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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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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有了对耶稣神性的理解,我们接下来转到使徒信经中所反映出来的耶稣的人性。

III. 人性

在过去的两个世纪当中,很多神学家已经欣然接受了耶稣的人性,但是他们却怀疑祂的神性。但是在初世纪的教会中,普遍来讲很少会有人们来怀疑耶稣的人性。因着当时一些主流哲学的影响,使得人们比较容易接纳一个神明能够装扮成一个人来到人间,但是他们却很难接受这样观念,就是一个神自己可以实际真实地成为一个人,人类是有物质躯体,有情感交流的活物。在他们的印象中,上帝不会甘心把自己的荣耀和尊严放下,委屈降卑成为低下的、被造的人类。不幸的是,不少现代的基督徒也很难确实地相信,上帝圣子能够降临到世上,成为卑微、有限和脆弱完完全全的人的样式。

为了证明耶稣是完全的人,我们要讲到耶稣人性的三个广泛特征。第一,我们 要谈到祂人的经历;第二,我们要讨论他人的职分;第三,我们要稍微提一下祂人的性情和祂神性之间的关系。让我们首先来看看在使徒信经中列举的祂作为人的经历。

经历

耶稣的一些经历证明了祂是真正的人,因为只有人才有这样的经历,看看下 面使徒信经中的陈述, 耶稣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阴间;第三天从死里复活。

使徒信经的这一部分,至少确认了耶稣人性的四个方面,祂的出生、祂的身体、祂的灵魂,以及祂的复活。我们将先来了解他的出生,这包括他的感孕和降生。

出生  

使徒信经用这样的话提到耶稣的出生,祂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

不可否认,关于耶稣的受孕和降生,有一些不同寻常的细节。首先,祂是受圣灵的感孕,而不是从肉身的父亲受孕。而且,耶稣的受孕也没有违犯祂母亲的童女身份,后面的课程中,我们会详尽讨论这些细节,然而现在,我们只集中在一个基本的观念,就是受孕和降生是祂主要的人类经历。

当使徒信经说耶稣“感孕”,请记住,耶稣遵循亚当和夏娃之后所有人类同 样方式,即从在妈妈子宫里面的小婴孩开始。一些经文,象马太福音 1  18 节, 路加福音25节和6节,加拉太书44节和希伯来书105节都表明,和每一个人类的方式一样,上帝在玛利亚腹中孕育耶稣。

路加福音 1  34 节到 37 节记载了玛利亚和天使的对话,来描述玛利亚的怀 孕, 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出嫁,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 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为出于上帝的话,没有 一句不带能力的。”(路加福音第 1  34-37 )

玛利亚自己认识到这样的方式怀孕需要神迹,而且,她得到的正是这个神迹。

耶稣由童女感孕的神迹所带来的保证,就是祂既是全然的上帝,又是全然的人。童女感孕实在是一个神迹,在众所周知的救恩历史中,可以算得上是最伟大的神迹之一。然而,从祂感孕之后起,祂在母腹中的胚胎成形和发育与其祂普通的婴儿没有什么区别。祂的出生经过产道,一个正常人出生的过程。祂必须要依赖祂母亲的养育和食物,从流鼻涕到换尿布,这些都是祂像普通人一样的平常经历。祂远不止是一个人而已,但是,祂一点都不少于一个完全的人。[罗伯特·里斯特博士]

有时,人们争论说耶稣不可能是真正的人,因为祂没有真正肉身的父亲,但 是,人类的第一个人也没有肉身的父亲,甚至没有母亲。正如创世记 2 章告诉我们的,亚当是使用尘土造成的,夏娃是从亚当的肋骨造成的,两个人都没有父母,两个人都不是从女人而生的,但是,他们两个都是完全的、真正的人。同样,耶稣也是完全的人,即使祂的受孕是大大超乎常规。

除此之外,我们从圣经中知道,耶稣在玛利亚母腹里面的成长完全是一个自然 的过程,一直长到祂出生。他不是魔术般地出现,或者祂的出生是忽然从天上掉下 来的。相反,马太福音第 1 章和路加福音第 2 章都指出,玛利亚的怀孕起初没有被发现,后来就变得很明显,甚至使她的未婚夫想要暗暗地把她休掉,直到上帝在梦中告诉他真相。最后的结果就是,耶稣作为一个真正的人出生了。

耶稣是完全实在的人。基督经童女感孕的神迹一点都没减弱祂真实的人性。耶稣的童女感孕其实要向我们揭示出一种在基督身上能看到的人性,就是我们将来在天可以达成的完全之人,却没有一点罪。[埃瑞克·索尼斯博士]

已经讨论了耶稣的出生,接下来我们要讨论祂的身体怎样证明他是完全的人。

身体

我们还记得使徒信经这样说,耶稣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被钉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这个陈述中,信条增添了耶稣一些特定的经历,这些经历只有对一个有真实身体的人才可能发生。

根据马太福音 27 章、马可福音 15 章、路加福音 23 章,以及约翰福音 18 章 和 19 章关于耶稣被逮捕以及钉十字架的记载,耶稣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尽了各样的折磨。祂被鞭打,被戴上荆棘做的冠冕,被人吐吐沫,被人嘲笑、不断地被杖打头、被逼着背上自己的十字架,走向钉祂十字架的地方。

耶稣的受难,被钉十字架,受死,以及埋葬,证明了祂是一个真正的人,有人的肉体,一个会被鞭打、一个会流血、一个会受尽士兵的折磨,一个筋疲力尽的时候会虚脱、一个会被杀、以及在灵魂离开之后,有一个会被埋葬在坟墓里面的身体。

有一个真实的人的身体非常重要,因为上帝的公义要求一个真正的人的身体经 受上帝的审判,才能为有罪的人类赎罪。我们可以看到,罗马书 7  4 节,歌罗 西书 1  21  22 节,以及希伯来书 10  10 节中都强调了这一点。

我们把希伯来书 2  14  17 节的经文作为一个例子, 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藉着死,……为百姓的罪献上挽回祭。(希伯来书第 2  14-17 )

这段经文讲的很清楚,为了替我们赎罪,耶稣必须成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类之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