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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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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在前面的这些课程中讲过,使徒信经是早期教会的基督徒在受洗时,要承认的信仰概要。在这个情景下,我们很容易想象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信仰告白最令人激动的部分,应该是信经关于个人得救方面的信条。

对我们来说,不也是这样的吗?我们爱慕我们伟大的上帝——圣父、圣子和圣 灵;我们珍惜上帝所建立的教会;但是我们最大的喜乐,在于上帝为我们预备的救恩这个好消息。上帝爱我们,祂饶恕我们的罪,祂在今生和来世都为我们预备奇妙的未来,我们在这些信仰的确据中欢喜快乐。

本课是使徒信经系列课程的第六课,课程的名称是救恩。本课中,我们要查看使徒信经关于好消息中从饶恕到永生的这些信条。

圣经中,救恩这个词的使用非常多样化,表明我们在基督里的救恩也是多方面的。当代的基督徒使用“救恩”这个词时,我们脑子里的概念通常是,接受基督透过祂代赎之死而得的福气,从重生开始,与上帝和好,到生命成圣的过程,最终在新天新地中得荣耀而达到顶点。

使徒信经提到救恩这方面的信条是这样说的,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

赦免、复活和永生这三个概念,虽然不能全面概括圣经对救恩的描述,但是使徒信经的陈述,基本表达了信仰的内容,尤其是在上帝拯救个别信徒时所做之事的特别层面而言。

我们对使徒信经中救恩部分的讨论,将从救恩的三个层次逐一进行。第一,我 们要探讨罪得赦免;第二,我们要探讨身体复活的教义;第三,我们要探讨永生的本质。我们先从熟悉的主题罪得赦免开始。

赦免

为了理解使徒信经中赦免的意思,我们要探讨三个比较相关的问题:第一,罪 的问题使得赦免成为必须;第二,上帝的恩典使得赦免成为可能;第三,我们个人 的责任,也就是为了得到赦免,我们需要做的事情。首先让我们看看罪的问题。

罪的问题

相信圣经的基督徒都知道,耶稣之所以死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解决罪带来的问题,罪把我们与上帝的祝福分开,使我们处在咒诅之下,我们无法靠着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谈到罪的问题,是指我们处在罪的惩罚之下。除了基督,我们没有办法把我们自己从罪的现状和后果中解救出来。

我们要从三个方面探讨一下圣经关于罪的教导:第一,我们要找出圣经对罪的 定义;第二,我们要探讨人类罪的根源;第三,我们要看看罪的后果。我们先从罪的定义开始。

罪的定义

圣经以各样的方式谈到罪,使用一些词象违背律法、悖逆、犯罪、得罪、邪恶、箭不中靶心、以及其他各种各样描述罪行的词语,这些词语有助于我们对罪的了解。

但是,在圣经抽象地讲述罪时,在它自己给出对罪的定义时——有个词汇比其 他的更为显著:就是违背律法。按圣经的词汇,罪就其本质而言是违背上帝的律 法。就如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 3  4 节讲的,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翰一书 3  4 )

我们看到,象罗马书 7  9  25 节,以及哥林多前书 15  56 节这些经文,也同样强调了罪是违背律法。罪的这个基本概念,也反映在很多不同的基督教传统神学中。

我们以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为例,在问题 14 是这样的问的罪是什么?

小要理问答这样回答凡不遵守或者违背上帝律法的,都是罪。

注意,这个答案,指出了违反上帝律法的两个基本状况:不遵守律法,和违背律法。

一方面,不遵守律法是没有按照圣经的要求去做,这种状况通常称为失职的罪 行(或忽略的罪行),因为我们遗漏或忽略了我们应该做的。另外一方面,违背律法是做了圣经禁止的,这种违背律法的状况常常称为过犯的罪行,因为我们从心思、情绪和行为上主动地做了圣经所禁止要我们做的。

当我们谈到上帝的律法是定义罪的标准时,有一点很重要需要指出,就是上帝 的律法既不是武断的,也不是随意的,相反,上帝的律法反映了上帝完美的性情和 属性。保罗在罗马书 7  12 节,这样描述上帝的律法这样看来,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罗马 书 7  12 )

正像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上帝的律法是圣洁,公义和良善的,就如上帝自己一样。上帝的律法经常和他的属性相一致。

这就是为什么圣经教导说,如果我们爱上帝,就会遵守他的诫命,如果我们爱 上帝,也会爱那些表现上帝的事情,比如上帝的律法。我们可以在申命记 5  10 节和656节,马太福音223740 节,约翰福音141524节以及 其他很多的经文中看到这一点。约翰在约翰一书 5  3 节中这样说,我们遵守 上帝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约翰一书 5  3 爱上帝的表现就是遵守祂的律法,因此,我们违反了上帝的律法,我们就没有爱上帝,因此我们就是在犯罪。

圣经中,爱上帝和顺服上帝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我认为我们首先要 弄清楚的是,爱上帝不单是履行爱上帝的诫命。当圣经说“如果你 爱我”或者基督说,“如果你爱我,就要遵守我的诫命”时,意思 并非强调以责任为导向,尽义务的苦差事。而是表明,如果有爱, 如果这个自愿付出是根深蒂固地来自以上帝为乐,那么,最自然、 最有效的证明就是深深地、乐意地、随时地顺服。因为根源是你喜 爱上帝,而渴望讨上帝的喜悦;根源是相信上帝的作为是可靠的, 是为了我们的好处,就和祂的性情一样。— 戈兰·斯高靳博士

我们没有爱上帝的行为时,就是犯罪,因着悖逆反对上帝,因着违反祂的法律,因为做恶,因为箭不中靶心,因为得罪祂圣洁、公义和善良的本性来犯罪。但是,当对上帝的爱激励我们时,我们就将上帝的喜好和诫命高过我们自己,其结果,在我们的生活中,就可以避免很多的罪,以及由罪而来的极其可怕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