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第13讲 从奴仆到儿子
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乃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亲预定的时候来到。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他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
——加4: 1-7
1999年春,英国诺森伯兰郡(Northumberland)的公爵和夫人到法庭立文阻止他们的儿子十八岁便可继承财产的权利。他们的儿子,年轻的厄尔·珀西(Earl Percy)当时只有十四岁。他父母考虑怎样会对儿子有最大益处。有一天佩斯会继承一大笔财产,包括阿尼克(Alnwick)城堡, 一百万英镑的遗产,还有近乎五十万英镑的年收入。他的父母不希望他继承太多遗产、太早继承遗产,因为他们清楚地见证了很多英国贵族的子女挥霍财产、吸毒、过糜烂奢华的生活。所以,他们签订了一个委托授权书,在珀西二十五岁以前仍由父母管理他的财产。
第一节 像奴隶一样被对待,但仍然是儿子
这个故事很像保罗在《加拉太书》第四章一开始就谈论的情形。保罗一直在比较《旧约》和《新约》、摩西时代和基督的时代、律法以下的生活和信心的生活。他在第三章称律法就像监狱的看门人(加3: 23)或是训蒙的师傅(加3: 24),管理神的百姓直到他们来到基督的面前。现在他给了一个略微不同的比较:“我说那承受产业的,虽然是全业的主人,但为孩童的时候,却与奴仆毫无分别。”(加4: 1-2)
现在若了解一些希腊的民法会对我们理解经文有助,因为似乎保罗脑子里想的正是希腊的民法。在那个时代,富人习惯把自己的财产继承人交给监管人照管。在这个继承人整个幼年时代,他知道自己将会继承父亲的遗产,但现在还没有。英语标准版的翻译称孩子是“全业的主人”(加4:1),有点容易引起歧义。更准确地说这个儿子乃是“全业之主”,他虽然名义上拥有父亲一切田产,但还没有事实上的拥有权。
同时,这个继承人幼年时不过就像奴隶一样。他没有法律权利或财产权。他的监管人在训练他。他被教导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上学、穿什么衣服、如何行为举止、什么时候上床睡觉。如果他父亲已经过世,会有一个委托人管理他的财产。他在到达指定的年龄之前被一直叫做“年轻的主人”:称他“主人”因为有一天他要继承遗产;称他是“年轻的”好使他不越位行事。
在这样的法律体系里,这位年轻主人真有些像奴隶而不是儿子。但是这一切都是为了他的好处。有时候貌似的奴役对一个人走向成熟是必须的。当然这种未成年状态只是暂时的。最终到了他父亲设定的法定日子他就可以继承遗产。
保罗借用这样的法律类推律法在救恩中扮演的角色。“我们为孩童的时候,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也是如此。”(加4: 3)“世俗小学”使这节经文有点难以解释,保罗似乎指的就是赐给摩西的律法,因为保罗在接下来的两节经文中都用到“在律法之下”(加4: 4-5)。
或许“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是另一种谈论律法的方法。神的律法当然是世界的基本原则。希腊文里“基本原则”指“重要的组成部分”、“基础的东西”。有时候“基本原则”指像“ABC”这样的基础教导(或是希腊文里u、β等等)。这样描述神的律法很容易让人理解,学习神的律法就是学习神旨意里的“ABC”。
遵行这样的逻辑,《旧约》就像是教导神百姓的小学,对犹太人如何行事都有具体的规定,《希伯来书》的作者称之为“是在‘更新的时候’来到之前,为肉体立的规例”(来9: 10)。论到敬拜,犹太人要到指定的地点用指定的方式献指定的祭物。遵守所有《旧约》的教导就像在语法学校,规规矩矩地临摹神的圣手亲自所写的ABC。
然而,孩子们终究要小学毕业。他们掌握了ABC就要学习写作。同样,神用律法养育他的子民乃是为了预备他们接受福音。清教徒帕金斯(William Perkins)形容以色列就是“设立在世界某个角落的小学校;摩西律法就像是ABC,又像是导管,用一种隐藏不明的方式,把耶稣基督输向世界,尤其是输向犹太人。”
称律法为“世俗小学“,保罗乃是给那些从耶路撒冷来的律法师们补上一课。这些犹太派的人一直教导加拉太人律法是福音的完成。但是保罗强调在律法之下实际上是灵性不成熟的标记。要加拉太人回归律法仿佛就像让一个博士在回到幼儿园重新学ABC一样。如果他们要成为属灵上的大人,他们必须前进超越律法。
“世俗小学”还有另外一种解释方法,对外邦人而言,他们在“异教偶像崇拜的奴役之下正如犹太人在律法的奴役之下”3。“小学”一词在《加拉太书》4: 9再次出现,这里保罗非常明确地在谈论异教崇拜。在异教徒中,“小学”可以指一些灵界的元素,比如地球、空气、火和水的灵。所以,当保罗说“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加4: 3),他指的是邪灵的权势。因为有一段时间加拉太人就是在这些假神的枷锁之下。
无论此处的“小学”对犹太人而言指神的律法还是对外邦人而言指撒但的辖管,要点最终都是神的百姓要成长。的确有一段时间他们和奴隶差不多。当他们还为孩童的时候,必须要向奴隶一样被对待。但事实上他们一直都是儿子,所以他们脱去灵性的稚气、满有属灵的成熟这样的日子终究会来到。
第二节 神儿子的来到
神的百姓从奴仆变成儿子唯一的方法是藉着耶稣基督的受死和复活。我们一直在律法之下直到基督来了,保罗几乎用如诗般的美丽语言描述这一场景:“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 4-5)
这几节经文大概描绘了救恩计划,谈到有关基督到来的六个核心教义。第一是耶稣来的时间,“及至时候满足”,耶稣就来了(加4: 4)。在古代律法之下,父亲有权决定儿子什么时候可以获得遗产。1同样,父上帝决定子上帝什么时候来到人间给予所有神的孩子遗产。
耶稣自己知道预定的时间一到他就来了:“约翰下监以后,耶稣来到加利利,宣传神的福音,说,‘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 14-15)神预备好了让耶稣来,耶稣就在预定的日子进入了人类历史。我儿子小时候在他卧室的墙上画了一个六英尺长的手绘世界历史年历表。在区分新、旧约的时间点上,我儿子画了基督的十字架。加尔文(JohnCalvin)写到:“因着神的护理,耶稣就在神所预定的时间恰逢其时地来了。”
当世界也准备好基督要来的时候基督就来了。希腊的文化为福音广传提供了共同的语言基础和文化基础;罗马的大一统为福音广传提供了安全的交通;最重要的是罪人们都渴望从罪中得释放。外邦人已经厌倦了膜拜那些古老的异教神。犹太人也厌倦了被囚于一千年来他们尝试遵守却屡屡遭败的律法。所以恰逢其时,不早不晚,基督来了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女。
第二是关乎基督到来的源头,证明了他永恒的神性。《圣经》说“神就差遣他的儿子”(加4: 4)。圣子被差遣这一事实表明早在耶稣肉身出生于伯利恒之前他已经存在了。他从天上被差遣表明他的神性。耶稣是圣子上帝,与圣父上帝同尊同荣。他的儿子身份是永恒的,他是圣父的独生儿子,三位一体的第二个位格,从永恒的过去中就和圣父同在荣耀中。及至日期满足了,永恒的圣子上帝就从天堂来到人间。
第三是关乎基督到来的方式,圣子上帝“为女子所生”(加4: 4)。“被差遣”表明圣子永恒的神性,“为……所生”则表明他真实的人性。耶稣有一个平常的出生。一个人间的妇人生了他表明圣子上帝成了实实在在的人。这就是道成肉身的教义:神成了人。还有比说耶稣为女子所生更好地强调耶稣基督真实人性的吗?
当耶稣为童贞女玛利亚所生并生于马槽中,圣子上帝取了我们的肉身和人性,并和我们一样有各种试探诱惑。来到人间进行救赎的既是神又是人;既有神性又有人性。《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二十二问答说:“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成为人,乃是取了人真实的身体,和有理性的灵魂,藉着圣灵的能力,在童女马利亚的腹中成胎而生,但是没有罪。”正因为耶稣是真正的人他才能成为我们的救主。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说:
基督教和其它任何宗教都不一样,不是从社会上层开始的宗教;而是从底层开始的宗教——因此,无论何时你想到救恩并要为救恩开始行动,你必须放下一切关于神威荣的推断、关于行为、传统——当然还有神律法本身的想法。你必须径直奔向马槽、母亲的子宫,拥抱从童女而生的婴孩,看他——被生出来、被喂奶、成长、进入社会、教导、死亡、复活、升天、拥有对万物的权柄。只有这样你才能卸去一切的恐惧和错误,如同太阳驱散乌云。
第四是关于基督到来的状态:全然的顺服。耶稣生为犹太人,当然要遵守神全部的律法。他“生在律法以下”(加4: 4)。因为他的身份,他需要遵守托拉(Torah),基督是完全遵守了律法。耶稣为他的百姓遵守了全部律法。按照律法要求他在第八天受割礼;他从没有违背十诫中的任何一条;他遵从《圣经》教导的敬拜;他到耶路撒冷守节期;他纪念逾越节,他做律法要求的一切事。
耶稣甚至也死于律法之下。对于神的儿子,在律法之下也包含承当百姓因为违背律法遭受的死刑。保罗在第三章就曾说到:“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 13)基督既在律法之下,也就在律法的咒诅之下。他不仅为百姓遵守了全部的律法,也承当了百姓犯罪而遭致的后果。
第三节 神儿子到来的原因
第五点是关于耶稣到来的两方面的功用,“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 5)。保罗此处特指基督在十架上成就的代赎。他在《加拉太书》的一开始就谈到基督的受死,“为我们的罪舍己,要救我们脱离这罪恶的世代”(加1: 4)。然而,基督的死不仅是消极意义上的救出,还是积极意义上的赎回。在古代社会代赎一般指付钱买赎一个奴隶。如果有人出钱就可以买回奴隶的自由。这正是基督为百姓做的。我们被这世上的小学所奴役(参加4: 3),而耶稣被钉于十架也就是在为我们的自由付赎金。他付出了最昂贵的代价。代赎一般总是买回来什么,然而上帝差遣他的独生爱子,乃是差遣他为我们而死。
基督的死使一些人不自在,包括一些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例如,1999年春,一位德国路德宗牧师发表言论认为马槽而非十架应该成为基督教的象征,引起一片哗然。她说十架太令人恐怖了,当然没有小耶稣安睡在干草上吸引人。
当然,耶稣受难前必须要出生。没有圣诞节就没有复活节。但是由童贞女所生的圣子就是为了要死于十字架。基督教不是马槽和干草堆的宗教,而是荆棘、钉痕、十字架和鲜血的宗教。没有十字架,即便是基督道成肉身也不能救我们。基督单靠他的生不能救赎我们,唯有藉着他的死才能救赎我们。
基督要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正因为此,耶稣才必须要出生在律法之下。他有资格救赎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他全然遵守了律法。实际上保罗所言关于耶稣到来的特质——恰逢其时、永恒的神性、真实的人性、全然的顺服——使之有资格成为我们的救主。约翰·斯托得(JohnStott)写到:“基督的神性、人性和公义使他成为人类独一的救主。如果他不是人,他不可能救赎人;如果他不是义人,他不能救赎不义的人;如果他不是神的儿子,他不能为神救赎人或者使人成为神的儿子。”但是基督的确救赎了我们,他是圣洁的神,是无瑕疵的人,被钉于十字架流出宝血拯救罪人。
基督来的第二个目的是“叫我们得着儿子的名分”(加4: 5)。基督来既要救赎我们又要收养我们为儿子。神降下他的儿子使我们得以成为他的儿女。基督既完成了救赎我们的工作又完成了我们被收养的工作。神救赎我们脱离奴役、脱离律法的辖制、脱离律法的咒诅,本已经足够了,可是神没有就此停止,一旦基督救赎我们获得了自由,他还呼召我们进入他的家。基督不仅救赎我们,还收养我们,把我们从奴隶变为儿子。
保罗称加拉太人为神的儿子并不是性别歧视。古代只有儿子能继承父亲的遗产,神称孩子为儿子表明他所有的儿女都被包含在他意旨和遗嘱里了:“可见,从此以后,你不是奴仆,乃是儿子了。既是儿子,就靠着神为后嗣。”(加4: 7)任何人只要藉着信靠耶稣基督成为神的孩子就得着应许进入永生、进入天堂与神同在。
耶稣受死、复活不仅救赎了我们获得自由,还向我们提供了收养证书,使我们成为至高神的儿女。耶稣复活的故事里暗示了这一点。到坟墓前的妇女们跑去告诉门徒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了。突然,耶稣就站在他们面前,他们全都伏地敬拜他,耶稣说:“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叫他们往加利利去,在那里必见我。”(太28: 10)耶稣称门徒为弟兄,因为他已经藉着自己的死和复活把门徒们都领进神的家了。
现在,谁相信基督的复活谁就是神家中的孩子。我们如果仍出于恐惧或是责任服侍神,就表明我们还没有真正明白基督已为我们成就的。基督教不是束缚,而是释放,因为基督已经把我们从奴仆变为儿子了。我们保持神家里一员的资格并不依赖我们的行为,不管看起来多么像是要靠我们自己维系。
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的一生很好地诠释了上文所提及的内容。卫斯理真正认识主之前就是一个胜过许多信徒的所谓好基督徒,至少外在行为如此。在牛津上学的日子卫斯理帮助建立了“圣洁联盟”(theHoly Club),这个联盟里的学生去教会、学《圣经》、禁食、祈祷。他们到监狱和囚犯工厂传福音。他们给穷人家的孩子提供食物、衣服和教育。然而,即便这样他们仍然是属灵的孤儿,被自己的宗教所捆绑。卫斯理反思自己在真正信主之前为神所做的事,他写到:“我当时只有仆人的信心,不是儿子的信心。”
第四节 儿子的灵
真正的基督徒,像后来的卫斯理一样,已经摆脱奴役成为儿子了。然而,我们即便已经成了神的儿女,有时仍然会忘记天父的爱。我们重回过去,以为自己是奴仆而不是儿子,这真伤害天父的心啊。
小孩子自有一套方法测试父母的爱。有时候他们用伤害父母的方式来测试父母的爱却没有意识到这是对父母的伤害。收养的孩子经常会有这样的纠结,他们总是想弄明白父母是否真的爱自己。当然,父母是真的爱孩子,所以倘若这些孩子不愿意单纯地享受父母的爱,真让父母痛心。
和任何良善的父母一样,上帝希望他的儿女接受为父之爱并在这份爱中得享安息。他希望世上所有被收养的孩子都能确信他的爱。因此,他差派圣灵进入我们的心:“你们既为儿子,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原文作我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加4: 6)
加拉太人的确受了圣灵(参加3: 2);他们受了圣灵,也得着了神儿子的确据,因为神既赐下圣子,也赐下圣灵。首先神赐下他的儿子使我们得以成为他的儿女(参加4: 4),他又赐下圣灵让我们确信我们真是他的儿女(参加4: 6)。圣子完成的领养由圣灵实行出来。
这里我们被带入了三位一体的奥秘。这位独一的神有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圣灵。领养是三位一体神的工作。圣父,因为他是父,他是收养我们的那一位。他首先降下他的独生子救赎我们脱离捆绑,使我们不再是奴仆反成了儿子;然后圣父又降下圣灵使我们确信我们真成为神的儿女了。
神赐下的灵具体说来就是“他儿子的灵”(加4: 6),表明在三位一体的神性里面圣子和圣灵的亲密关系。圣子的工作使我们与圣父建立关系,圣灵则是巩固这种家庭关系。圣父、圣子和圣灵一起工作使我们成为神真正的儿女。
我们得知我们真的成为神的儿女因为我们称他为“父”。我们不仅称他为“父”,仿佛靠着“父”这个词就可以得救似的,我们更是向我们的父呼求。《圣经》中的呼求(krazon)充满最强烈的情感。在这个失迷的世界中,罪人向神呼求救恩,是由心底而发的呼求。
我们呼求神的时候,用的称呼和耶稣离世前夕向神的呼求是一样的“阿爸,父啊”(参可14: 36)。“阿爸”既有尊敬又有亲切,意为“亲爱的爸爸”或“至尊的父亲”1。这乃是圣灵特别的工作把这个子女对父亲的称呼放在我们心上和唇上。圣灵使我们确信与神的关系以至于我们可以称神为“阿爸,父”。保罗在别处写到:“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罗8: 15-16)布鲁斯(F.F.Bruce)描述“阿爸”是“耶稣之灵的声音(在他子民的唇上)”2。
对于加拉太人而言,他们既然受了圣子的灵,就已经得着了儿子的全部权利。雅各顿(JamesDunn)解释道:“若保罗所言为是,外邦加拉太信徒不需要做或接受其它额外的东西来确认自己属于神的家;他们已经是儿子了,他们就可以享有亚伯拉罕的遗产,尽管他们只是收养的儿子。”3遗产是给儿子的,不是给奴仆的。不是靠遵行律法,而是靠住在圣灵里。
藉着基督我们可以得着同样的遗产。我怎么知道神就是我的父,我在他的永恒中有份?不是靠努力进入神的家。当然不是靠割礼或是遵行神的律。不是靠我做的任何一件事。路德说:“在基督里没有奴隶只有儿子。”4我的顺服只能证明我是神的仆人,而不能说明我是儿子。儿子的身份完全仰赖于圣子所成就的救赎大工。圣灵使我们可以称神为“父”,就把这样的确据带给我们。仆人只能称“主”,儿子却可以称“阿爸,父”!
这一全新的家庭关系在我们的祷告中一定有所体现,祷告会帮助我们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毫无疑问正因为此耶稣教导我们要以称呼神为父开始我们的祷告。约翰·斯托得(JohnStott)写到:
神不仅要藉着圣子使我们获得儿子的身份,还藉着圣灵使我们确信儿子的身份。神赐下圣子好让我们得到儿子的身份,神又赐下圣灵好让我们体验儿子的身份。祷告中我们与神亲密的、热烈的联结就足以表明我们是神的儿子,发现祷告中我们的态度和用词并不是奴仆对主人,而是儿子对父亲。
一个简单的例子或许可以帮助说明上文的要点。有时我揽我的女儿坐在大腿上,我会在她耳边低语:“你永远都是我特别的女儿!”我女儿通常都会更紧地依偎着我:“你永远都是我特别的老爸。”
我们的父神和儿女这间正是这样的关系。首先神赐下他的独生子救赎我们脱离罪恶使我们成为他的儿女。圣子是长兄,把我们抱起来放坐在神的腿上;神又赐下他的圣灵,那神圣的低语告诉我们我们永远都是神特别的儿女。当我们听到圣灵的低语时,我们的心也向神倾诉:“你永远都是我的阿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