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第5讲 捍卫福音的战斗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但我一看见他们行得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加2:15-16
教会内部爆发战争着实让人尴尬,这一次的战斗更是引人注目。一方面,爆发的时间恰逢教会内部举行爱宴,本该大家都高兴欢喜的时刻;另一方面,参加战斗双方是教会的柱石——保罗对彼得,两个人正面对峙,可谓“刀光剑影”。
这次战斗完全出乎意料。保罗和彼得自从耶路撒冷结识后一直是朋友。他们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彼得还向保罗行右手相交之礼;但这一次保罗却当面“挑战”彼得。
许多解经家一想到两个如此有声望的使徒公开冲突就很不舒服,因此一些早期教父说这两位使徒并不是真正的不和,而且这个彼得并非使徒彼得,一定是同名的另一人。近代有些学者甚至认为这次冲突导致的裂痕是永久的,保罗和彼得再也没有和解,或许这也正是犹太派一直对加拉太信徒所说的。大家都知道在安提阿曾经有过争论,所以很容易利用那次事件诋毁保罗所传的福音。
然而对保罗而言这次争论却恰可以证明他是那真正的恩惠福音的使徒。我们回顾一下保罗的辩论会有助于更好的理解。首先,保罗称他在遇见其他使徒之前早已成为使徒(参加1:13-24);接着他澄明了其他使徒是如何承认他的使徒身份(参加2:1-10);以防有的人还想要更多保罗使徒身份的证据,保罗说若别的使徒行为不合真理他有权柄指出(参加2:11-14)。
第一节 在餐桌边上
我们若能了解一下当时的餐桌礼仪,会更好地了解保罗为何会对彼得如此失望。吃,是个文化事件,我们吃什么,和谁一起吃,都可以部分表达出我们是什么样的人。有时一些人拒绝和另外某些人同桌吃饭。这正是黑人名人堂里棒球运动员鲍勃(Bob Gibson)进入美国国家棒球联盟时的发现。有一次,他上了联盟队的班车,看见一个白人棒球运动员正在喝一瓶橙汁,“哇,味道一定不错,我能喝一口吗?”他的队友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饮料,又看了看鲍勃说:“我可以留些给你喝。”这位白人队友想表达的意思是他的白人嘴唇是不会和黑人同喝一瓶饮料的。
安提阿事件如此不光彩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它折射出某种种族歧视。《科顿圣经》(the Cotton Patch Bible)如此译述《加拉太书》2:11-13:“因为彼得分明有可责之处,当他来到安提阿后我就当面指责他。因为雅各那里的人未到以先,他和黑人一起吃饭;可是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白人就退去与黑人隔开了。他甚至让其他白人也和他一起装假,就连巴拿巴也随伙假装。”
这段描写有助于让人了解安提阿不同种族间的张力。然而,教会里发生的事不只是种族歧视。遵守《旧约》的餐桌规条被犹太人视为归属上帝的一个记号:“犹太派视餐桌上的友谊为上帝前的结盟,因为同桌吃饭的人分享同一个面包上掰下来的面包,也就表明他们同享主人在掰饼之前的祝福祷告。”进餐时间对于犹太人而言是神圣的。还记得耶稣和罪人、税吏一起吃饭时犹太人的反应吗?
安提阿城的居民来自世界各地,因此犹太人的饮食习惯对于安提阿教会产生了严重问题。安提阿城近五十万人口中,至少十分之一是犹太人。安提阿教会是多元文化的熔炉,正是在安提阿第一次各种族信基督的人们被称为“基督徒”,人们认为不管这个新奇的宗教是什么,反正不是犹太教,所以需要一个特殊的名称。
因此安提阿成为早期教会首次争论餐桌礼仪的地方。在先前的耶路撒冷会见中(加2:1-10),使徒们已经达成一致,教会接纳外邦人,而且他们不需要遵守《旧约》律法以致得救。同时,犹太基督徒仍应保留遵守礼仪律的传统。外邦人有外邦人的举止规范,同样犹太人也可以保持自己的民族传统。然而,若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同在一所教会敬拜,他们该如何相处呢?他们一定要在一起吃饭吗?犹太人自古以来不可和外邦人一起吃饭!有一个古老的犹太传统说:“不可以和外邦人同吃……因为他们的行为不洁净。”在犹太人眼中,外邦人吃错误的食品,用错误的方式烹饪,有时候还奉给错误的神,若是犹太基督徒非得和这样的人同吃,他们如何才能保持犹太派所规定合宜的事呢?
使徒们尽管已经解决了外邦人得救的神学问题,他们却没有解决和外邦人如何具体相交的问题。梅钦(J. Gresham Machen)提到:
外邦基督徒已经不需要受割礼,也无需遵守摩西律法,而犹太基督徒却不是非要放弃祖先遗传的生活方式不可。若犹太信徒和外邦信徒交往的方式使犹太人不能严格遵守律法,那犹太基督徒到底该如何继续活在律法之下呢?
神用异象启示了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法。一天,彼得在午餐前祷告,他“看见天开了,有一物降下,好像一块大布,系着四角,缒在地上,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昆虫,并天上的飞鸟”(徒10:11-12)。换句话说,彼得看到的动物都是犹太人绝对不可以吃的。接着天山有声音传来,且说出骇人之词:“彼得,起来,宰了吃!”(10:13)哇!神一定在开玩笑!彼得说:“主啊,这是不可的!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徒10:14)但这个声音对他说:“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10:15)
藉着这一异象,神预备彼得的心给外邦人传福音。领受异象之后,彼得立刻被呼召去凯撒利亚,给一个名叫哥尼流的罗马人施洗(徒10:48)。彼得从中学到了很重要的一课:“我真看出神是不偏待人,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4-35)后来面对众人指责他给外邦人施洗,彼得说:“神既然给他们恩赐,像在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给了我们一样,我是谁,能拦阻神呢?”(徒11:17)。
末了,彼得终于明白神给他的异象不仅关乎向外邦人宣教,还关乎如何和外邦人交往。“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加2:12),这表明彼得和外邦人同桌吃饭已经很正常了,和在基督里未受割礼的弟兄一起吃饭,彼得没有任何顾虑。彼得解决犹太人和外邦人同席吃饭的方法就是视外邦人是平等的,而不是要和他们分开吃饭。
第二节 彼得的装假
对于一个保守的犹太人而言,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就是公然违抗传统。所以,可以试想“从雅各处”(加2:12)来的犹太人到了安提阿,看到彼得和外邦人同桌吃饭会有什么反应。耶稣的兄弟雅各也曾和保罗行右手相交之礼,但是似乎他在耶路撒冷有一帮人马,暂且称他们“雅各帮”吧,他们有时缺乏“帮主”的平衡。实际上,雅各本人在给众教会的信件中清楚说到:“我们听说有几个人从我们这里出去,用言语搅扰你们,惑乱你们的心,(有古卷加:你们必须受割礼,守摩西的律法。)其实我们并没有吩咐他们。”(徒15:24)
这正是安提阿上演的一幕,“雅各帮”成员要去指出彼得的“不妥”。这些极端的“雅各帮”当然是基督徒,但是和法利赛人一样(十有八九他们就是法利赛人),他们在信仰上非常保守(徒15:5)。他们依旧遵守摩西的例律,尤其是割礼。他们首先发现彼得对于传统多么疏于严守,彼得行事为人简直就像是外邦人,“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加2:14)!彼得坐在那儿,和不洁净、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同桌吃饭,若是照此推理,彼得完全有可能为单身团契的信徒们主持烤猪宴。
来自耶路撒冷的这帮人置彼得于非常尴尬的境地。坦率地说,彼得本人的确“怕奉割礼的人”(加2:12)。彼得深知他们恪守传统,不想冒犯他们;毕竟他受神的呼召向犹太人传福音,而不是向外邦人,又何必为外邦人挂虑呢?1所以彼得突然改变态度:“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加2:12)。他不再邀请外邦人和他同桌吃饭,他独自退到会堂地下室的一角吃饭了。由于初代基督徒一般在家中聚会,也有可能彼得不再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就是圣餐也不例外。
彼得这么做不是出于原则,而是因为胆小。这不是彼得第一次屈服于外在压力,至少是第四次了(参太26:69-75)。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即便是伟大的圣徒也会犯罪,有时还不止一次;也看到牧师多么需要有勇气护卫福音的纯正,抵挡一切有碍福音的反对,包括来自教会内部的反对。
彼得失败的例子也教导我们当为福音守望。彼得笃信不疑救恩出于恩典也因着信,不是靠律法。他相信外邦人可以成为最好的基督徒,而且,彼得对外邦信徒的态度也表明他并不认为外邦信徒不如犹太信徒。可惜的是,彼得从自己原来坐的位子上退下,他“退去”和弟兄姊妹们“隔开了”。希腊文“退去”(hupestellen)一词往往用于军事上的撤退。实际上,彼得这是以福音为耻,压力一来,彼得便不能持守福音真理:所有基督徒得救都是靠同样的恩典。
捍卫福音的纯正需要勇气。从前,坎特伯雷一位大主教被记者问他是否信神,他居然回答:“嗯,算是信吧。这取决于你说的神是什么意思。”这位主教以福音为耻,害怕当众为神辩护。有一次,在飞机上,一位看起来颇有些紧张的妇女问我:“你有信仰吗?”我想她大概是希望我能祈祷飞机不要撞到大山吧。我当时回答得吞吞吐吐,以致后来我告诉她我在神学院教书她感到非常吃惊。她说:“哦,你没必要害怕说出你的信仰。”我真惭愧啊。所以,第二天滑雪时我便鼓起勇气向陌生人传福音了。若对人的顾虑超过了对神的敬畏,我们很容易否认信仰。我们除非愿意在周一的工作中为神作见证,否则星期天教会中的敬拜就是在装假。
第三节 保罗的抗议
有些人和彼得一样,讨厌正面冲突。他们不想制造麻烦或当面吵架,所以就避开冲突。然而,保罗不是这样的人。保罗真的不在乎别人是怎么想的,即便这个别人就是大使徒,他也胆敢对抗。对保罗而言,不要廉价的和平,而是要不惜任何代价捍卫福音。
保罗抗议彼得的装假:“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加2:14)
有许多场合,保罗愿意私底下处理一些事或适当妥协,但这次没有。他当面且在众人面前也就是全教会的面前指出彼得的不对之处。保罗这么做不是要显出他多么能言善辩或是把彼得看作竞争对手,他这么做乃是看到福音正危在旦夕,乃是看到彼得如此明显的罪,“他有可责之处”(加2:11),彼得的行为在神面前有可责之处。
不仅彼得本人错了,他还做了坏榜样,所以保罗必须当众指责他,私底下的错误私底下责备便可,而公开的丑闻需要公开澄清(参提前5: 20)。彼得是领袖,他的言行会影响到其他人。突然间,在席的其他人全开始守起《旧约》的餐桌礼仪了:“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加2:13)我们可以感受一下保罗的震惊和难以置信。甚至巴拿巴!巴拿巴,那位保罗亲密的伙伴。正是他把保罗引荐到耶路撒冷教会且在其他众使徒面前替保罗辩护;也正是他在保罗外邦宣教之旅中一直支持保罗!保罗简直不敢相信甚至连巴拿巴也随彼得装假。
保罗反对的是彼得、巴拿巴还有其他人的伪善。“伪善者”一词出自希腊的剧院,当时的演员们都带着面具演戏。最终“伪善者”一词蕴含浓厚的宗教色彩。曾有一位著名的斯多葛派哲学家埃皮克提图(Epictetus,55-135)这样说过,“我们若看见一个人试图在两种信仰间平衡,我们就可以说,‘他不是犹太人,他是在演戏’”。1保罗看到彼得、巴拿巴、其他人全在装假。他们不是真认为外邦信徒是二等基督徒,但他们的行为举止表明仿佛他们就认为外邦信徒是二等基督徒。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神学并不一致。
他们装假的举动最终带来的结果便是否认福音,约翰·斯托得(JohnStott)解释得很好:“彼得非常清楚只有信靠耶稣是神人相和的唯一条件;然而彼得却加了割礼作为额外条件,彼得要靠着割礼和人相和,结果却抵挡了福音。”
貌似彼得和其他人已经背弃了先前在耶路撒冷达成的一致(参2: 1-10)。他们行的与福音的真理不符,说一套,做一套。他们的实际生活违背了福音。更糟的是他们要求外邦人与他们一起“出轨”。保罗指责彼得强迫外邦人“犹太化”,为了被教会接纳以致他们必须要接受犹太人的习俗和传统。彼得并不是真认为犹太人的身份能得着救恩,可此处他的所作所为已经造成误导。彼得拒绝和外邦人同席吃饭,就在表明他认为外邦人不洁净。外邦人通过彼得的举动获得的信息是要想成为基督徒,必须得像犹太人一样生活。
这对当今教会是有力的警告。我们的行为举止会削弱我们的信仰。基督徒有可能心里相信、口里也承认福音,然而生活中却背道而驰。
从教会历史看,美国内战前南方长老制教会有过这方面惨痛的教训。1当时,长老们通常发给教区的信徒硬币表明他们有资格领圣餐。可悲的是一些教会的非洲奴隶得不到那种通用的银质硬币,而只是一种普通的金属币。而且,只有等到教会的白人们都领完圣餐后才能轮到这些黑奴信徒。显然,这是圣餐中的歧视,而神的本意乃是藉着圣餐预表我们在基督里的合一。无论这些长老们是否相信福音,他们的行为明显在否认福音。
我们的行为在言说什么?我们的友谊、聚餐的邀请、服侍中的彼此联结是在表明我们在基督里的合一吗?还是我们的行为与福音背道而驰?
第四节 靠信心,不是靠行为称义
保罗在安提阿指责彼得的时候,他不只是在处理一个社会问题。他关注的不是教会中正在形成的小圈子或谁在饭前洗了手,甚至也不是种族主义的丑恶行径,尽管犹太派正用他们的神学为实际存在的歧视辩护。
保罗明白他和彼得的冲突乃是一场为辨明福音是白白恩典的战斗。表面看来是关于餐桌上犹太人和外邦人合一的问题,实际暗藏的则是更本质的问题:神对救恩究竟有何要求。这正是以所谓保罗和律法新观点理解《新约》神学不合宜的地方之一。新观点认为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冲突本质上是文化冲突,而对于保罗而言问题在于救恩论,而不是文化。因此,这一封给加拉太人的信再次引发我们回到耶稣基督的福音。
福音宣告说藉着耶稣基督被钉十架及他从死里复活,主耶稣基督已经满足了神对救恩的所有要求。除了唯独信靠基督,我们自己不需要再做什么以赚得神对我们罪的饶恕、与神的交契以及永生的盼望。这就是福音,神白白的恩典,相信福音的就是基督徒。
福音告诉我们怎样与神和好,或更确切地说是告诉我们神如何藉着耶稣基督的受死和复活来成就我们与神的和好;接着福音便谈到我们怎样与人和好。任何人藉着在基督里的信心与神和好了,我们就当与他们和好。如果我们不与他们相和,我们的行为就是在敌挡福音。我们在制造神自己都没有制造的与他人的界线。神只要求人唯独在基督里的信心,我们却在这唯独之上随人意加添。
“雅各帮”的问题在于他们是想重回过去的法利赛人。他们关注外表的行为;他们为如何成为好基督徒列了一份清单。外邦的归信者若没有照单而行,比如受割礼,他们就被当成是二等基督徒。这种“法利赛性”在人性中根深蒂固:人总是想在神已经做成的事上加添些人的行为,而且歧视不照章而行的人,无论“加添”的到底是些什么。
当保罗指正彼得的时候,他以一个想重回过去的法利赛人的口吻对另一个想重回过去的法利赛人说话。首先保罗诉诸他和彼得的共同点:“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加2: 15)。保罗和彼得有同样的出身,他们是生来的犹太人而不是外邦的罪人,他们一直属于上帝子民的内部,而不是世界的外部。
接着保罗诉诸他和彼得都认为正确的福音,这一点特别需要强调。使徒们已经对耶稣基督的福音达成一致意见,唯一的分歧在于基督的福音对于犹太人和外邦人餐桌上的团契生活有何影响。所以这一场捍卫福音的战斗不是两个不同福音之间的斗争,乃是为了确保教会能自始至终地活出起初所接受的福音。
保罗和彼得所传讲的福音都是因信称义而不是因行为称义的恩典的福音: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 16)这是著名的关于称义是唯独恩典唯独藉着在基督里信心的教义。“称义”是法律术语,法庭词汇,意为“被宣告为无罪”,“被赦免了”,“所有的罪债都被清除了”。《圣经》中“被称义”指的是人在上帝公义的门槛前被称为义人了。
称义一定是非常重要的教义,因为保罗在一节经文里三次用不同方式提到称义。首先,他笼统地陈述称义的教义:“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2: 6)此处是对神救恩之法的概括性介绍。人如何与神和好呢?不是靠着遵行神的律法,而是靠相信耶稣基督。
词组“因信耶稣基督”(faithin Christ)也可以被当做主语的所有格“因着耶稣基督的信” (faith of Christ) 。保罗和律法新观念的倡导者们倾向于弱 化古典改革宗关于唯独信心称义的教义,所以更喜欢后者一说。然而,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宾语的所有格“因信耶稣基督” (faith in Christ) 更贴近原文语 气。赛弗利德(Mark Seifrid)总结到:“保罗说到‘耶稣基督的信’(faith of Christ)他乃是指基督是信心的宾语,因为他在别处都没有明确提到基督的信。”
保罗谈到的“律法”包含但不局限于《旧约》的礼仪律。近来有些学者试图把保罗谈到的律法限定于诸如割礼和饮食规条等的礼仪律,也就是所谓的区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种族界限。他们认为保罗与彼得的争论是关于对礼仪律的遵从而不是道德律。然而从保罗对律法主义的长篇辩论中很清楚地看到保罗谈到的律法既包括礼仪律也包括道德律(参罗2: 6-29;腓3: 2-9)。因此,“行律法的义”“通常指律法全部的要求”。保罗“反对认为不论个体或国家只要行律法就可以得着义站立在神面前的错误观点”。
典型的犹太人的观点认为律法使人称义,且看第一世纪的一段墓志铭便一目了然:
女王陛下安眠于此……日后她会复活重见光明。她有确据可以等候神所应许的新生命,因着她在世令人敬仰和敬虔的生命,她配得天堂的居所。她敬虔度日、简朴守节、爱护百姓、遵行律法、忠于配偶。因着她善行她得着确据等候未来的天堂。
这一墓志铭表明一世纪的犹太派实则是律法而非恩典的宗教,和保罗与律法新观念的看法相反。当这种犹太化的神学开始影响新约教会,保罗辩论说(马丁·路德后来在新教改革时也曾如是说)任何人若认为靠遵行律法可以挣得神的接纳就已经落入毁灭灵魂的律法主义深渊。他(她)试图靠遵行律法称义,可是等到被神接纳时,遵行律法完全不在计算之列。保罗在此绝对区分靠律法得救和靠信基督得救的不同。遵行律法不能使任何人称义。
这并不是说律法本身有何不妥,律法出自神公义的本性,正如保罗所言:“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7:12)律法的问题在于人无法守律法,我们不能靠着行律法称义是因为我们压根儿就不能遵守律法。即便我们能外表遵从神的律法,里面也会违背:“没有任何人的言行,无论初衷多么正确或是执行得多么真诚,能赢得被神算为义的资本。”
然而,令人欣喜的是我们的称义还有另一条路,那就是藉着信。保罗这里谈到的信不是泛泛而论的信。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曾说美国“建立在深深的宗教信心上,可我并不在乎这个信到底是什么”。艾森豪威尔也许从来没在乎过,然而保罗却相当在乎。对保罗而言,重要的是我们信仰的对象,不单只要有信就可以了。
我们信仰的对象必须是耶稣基督。保罗在这节经文里强调了三次:我们必须信靠“耶稣基督”、“基督耶稣”和“基督”(加2: 16)。信靠是全然降服在基督里,完全接受他所是以及他为我们的救恩所做的一切。信使人称义因为信抓住了基督,而基督正是使我们与神和好的那一位。我们被神接纳——不是靠我们自己遵行律法,而是靠相信唯一、全然遵守过律法的耶稣基督。称义的教义可以笼统概述为:我们与神相和,不靠遵行律法,唯靠相信神的儿子。
接着,保罗以个人的语气陈述了称义的教义。“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加2: 16)保罗在此提醒彼得本人也是因信基督称义(参太16: 16)。通过自己的阅历,保罗深知遵行律法并不能对付自己的罪性。遵行律法不能阻止人否认耶稣,也不能除去罪污,唯有耶稣基督藉着他救赎的死可以,所以彼得才笃信基督的救恩。
需要注意的是称义的信是一种个体的信。因信称义不是关于救恩之路的一个泛泛的原则;而是对个体发出的委身于基督的呼召。你,你有没有全然放弃自救的努力,转而恳求神藉着耶稣基督救你?
最后,保罗又从普世的角度陈述因信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 16)他的辩论达到了最高峰。普遍真理,必须成为个体的真理,也一定是普世性的真理。1对彼得和保罗而言算为真理,对其他人也当是真理,尤其是对每一个外邦人。因此,使徒们即便是犹太人都无法靠遵行律法称义,任何人都没法靠行律法称义。彼得如果自己都摒弃了靠行律法称义的努力,他却还强迫外邦人遵行这样的律法,岂不是可笑之极!
基督教正因为强调不靠行为称义,这就使基督教有别于其它宗教。其它宗教试图通过人的努力登上神的宝座以达到极乐世界,但《圣经》说我们不能通过这种方法达到神的面前。事实上,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说人若尝试通过行为获得恩典,实则就是“试图以罪安抚神”2。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认为即便人最好的行为也受了罪的玷污。保罗早就从《旧约》中领会了这一普世真理,他引用了大卫的诗:“求你不要审问仆人。因为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诗143: 2)保罗自己也写到:“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 16)所有人都在完全堕落之列。
所以,成为基督徒就意味着承认人不可能靠着自己的善行得救。加拉太人总是遇到试探靠行割礼得神的喜悦。这对于现在大多数基督徒来说不是试探,可今天有今天的试探。去教堂、读《圣经》、参加团契、热心慈善——这些都不会使我们进入天堂,即便为主殉道也不能挣到进天堂的门票。
除了藉着信靠耶稣基督能使我们与神相和,此外别无他法。用路德的话说就是:“基督教的真意乃是这样:首先人对照律法承认自己是罪人,发现自己根本无力行善……如果想得救,救恩不能靠行为;但是神已经把独生爱子降到世界,以致我们可以靠着耶稣而活。他为着我们被钉十架,为我们受死,用他的肉身担当我们一切的罪。”
相信耶稣基督救恩的就是基督徒。是基督徒就要活像个基督徒,比如,和其它同样藉着恩典得救的信徒有团契交往。威廉·凯里(Wi1liam Carey,1761-1834),著名的浸信会宣教士,前往印度宣教,他的生活和服侍最美丽地诠释了何为真正的基督徒。印度是等级森严的社会,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绝对不可以同桌吃饭。然而,当凯里传福音所结的第一个果子帕尔(Krishna Pal),撇下等级观念,勇敢地和宣教士们同桌吃饭时,凯里实在获得了真正的突破。凯里的一个同工欢呼道:“信心之门已为外邦人打开,谁能再关上呢?等级的枷锁已断开,谁能再锁住呢?”
上帝接纳人因着同样的原因: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唯独基督。我们也因着同样的原因彼此接纳。这样,信心之门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被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