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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昭彰,聪明通达人都清楚:「神的观念」是无法从人心中消灭的,因为这是深深刻划在人内心深处。人的天性中有「神的观念」是根深蒂固的,恶人拼命想免除对他的恐惧而终归无效,显示「无神论」只是纸上谈兵,在实际生活中是行不通的(诗14 : 1 )。
一般世俗流行宗教,乃是人们自古以来的拜偶像游戏,想以假神来代替真神,以自欺方式安抚自己内心深处良心的定罪。其实,无论是无神论者或拜偶像者(包括拜无形偶像者),都是堕落世界中的罪人,极力想排除一切对上帝的真实认识,又用尽方法破坏对他的真实敬拜。但是,人们的愚昧妄想涂灭对他的观念,反而越发显示「神的观念」在人们心中,挥之不去,压抑不了(诗14 : 4-5 )。
因为「对神的认识」是在人的内在心思中,不可磨灭的普遍启示。人们自己心中刻有「律法的功用」,他们的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这些不是人们在学校里学习而得的,乃是有生以来的恒常见证(罗2 : 15 )。
人既是为认识上帝而存在,为上帝而活,而对他的认识若不达到目的,则人生必是虚空的虚空,凡事都是虚空。不但如此,人若故意背弃对他的认识,违反被造的目的,则人生必是偏行己路、混乱不堪(传1 : 2-3 ;罗1 : 26-32 )。
所以,人若无对上帝的真实敬虔,则必堕落至与禽兽无异;而且被罪恶捆绑,始终在纷扰不安的生活中虚度光阴。当人如此活的不像人时,真是比禽兽更可怜!因此,唯有敬拜上帝,才可使人活出生命的意义,显明人与禽兽的区别。唯有真实的敬虔,才使得人有永生的盼望,明白永恒的意义(传3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