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se Content
图书
SC01 德里克·托马斯《字字珠玑:细读加拉太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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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02 麦克谦《忠心的侍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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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04 大卫·霍尔《耶稣基督的千禧年》
SC11 罗伯特·戈弗雷《爱上诗篇》
0/53
SC14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讲道释经》

 

 

4. 第4讲 捍卫福音自由的战士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至于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加21-10

 

“终于自由啦!终于自由啦!感谢全能的上帝,我们终于自由啦!”这些话表达了得自由和释放的喜悦。这是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1929-196819633月在华盛顿为争取民权发表演说的结尾。其实,马丁·路德·金(MartinLutherKing)的演讲不仅包含了获得自由的喜乐,还暗示了为得到自由曾经进行了多么漫长、艰苦的斗争。一百年前,美国黑人宣告要为种族平等而战;一百年后,他们才获得了自由。经历了几个世纪的捆锁和奴役,最终,他们自由了;又经历了长达一百年的歧视和冤屈,最终,他们自由了。

从美国的奴隶制度,我们知道宣告解放和真正获得自由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自由不容易得到,一旦得到了,还很容易丢掉。

第一节 自由的敌人

自由带来这么多的喜乐和斗争,就像在人类社会一样,在灵性领域也是如此。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的演讲词正是引自一首古老的黑人灵歌:终于自由啦!终于自由啦!感谢全能的上帝,我们终于自由啦!这首歌本来是宣告通过耶稣基督脱离罪得到自由。

在基督里的自由是保罗写信给加拉太信徒的关切所在,这是一封被称为“基督徒自由大宪章”的书信。保罗知道灵里的自由是多么宝贵;他知道为了获得这样的自由基督在十架上付出了怎样的代价;他也知道人很容易挥霍这样的自由而重回灵里的枷锁。

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要急切地写信给加拉太信徒。加拉太信徒相信基督被钉十架,也相信基督复活,他们因着信靠这位死而复活的基督也获得了灵里真实的自由。但他们现在却受了一些人的迷惑,要在基督的福音上再加上摩西律法(参加31),所以,他们正面临着被奴仆的轭重新辖制的危险(参加51)。

其实,加拉太教会发生的变化对保罗来说并不陌生,几年前,也许是在安提阿,有过一样的情景。当时一些犹太派秘密潜入教会——“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加24)。这词(偷着引进来)本来是用在间谍身上,被保罗借用了。保罗的对手在教会干一些偷偷摸摸的勾当。他们就像间谍一样,偷偷摸摸地混进教会想看看这些外邦基督徒到底在做什么。然而,他们不单打探消息,还是奴隶贸易者;他们密谋要使教会服于律法之下。

这些人一般被称作“犹太派”,他们把犹太教和基督教混为一谈,他们教导外邦人要想成为基督徒必须先成为犹太人。他们的口号是:“你们若不按摩西的规条受割礼,不能得救。”(徒151)所以,他们抵挡保罗传讲的不靠律法得救的自由的福音。我们不妨称他们为托拉(Torah)警察吧。但保罗很清楚他们本质上是假弟兄(加24)。保罗说他们为弟兄是因为他们自称基督徒,说他们是因为他们根本没跟随基督。

不管我们怎么称呼他们,他们都是自由的敌人,所以保罗语气非常严厉地对他们说:“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加25)保罗是捍卫自由的战士,他知道一切愿意持守基督里自由的信徒也必须时刻捍卫这份自由。

我们需要注意保罗捍卫的福音不是若干真理中的某一个真理,而是那一个真理,也正是耶稣所指的那个真理,“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耶稣还说他就是那真理(约146)。只有一个基督,一个真理,一个福音。因此,我们所需要捍卫持守的就是那一份至高的自由。透过保罗的例子,我们学到灵里自由的代价就是要时刻保持警醒。单单分享和布道是不够的,福音需要被捍卫。

在一个充满谎言的时代捍卫真理并不容易。人们想编造自己的好消息,他们不想被教导说只有一个得救的真理。只要教会不碍着他们,他们也会容忍基督教。所以,教会现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要妥协讲台信息。但有一件事我们不会放弃,那就是基督里的自由。救恩只能从基督的受难和复活而来,我们绝不容让任何人在基督被钉十架和复活的信息上增加或删减。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说:我们可以承受财产、名誉、生命等一切的损失,但我们绝不能失去福音、信心和耶稣基督。决不能失去福音。

第二节 保罗什么时候去的耶路撒冷?

这也是保罗的一贯立场,他不能失去在基督里的信心。为此,他前往耶路撒冷去捍卫福音的自由。保罗记载自己访问耶路撒冷的经历留下一个重要问题:他在《加拉太书》的属灵自传如何能与路加在《使徒行传》中的历史记载吻合?著名《新约》学者巴雷特(C.K.Barrett)称这恐怕是整个《新约》使徒书信中最著名也是最复杂的历史难题

《使徒行传》至少提到保罗四次去耶路撒冷:第一次是保罗刚信主悔改不久之后(参徒9:26-30),这一次保罗结识了彼得(参加118-19)。第二次去耶路撒冷,保罗是为了给饱受饥荒之灾的穷人送救济品(参徒1127-30)。保罗第三次去耶路撒冷大概是最有名的一次,他和巴拿巴还有其他一些信徒同去参加耶路撒冷大会(参徒15)。正是在这次大会中使徒们正式宣布教会欢迎外邦人加入。保罗第四次去耶路撒冷也是人生最后一次,在此次,他被捕并被押往罗马(参徒21-28)。

那么,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二章提到的,到底是他哪一次去耶路撒冷呢?“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加21-2)保罗说过了十四年,可能是指他悔改后的十四年,或者是他第一次拜访彼得后的十一年。他的同伴有提多和巴拿巴,前者是希腊人,后者是犹太人。他们去是回应天上的启示,而不是使徒的邀请。但是到了那儿,他们和其他使徒私底下交流如何向外邦人传福音。

这其中的一些细节记载和路加在《使徒行传》第十五章描写的耶路撒冷大会吻合。两卷书都提到同样的人:保罗和巴拿巴向其他使徒讲明他们的福音,也正是受到假弟兄们攻击的福音。他们讨论的焦点是外邦人到底要不要先受割礼才能被教会接纳。会议最后达成基本共识,那就是肯定了保罗对外邦人传讲的恩惠的福音。

然而两卷书的记载似乎也有些不同。加拉太人说这次大会是私底下开的,而《使徒行传》却记载大会是公开的(参徒15422)。《加拉太书》讲保罗去耶路撒冷是因为有天上的异象,而《使徒行传》却说保罗是作为安提阿教会的一正式代表出席耶路撒冷大会(参徒152)。问题在于如果《加拉太书》第二章和《使徒行传》第十五章所记为同一件事,那么保罗就略去了《使徒行传》第十一章记载的保罗耶路撒冷之行。这样的描述至少会引发对《圣经》的误解。其实保罗的意思乃是要尽力向加拉太人证明他并不是从别的使徒那儿听说福音的,如果那样的话,他避而不谈去耶路撒冷的行程就没有道理了。

或许以上不一致的地方还可以调和,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加拉太书》第二章提到的保罗去耶路撒冷和《使徒行传》第十一章为同一次,而不是第十五章的那次。那样的话,大多数细节就可以吻合了。保罗前一次是和巴拿巴同去耶路撒冷(参徒1130),他去乃是回应天上的异象(参徒1128)。他去是为了要帮助穷人,这刚好和《加拉太书》210一致: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那么《加拉太书》到底和《使徒行传》的哪段年表一致呢?乍一看,《加拉太书》第二章似乎记述保罗第三次去耶路撒冷,和《使徒行传》第十五章为同一次。然而太多的细节不吻合,反而《加拉太书》第二章和使徒行传第十一章保罗第二次去耶路撒冷有很多重要的契合之处。

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那就是耶路撒冷大会彻底解决了外邦人的问题。会议结束时公开发表了一份正式文件论及基督教会里外邦人的身份问题(参徒1523-29),这份文件被送往当时所有的教会(参徒164)。如果《加拉太书》第二章指的是《使徒行传》第十五章,那么保罗写给加拉太人的信就应该在耶路撒冷大会之后;若是这样的话,保罗在信中为什么不提耶路撒冷大会已经达成的决议呢?因为一旦保罗拿出大会决议,就可以止住犹太派宣称他们有来自耶路撒冷支持的说法。

综合以上所有因素,《加拉太书》第二章应该是指保罗第二次到耶路撒冷,而不是去参加耶路撒冷大会。这样,我们也就可以大概计算一下保罗到这里的生平。保罗是在耶稣基督受死复活后不久也就是公元三十二年左右悔改信主的。然后他花了三年时间在大马士革附近,公元三十四年左右他去了耶路撒冷结识了彼得,但停留时间不长,可参见《加拉太书》118-19节的记载。后来直到公元四十四年保罗才又一次去耶路撒冷,这一次他的主要目的是给当时正饱受饥荒的耶路撒冷送救济。就在这一次的行程中,保罗和其他使徒私下见面讨论他向外邦人传福音的事,参见《加拉太书》21-2

这一去耶路撒冷之后不久,使徒保罗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宣教之旅,也正是在这一次的宣教旅程中他建立了加拉太地区的一些核心教会。但是犹太派不断诋毁保罗的宣教,尤其在安提阿(参徒151;加211-14)。犹太派和保罗的冲突如此激烈,最后教会决定召开正式大会来解决这一分歧,《使徒行传》第十五章记载了会议的一些小片段。就在此次大会召开前夕,保罗写了著名的《加拉太书》。

第三节 提多,一个接受考验的个案

关于保罗生平年代的一些查考尽管不能绝对定准,但是这并不太影响我们对《加拉太书》第二章的理解。不论保罗什么时候去的耶路撒冷,我们知道他打赢了这场自由保卫战。这次耶路撒冷之行有两个积极成果:其一,保罗传福音的果子(就是外邦人提多)被接纳,其二,保罗的宣教被认可。

首先,保罗传福音的果子被接纳。第一节保罗就提到他带了提多同去耶路撒冷,提多是个外邦信徒,保罗视他为同工,事实上,提多就像是保罗的儿子(参多14)。后来提多成了早期教会的一个重要领袖,以牧师的身份在克里特教会服侍。

保罗把提多带到耶路撒冷实为大胆之举,因为提多是希腊人而非犹太人,提多没有受过割礼。把一个没有受过割礼的人带到圣城足以激怒犹太派。割礼对犹太人而言意味着一切,既是犹太人身份的神圣印记,又是得救的确据。自从亚伯拉罕时代起,割去男子包皮就被视为可见的属神记号。根据神的吩咐(参创17:9-14),割礼决定一个人在圣约之内还是圣约之外。

过去,外邦人想成为犹太人的话必须要先接受割礼,这是律法的要求。然而保罗来了,传讲他的不受律法限制的自由的福音,传讲耶稣被钉十架而又复活的好消息。保罗说耶稣基督已经满足了律法的要求,所以受不受割礼并不重要。人只要信靠耶稣基督就是属神的子民,而提多刚好是保罗自由福音的最佳个案。提多接受了耶稣基督为他的主和救主,他到底还要不要满足律法的要求,焦点便集中在他到底要不要受割礼?

众使徒们给出的答复是提多不需要非得接受割礼才表明他得救,保罗说:“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加23)救恩不是对主的信靠再加上割礼,独有对主的信靠足以成就救恩。

受不受割礼不再是教会热烈讨论的话题,然而相关更深层次的问题仍需要好好梳理。保罗认为割礼是整个律法的代表(参腓32-9),割礼代表总体上努力遵守律法。因此保罗捍卫的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对基督教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成为神家里的头等公民到底需要做什么?单凭对主的信靠就可以了还是要再加上别的什么?

在神家里并没有二等公民,也没有一等和二等之分。所有基督徒的得救之路都是相同的:唯独基督、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因此,教会中不该有歧视。教会不能因种族、性别、等级、年龄或是别的任何缘由把人排除在救恩之外。教会也不可以根据人好坏程度把信徒分门别类。基督徒有时会把罪划分等级,如果有人和骄傲、欲望斗争,没啥大碍,谁不骄傲、谁没有欲望呢?但如果谁陷入抑郁、或是婚姻离异、或是有同性恋倾向、或是沉迷于毒品最好别让人知道,否则大家就会认为他们并不真属于教会。

这似乎是一些基督徒的思维方式,但不是神的。基督徒有不同的恩赐、背景、文化、侍奉和呼召,所以教会中是有秩序的。基督徒也面对不同的试探和诱惑,但是所有人在神面前都是一样的。如果在神面前没有区别,那么在人面前也应当没有区别。

提多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作为一个未受割礼的外邦人来到众使徒面前,同时他也是一个完全被十字架和空坟墓拯救的人来到众使徒面前。神已经单单因为耶稣为他做的而完全接纳了他。同样,众使徒也在基督里接纳他为平等的弟兄,哪怕在耶路撒冷。这就证明称义是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唯独基督。

第四节 向外邦人宣教的使命

保罗去耶路撒冷表明他的悔改被接纳了,与他同去的提多也没有被强求受割礼。而且这次众使徒的高层会面后保罗的宣教也得到认可。

我们看看保罗对其他使徒的态度,他称他们为“有名望的人”(加226)、教会的柱石(加29)。保罗这么称呼使徒似乎自己是个局外人,甚至听起来有点贬义。别忘了他的敌人正高举使徒仿佛只有耶路撒冷的使徒才算数。保罗说: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加26)保罗看到了神在他生命中的作为和神在彼得生命中的作为并不一样。虽然保罗不是原初的十二使徒之一(加117),但即便其余的十一位在耶稣早期事工中亲身跟过耶稣,也不能使他们成为更高权威。保罗尊敬其余众使徒,但并没有因他们的身份而恐惧战兢。他没有对使徒的身份大惊小怪因为他知道“神不以外貌取人”(加26)。约翰·斯托得说:尽管保罗接受使徒们的职分,他并没有因他们这些人而被震慑,而犹太派则过分夸大使徒职分。

其实重要的不是保罗如何看待其他使徒,而是其他使徒如何看待保罗和保罗所传讲的自由的福音。保罗说得很清楚:“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加26)。其他使徒不需要对保罗进行公开认可,他们只是宣告保罗已经得了神亲自的认可,因为神的确呼召他成为使徒。其他使徒也没有加添删减保罗所传讲的信息,他们没有修正、编辑或更改保罗传的福音,他们什么也没有加添也没有删减,他们丝毫没有更改保罗的福音,他们原原本本按照保罗所传讲的接受了保罗的福音。

我们不妨比较下使徒们和保罗的敌人,那些自由的敌人的不同态度。那些“托拉警察”说保罗的福音不错,但不够全备,他们要在信而得救上再加上律法作为得救根基。但使徒们知道不应该也不能在保罗的福音上加添什么,基督已经成就了救恩,我们不可能再使基督已完成的工作更加完善。福音告诉我们藉着基督的死与复活,耶稣基督已经做成了我们得救所需要的一切。我们如果试图在这样自由恩惠的福音上加添什么,就仿佛是拿到了奥林匹克金牌后再给它镀上一层铜。

耶稣被钉十架、死而复活的好消息不可能因为加上什么变得更完美,而只可能被摧毁。

这是教会总会面对的危机。基督徒总试图在福音上加添什么,他们推崇基督教某一方面为至高,于是福音就变为对主的信靠再加上什么。一般说来,那些加在福音上的东西本身会很好,比如圣灵引领下的一些特殊经历;一些特殊的服侍(通常是我们参与的);一些委身、教会增长或家庭提升的方法;一些与众不同的教义或敬拜方式;一些政治或社会理想;一些跟世界一样或不跟世界一样的做法。但福音之所以是福音就在于它必须是独立的,福音就是基督,除此以外没有其它的。爱德华·莫特(EdwardMote1797-1874)谱写的一首古老圣诗中唱到,我们的“希望单单在于耶稣的血和义,别无其它”。同理,我们的希望也不能建立在多过耶稣的血和义之处。保罗在《加拉太书》第一章告诉信徒不要接受更改过的另一个福音;第二章保罗告诉信徒不要接受加添过的福音。

除了耶稣的死和复活我们还需要什么救我们脱离罪吗?实在不需要了。使徒们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认可保罗传福音的使命:“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加29)右手行相交之礼不只是礼节性的握手,而是象征在主里面同工伙伴的关系。这表明其他使徒看到神国度中不同的分工,认可保罗向外邦人的宣教事工。

第五节 福音差传的同工

初代使徒们的相处之道实为福音事工的典范,一本颇为古老的《加拉太书注释》写到:

这卷书可以教导我们真正避免纷争的方法。参与事工的双方都需要完全以诚相待——一方需要乐意原原本本地解释陈述事情;另一方需要乐意赏识别人的才干、热情和成功,尽管对方的成功远远超过自己。这样教会中的争竞就会止息;每个委身与神、颇有成就的传道人都会得到那些热爱真信仰的全体会众的右手相交之礼。

初代使徒们同心合意避免纷争。作为教会的开拓者,他们真是完全彼此坦诚相待。保罗见到其他使徒时,把他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加22),陈说指的是完全充分地讲明,保罗没有遮掩任何事情,他把所传讲的福音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使徒们,这样他们才可以坦诚讨论。

同时,使徒们也乐意听到看到他人的恩赐和成功。他们不是忙着建立自己的小王国,他们没有嫉妒保罗普世宣教的巨大成功,“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加27-8)他们看到保罗的事工就等于看到神的工作,他们看到福音需要彼此同工。他们没有强逼保罗尾随彼得,而是看到每个人都有神托付的禾场,彼得受托主要向犹太人传福音,而保罗则要把福音传向外邦的世界。彼得尽管有时也向外邦人传福音(比如去哥尼流家),保罗也有在犹太人会堂讲道时被轰出去的经历,但他们都有各自己独特的呼召。

全球福音化取决于教会的合作范式。不是只对自己的的服侍引以为傲,也应该欢庆神藉别人所做的。我们可以参加不同的校园团契,或属于不同的教会背景;我们可以采取不同的传福音策略,也可以因不同的文化背景而接纳不同风格的音乐。我们不仅要接纳这样的不同,还应该欢喜,当然前提是我们传的是同一个福音。这种心胸需要在教会中得到强化。福音传到哪里,那里就有同工;不要超出福音的范围,正是出于此原因,使徒们才花时间一起认真讨论所传的福音。

《圣经》学者们经常强调《新约》使徒之间的差异,他们谈保罗所传讲的福音,又和彼得所传讲的福音对比。的确,每个使徒都有自己传讲福音的方法,但是无论个人经历、传讲重点或是传讲风格有什么不同,传讲的内容没有区别。保罗传讲的福音很独立,但并不是别的福音。福音有不同的变体,更多是因为面对不同地区不同的人,而不是福音本质内容改变。因此,无论是保罗传讲的福音,还是彼得、约翰、雅各所传讲的福音都是同样的自由恩惠的福音。

因此,这里的原则是教会可以允许不同的事工,但是必须保证信息的合一。福音本身就是我们和其他同称为基督徒合作与否的界限。我们可以在许多方面妥协,但论及福音时,我们一点儿也不能让步。若是任何基督教会或组织不传讲那独一真正的福音,我们就不能承认他们是基督徒。如果在福音上不认同,事工中就不可能有合作。

保罗和身在耶路撒冷的使徒有真实的同工关系。他们对保罗只有一个要求——“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加210)。这里的穷人特指耶路撒冷教会,虽然大多数外邦教会都有富人,然而耶路撒冷的基督徒却非常缺乏,尤其在饥荒期间。

帮助穷人本身不是福音,但却是福音的必然结果。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写到:一个好牧师除了要宣讲福音,还当记念穷人。”1一个广传福音的教会不会忘记穷人,尤其世界上那些正在受苦的基督徒,应当记念他们关怀他们。论到关心穷人的事,保罗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他从没有忘记使徒们的嘱托。他后来有好几封书信都提到收集捐资去帮助正遭受困苦的教会(参林前161-4;林后81-915)。保罗送钱送物到耶路撒冷正表明了教会的合一。保罗和其他使徒们连接为福音的同工。

第六节 保罗要是错了怎么办?

保罗要离开耶路撒冷时,他已赢得了捍卫属灵自由的胜利:他的悔改被接纳,他的事工被认可。他成功地捍卫了福音真理:救恩是唯独恩典、唯独信心、唯独基督。有人或许会问保罗赢了与否有啥区别,对保罗而言当然有区别,“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加22)。保罗说这样的话不是怀疑自己传讲的福音是否正确,他深知自己所传讲的乃是纯正的福音,因为他从基督直接领受了福音而且已经传讲了十多年,他不需要耶路撒冷的使徒们确认他传讲的是正确的福音。

保罗担心的和自己的事工无关,而是关乎教会的事工。除非其他使徒和他传同样的福音,否则教会不可能完成向普世宣教的重任。具体说来,保罗担心教会中犹太人和外邦人永远有隔阂。布鲁斯(F.F.Bruce)这样描述保罗的担忧:

保罗的事工虽然不是受耶路撒冷教会的差派,但除非和耶路撒冷教会同工否则他的事工必然会受亏损。保罗的外邦福音事工和耶路撒冷母会之间一点小小的嫌隙也会导致灾难性后果:基督会被割裂,所有保罗已经投入甚至包括将要投入的外邦福音事工的努力都会毁于一旦。

保罗借用接力赛跑中的专业术语表达他的忧虑。保罗知道他会竭力跑完自己这一棒,但是他也需要确信其他使徒们也正拿好福音的接力棒,否则他就是徒然奔跑,教会永远达不到终点线。所以,我们可试想一下若是保罗输了这场为福音自由的战斗将会带来怎样的结局?若是初代使徒们要求外邦人信主时必须受割礼,那今天的教会会是啥样?

若是保罗这次输了,那么今天所有的基督徒必须要一一遵守摩西律法:人要受割礼、遵守《旧约》的饮食条规、遵守《利未记》中晦涩难明的繁琐规条才能得救;教会将受到犹太文化的辖制。并不是说犹太文化有什么错误之处,神从没有要求犹太人放弃他们本民族的特定文化。他们可以受割礼,甚至也可以遵守摩西律法,但前提是他们当明白不能以这些为得救的根本。

若强求基督教受制于犹太文化必将铸成大错。基督教作为原则可以适于多种文化,这也是它能改变世界的一个原因。福音成功的其中一个秘密就在于它能植入任何文化处境。保罗很有远见,他知道外邦人的问题会影响整个基督教的未来。他担心若是犹太派得胜了,基督教将会沦为犹太教的一个宗派,而不是全人类的福音。

第七节 终于自由啦

加拉太人多少有些民族优越感,想把文化上的优越变成教义上的必需,但往更深处看是想在唯独因信称义的救恩上加上人的要求。所谓保罗和律法新观念的根本错误之一在于它把焦点集中在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平面关系上而忽略了神和人之间的垂直关系,而对于保罗而言后者才是问题焦点。实际上保罗重视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冲突正是因为这个冲突威胁到恩典的福音。约翰·斯托得(John Stott)如此说:基督徒已从律法得了释放,因为神拣选他们完全是因为耶稣基督代赎的恩典。重新引进律法的工作、使基督徒的得救再取决于律法和规条等于把一个已经获得自由的人重新套上枷锁。

保罗上耶路撒冷正是要打破这样的属灵枷锁,这一问题若解决不好,基督教前景难测。保罗坚决捍卫唯独因信称义的教义(详见《加拉太书》第三章和第四章),不是为了化解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冲突。相反,保罗捍卫不受犹太规条拘禁的属灵自由是为了捍卫福音中神称人为义的恩典。

靠着神的恩典,保罗赢得了这次争取福音自由的斗争:外邦人在教会中被接纳唯独凭着福音。事实上,依据《巴拿巴书信》的记载,到第二世纪的时候割礼在各教会已被废除。2然而,捍卫基督里的自由这场战争将一直继续直到主再来使我们得永远自由的日子。因此,今天福音仍需要捍卫自由的斗士,教会历史上不乏这样的斗士,其中非常著名有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他写到:

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至关重要;这个问题关系到神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因着父神的旨意道成肉身,被钉十架,为着人类的罪流血牺牲。如果有人在因信称义上打折扣,神的儿子就白白死了,基督是人类的救主只不过是神话而已。而且,神也成了撒谎者,因为他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因此,我们近乎倔强地固守因信称义的教义是虔诚而神圣的;有了这份绝不妥协,我们才能维护在基督里的自由,保守福音真理。如果我们失去了自由和福音真理,我们也就失去了神、基督以及所有的应许、信心、公义甚至包括永生。

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曾为自由的福音斗争过,我们今天也当为之斗争。而且,我们必须为之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