分都败坏了,丧尽一切超自然的恩赐。所以,那些自称是基督门徒的中世纪神学家,对此课题的论述,太像世俗哲学家了。总的来说,拉丁语系的神学家一直使用「自由意志」此词,好像人仍然是正直的。希腊语系的神学家们,则不知耻的使用僭越的述词「自我能力」,表达人自己仍有能力行善。无怪乎连一般凡夫俗子也被洗脑,相信人里面仍有自由意志。他们当中自以为有学问的人,也不知到底此自由的范围有多大。所以,我们必须归回圣经,根据圣经来查考,认清人性的真相是善是恶。

        虽然「自由意志」此词重复出现在所有作家中的著述里,甚少人给它下明确的定义。早期教会中有一定义,为多人所同意:「自由意志是以理智来分别善恶,以意志来选择善恶」。奥古斯丁更进一步定义说:「自由意志是理智与意志的功能,借助恩典就选择善,没有恩典就选择恶」。后来中世纪的神学家说:「意志的自由是不会丧失的,理智的判断是不会失误的,所以意志赞同理智所作的抉择」。也有模糊的说法:「自由意志是为自己保持正直的能力」。经院哲学家接受奥古斯丁的定义,因为比较清楚,且没有排除神的恩典。他们知道:意志若无恩典,则自己无法成全。但是这些神学家加上自己的意见,想要更佳或更完整的来定义。他们将「自由的意志」区分开来,说明名词「意志」是指理智分别善恶,形容词「自由的」是指意志的或左或右。所以他们将「意志」称为「选择的能力」,此能力来自悟性与情欲的混合,然而是情欲占上风。总而言之,他们将自由抉择的能力,摆在理智和意志上。

        这些复杂又混乱的说法,显示出人本思想的自以为是,正是罪人堕落的理性所演绎出的自我认知。受世俗哲学影响的神学家(从早期教会到中世纪),是偏离了圣经真理,认为罪人的理性与意志仍是自由的,仍有能力向善。他们实在是瞎子领瞎子,都掉入在世俗哲学的坑里(太15:14)。我们基督徒是新造的人,不可像外邦人哲学家存虚妄的心行事,不要效法这个世界,要完全依靠圣经来慎思明辨(罗12:2;弗4: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