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五章 神的喜悦与敬虔的可能
侍奉其中一件最大的乐事,就是和与我同作长老的人并肩服侍。我在教会与之共事的教会领袖,是美德与敬虔成熟的楷模。就连我们在议事议程方面有难题的时候(这是常事),我也总是盼望我们在一起开会。做的工美好,讨论可以铁磨铁磨出刃来,而团契充满甘甜。而且通常开会的时候有饼干和炸甜圈享用。
因这些人敬虔,所以他们谦卑。这种谦卑无一例外在我们讨论圣经提摩太前书第3章和提多书第1章对长老资格的要求时表现出来。长老,连同那些受训要成为长老的人,常常觉得与新约圣经标准相比,自己有很多不足。这些要求看起来是美好的目标,但说到底,这些是崇高的理想,是他们永远不能达到的。
当这些反对的想法出现时, 我努力对这些人说, 我在某方面认同他们的看法。我们承认说:“我并不总是温柔。我之前曾好争竞。我并不像我希望自己成为那样好接待人。我并不总是觉得自己家里管理得好。”这样的承认是恰当的。没有一个人是完全的, 所以在这方面, 我们没有一个人能活出圣经描写的圣洁——长老不能, 牧师不能, 约翰.斯托得不能, 葛培理也不能。但我们为什么会认为长老的资格意味着绝对完全?肯定的是, 保罗作出这些指示, 因他认为一些人会得到认可, 满足这些要求。他并不是要求人成为无罪的弥赛亚, 而是期望教会里有一些人能成为他勾画的这些特质的榜样。
我想我们都认识一些人,我们认为他们是“圣洁”的,即使我们不敢给自己贴上这标签。在一种意义上,这是一种令人佩服的谦卑。当你遇上一个人,他急切要你享受他超然圣洁的故事,这绝不是一个好兆头。但这种警告会很容易带领我们得出不符合圣经的结论,就是敬虔实际上是不可能做到的,在任何方面我们都不可能遵守律法。对我们的虔诚保持谦卑,这是一回事,认为不可能达致敬虔,这又是另一回事。事实就是神的百姓可以成为义——不是完全,而是真正成为义,能以一种方式真正讨神喜悦。
尽管我们有最美好的愿望,却会倾向压扁圣经对圣洁的看法,直到我们把活在神面前这生命充满活力的实质全部挤压出去为止,把这变成中空的煎饼。为了努力承认我们自己挥之不去的罪性,彰显白白恩典的福音,我们把任何关于我们能顺服神,或神会喜悦我们善行的观念除去。所以到了最后,我们会相信这样的事:
我在灵里是一个失败者,但是感谢神,耶稣来拯救像我这样灵里失败的人!我不能顺服神的命令,一毫秒也不行。我绝不可能真正全心爱神,或爱人如己。就连我的义行也像污秽的衣服。如果你能看透我的内心,就会看到我的罪和任何别的人一样糟糕,甚至更糟!我是彻头彻尾灵里的失败者,对我信实的神不忠。但好消息就是,因着基督的死与复活,神已经拯救了我。我是他收纳的孩子,得到饶恕和洁净。我不可能做什么,让神比他已经在基督里爱我的更多或更少。即使我仍犯罪,我也绝不会让我的天父失望,因为他看我,看到的是他爱子的义。这是何等无法言说的好消息!
你可能会奇怪地问:“这说法有什么错?”嗯。作为一种认罪、以及紧紧抓住基督的义的一般表述, 这是绝对真实和美好的。如果我听到这样一段话, 我第一反应就会是感谢神, 因为它如此强有力提醒我福音的恩典。但如果某人要我更深入探究, 我就会警告说, 这种说法并不是非常严谨。在我们的神学不严谨的地方, 我们的基督徒人生往往会受到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形里, 神学的混乱可能会让人逃避, 不去充满热情追求个人圣洁。
如果我们要热情追求个人圣洁,我们必须确立的第一件事,就是成为圣洁是有可能的。“我生活中不能顺服神,一毫秒也不行,”这说法听起来很谦卑,但这是不对的。基督徒做事,仿佛圣洁是一般基督徒做不到的,这并没有公平看待圣经对像撒迦利亚和以利沙伯这样的人的评价,他们“二人在神面前都是义人,遵行主的一切诫命礼仪,没有可指摘的”(路加福音1:6)。这并没有严肃看待主对约伯的嘉许,说他是“完全正直,敬畏神,远离恶事”(约伯记1:8)。还有保罗,他常常表彰教会和他的事工伙伴,说他们是顺服和敬虔的榜样。肯定看起来圣洁对神的百姓来说是有可能达到的。
同样,耶稣教导说智慧的人听了他的话就去行(马太福音7:24)。雅各也说了一样的话(雅各书2:22-25)。圣经没有暗示说,遵行神的话,这只是一类假设的事情。完全相反,圣经告诉我们要使万民作主的门徒,使他们可以遵守耶稣全部的命令(马太福音28:19-20)。
神期望基督徒的标志就是有像仁爱、喜乐、和平这样的美德(加拉太书5:22-23),而不是因淫乱、拜偶像、偷窃和贪婪而臭名昭著(哥林多前书6:9-11)。基督徒不应再陷在习惯性违背律法当中(约翰一书3:4)。“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约翰一书3:10)。神期望我们成为圣洁,给我们恩典,使我们可以成为圣洁。毕竟,他造了我们,是要我们行善(以弗所书2:10),他在我们心里运行,使我们立志行事,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书2:13)。基督徒可以在好事上富足(提摩太前书6:18,使徒行传9:36)。我们可以如此行事为人,与我们蒙召的恩相称(以弗所书4:1)。我们可以接受训练,按一种方式生活,是圣洁的、神所喜悦的(罗马书12:1-2)。
如果我们有可能成为圣洁,对此圣经是讲得如此清清楚楚,那么我们为什么发现这如此难以置信?很有可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把顺服与完美等同起来。如果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这意味着我绝不会发脾气,绝不会有私欲,绝不会懒惰,绝不会带着混杂的动机做任何善事,那么当然成为圣洁就是不可能的。同样,如果讨神喜悦的圣洁,意味着我要完全充满各样的美德,没有任何改进的空间,那么连我尝试成为圣洁,这都是在浪费时间。期望我们自己或其他人完美,这并不是成圣的意思。
你是否感觉到,你一天里没有足够时间顺服神?我总是有这样的感觉。我并不介意那些“不要”的命令,它们看起来很有道理。我并不需要在我一天当中抽一些时间出来不去杀人。但对于所有看起来要求我作一位了不起的父亲、超级丈夫、极棒的祷告勇士、大能的福音传道人、以及委身的社会活动家的事情,我就会举手投降。我总是觉得我本应可以更多多祷告,本可以更多传福音,本可以更多分享我的资源。但神并不期望我们在每一件事上都成为最好,以此脱离那令人瘫痪的罪疚感。正如我们在第二章看到的,重要的是我们像基督一样的品格。
你可能会说:“这听起来很好,但你有没有看到我的品格,它并不是没有一些瑕疵。”我知道这种感受,我从来没有过一天,觉得自己有足够良善、足够喜乐、足够爱心。如果我真有一天,觉得我已经成就了上一句讲的每一件事情,很有可能这是一个相当可靠的记号,表明我要不是离圣洁极其遥远…就是我已经进了天堂。
但神并不要求我们的善行毫无瑕疵, 这样才能算是善行。如果神只接纳他儿女完美的顺服, 那么除耶稣以外, 圣经对约伯、大卫、以利沙伯或任何人就不会有任何好评价。我很喜欢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对善行的阐述。一方面, 在今生成圣总是不完全的, 我们身上总是有残余的败坏。但靠着基督的灵使人成圣的能力, 真正相信的人会真正在恩典中有长进。我们的善行蒙神悦纳, 并不是因为它们“在神眼中毫无暇疵, 无可指摘”, 而是因为神乐意通过基督接纳我们真诚的顺服, 尽管这顺服有许多弱点和不完全。神不仅用他的恩典在我们里面作成顺服, 我们不完全的顺服在他眼中看为可悦纳, 这也是靠着他的恩典。就连最小的顺服举动, 也成了一件值得庆贺的大事。也许我们非常迟缓才会看到我们里面有任何良善, 因为我们并不了解我们过去是何等糟糕。当你思想, 你微小的属灵生命是出自从前在灵里是死的内心, 它看上去就没有那么微不足道。你我有任何遵行律法的心愿和行动, 这是神恩典做成的一个奇迹。
许多基督徒相信,他们所有的义行,不是别的,只不过是污秽的衣服。毕竟这似乎是以赛亚书64:6讲的:就连你最好的行为也是肮脏,没有价值。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以赛亚的意思。以赛亚想到的“义”行,最有可能是指以色列人献上的例行公事的礼仪,却没有真诚的信心,没有全心全意的顺服。在以赛亚书65:1-7,耶和华拒绝以色列有罪的献祭,它们是对耶和华的冒犯,在他鼻中的烟,就像以赛亚书58章的顺服并不能打动耶和华,因他的百姓欺压穷人。他们的“义”是“污秽的衣服”(64:6),因为它们根本不是义。它们看似美好,但实际上是假冒,真的算得上是一种烟幕,掩盖他们的不信和悖逆。
但我们不应认为每一种“义”行, 在神面前都像污秽的衣服。事实上, 前一节经文(以赛亚书64:5)说:“你(神)迎接那欢喜行义记念你道的人。”神的百姓行神喜悦的义行, 这并非是不可能。约翰.派博解释说:
有时候人会随便, 贬低讲所有人的义, 仿佛不存在着讨神喜悦这样的事。他们常常引用以赛亚书64:6, 这节经文说我们的义就像污秽的衣服。若不是基督完全的义归算给我们(罗马书5:19; 哥林多前书1:30; 哥林多后书5:21), 神的百姓, 无论是在十字架之前还是在十字架之后, 就无一人能被一位毫无瑕疵圣洁的神接纳, 这是确实的, 充满荣耀的确实。但这并不意味着神并不在这些“称义”的人(在十字架之前和在十字架之后)身上做成一种可经历的义, 这种义并不是污秽的衣服。事实上, 他确实做成了; 并且这种义对神来说是宝贵, 是神所要求的, 不是要这义作我们称义的根基(我们称义的根基唯独是基督的义),而是作一种证据, 证明我们是神真正称义的儿女。
忽视圣经的认定和期望,就是人可能成为义,这是一件危险的事。当然,我们的义绝不可能平息神的忿怒。我们需要归算的基督的义。不仅如此,我们靠自己的力量,不能生出任何义。但作为重生的信徒,靠着神的恩典讨神喜悦,这是有可能的,那些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渐渐地多知道神的人,是完全蒙神喜悦(歌罗西书1:10)。把你的身体献上作为活祭,这是讨神喜悦(罗马书12:1)。体贴你软弱的弟兄,这是讨神喜悦(14:18)。顺服父母,这讨神喜悦(歌罗西书3:20)。正确教导神的话语,这讨神喜悦(帖撒罗尼迦前书2:4)。为治理当局祷告,这讨神喜悦(提摩太前书2:1-3)。照顾有需要的家庭成员,这讨神喜悦(5:4)。与其他人分享,这讨神喜悦(希伯来书13:16)。遵守神的诫命,这讨神喜悦(约翰一书3:22)。基本来说,每次你信靠顺服的时候,神都喜悦。
我们会以为,认为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在道德方面都是可疑,这是灵命敏感的一个标志。但这并不是圣经对义的看法。更重要的是,这种灵里的放弃,并没有表明关于神的实情。陶恕说得对:
因着未能正确认识神,甚至就在今天,在良善的基督徒当中,都有极大的不快乐。人认为基督徒人生是阴沉,在一位严父注视下背十字架,得不到安舒,这位父要求甚多,任何错误都不饶恕。他是严厉、暴躁、极易发脾气,极难讨他欢心。但这并不是看圣经中的神的办法。我们的神并不是一位反复无常、驱动奴隶做工的人。他并不是超级敏感,因着轻微的过犯会暴怒。他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出埃及记34:6)。陶恕提醒我们:“虽然可能很难让神满足,但要讨他喜悦,这并不难。”
我们为什么会想象, 神会如此不被我们发自内心顺服的努力打动?毕竟他是我们的天父。看到女儿亲手做的生日卡, 抱怨说颜色调配都错了, 这是哪一种父亲?哪一种母亲会在儿子甘心乐意清洁车库, 但把油漆罐放错在另外架子上时对他说:“这在我的眼中没有价值”?哪一种父母会在孩子第一次试着骑自行车时摔了而眨眼表示不满?除了基督的义, 没有一种义能使我们与神恢复正确关系, 但对于那些已经唯独靠着恩典、唯独因信, 已经与神恢复正确关系, 因此已经被接纳进入神的家得儿女名分的人, 我们许多的义行, 不仅在神眼中不是污秽的衣服, 而且是极其甜美、宝贵、讨他喜悦。
还有另外两种对成圣的糊涂观念,我们需要在这一章澄清。第一种就是这错误观念,认为每一样罪在神眼中都是一样。这种观念在许多基督徒当中相当流行。对于一些人来说,这是真谦卑的记号:“我也配得神的忿怒,所以我怎能论断你错误?”对于其他人来说,这是胆敢对某些罪发声时逃避反击的方法: “是的,我确实认为同性恋是错的,但它并不比任何其他罪更糟。” 对还有的其他人来说,这完全是一种软性形式的相对主义: “你懂的,生活在玻璃房子里的人不应扔石头。”
就像许多流行的格言一样,这种认为所有罪在神面前都等同的说法并非全错。每一样罪都是违背神至圣的律法,任何人未能在一点上遵守律法,就是犯了违背全律法的罪(雅各书2:10)。所以任何干犯一位无限的神的罪都配受惩罚。我们生来都是罪人。我们都犯罪。每一件罪都配得死。所以这句老生常谈有一半是对的。
但它里面也有极多不正确的地方。正如史哲罗(R.C.Sproul)所说:“罪分程度的观念很重要,我们应当记在心里,好使我们能明白罪和公然大罪之间的分别。”我们所有的罪都得罪神,需要得赦免。但圣经一次又一次教导说,一些罪比其他罪更恶劣。
- 神等了400年才把应许之地赐给以色列人,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创世记15:16)。亚摩利人一直以来都是罪人,但最终他们的罪配受强烈的惩罚。
- 摩西律法要求对不同的过犯施行不同的刑罚,要求不同的献祭和补偿以求偿还。
- 民数记15章认识到在非故意犯的罪和“公然”犯的罪之间有分别(民数记15:29-30)。你手指被锤打了一下,你说一句脏话,这并不像对神竖中指那样恶劣(虽然两样都不建议做)。•以色列人历史上一些罪比其他罪更臭名昭住。从耶和华的发怒来看,献儿女给摩洛为祭,很有可能比对儿女失去耐心更糟糕(耶利米书32:35)
- 耶稣表明在审判那日,一些人要受更严厉的审判,因为他们有更多相信的理由(马太福音10:15)。我们都要按我们所得的光照受审判。
- 哥尼流虽然不是靠他的好行为得救,却仍然“是个虔诚人,敬畏神”(使徒行传10:2)。就连在非基督徒当中,作一个正人君子和作一个肮脏坏透的恶棍仍有不同。问题在这里:当我们把每一样罪都被看成是一样,这就根本不大可能与任何罪争战。我自己心中仍然有淫念,为什么还要停止与我女朋友同居?我生命中的每一件罪,都意味着我在神眼中是本拉登,希特勒,那么为什么我还要追求圣洁?再说一次,行为举止仿佛没有一件罪要比任何其他罪更糟,这看似谦卑,但当我们在这条道德等同的滑道上失脚滑落时,我们就是失去了努力的动力,失去了要彼此负责的能力。那位受到试探,要看时装目录衣着暴露部分的长老,突然之间就不敢对那位放荡无度淫乱的年轻人实行教会纪律惩治。当我们不再能看到罪、罪人和犯罪的民之间不同的程度时,我们就不能正确看待我们自己的恶劣,我们就是把神的良善变得廉价。如果我们自己的司法体制不是等同看待一切过犯,那么肯定的是,神知道一些罪要比其他罪更可憎。如果我们能看到这差别,就会特别急切要把那些最得罪神的罪治死。
需要澄清的第二种糊涂观念,就是得到赦免、称义、与神和好、得神儿女的名分、重生的信徒能不能惹神的不悦。这种逻辑看似正确:“我披戴基督的义,没有什么能使我与神的爱隔绝。所以不管我做什么,神看都我是他纯洁、无瑕疵的儿女。” 确实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人就不被定罪了 (罗马书8:1)。但这并不意味着神纵容我们一切的想法和行为。虽然在一种司法的意义上,他在基督里不看我们的罪,他却不是对这些罪视而不见。
圣经明说神的百姓犯罪时, 神就不喜悦。我们会让神的圣灵“担忧”(以弗所书4:30)。虽然在基督里神总是帮助我们(罗马书8:31-34), 基督仍会因一些事要责备我们(启示录2:4)。神管教他的儿女这事实 (希伯来书12:7), 意味着有时他会对他们感到不悦。但问题也有另一面。神管教他儿女这事实, 意味着他爱我们到如此地步, 以至于要纠正我们。如果神绝不留意我们的罪, 他就绝不会施行管教。如果他任由我们不受管教, 我们就是私生子, 而不是真儿子了(第8节)。爱并不等于无条件肯定。爱引发出对于我们有益的事的不住追求, 而在敬虔里长进, 这总是于我们有益。耶稣对老底嘉教会说:“凡我所疼爱的, 我就责备管教他; 所以你要发热心, 也要悔改。”(启示录3:19)。
也许这种神学区分对人会有帮助。通过信心我们与基督相连, 与他联合。这纽带是不可破的。我们与基督的联合是确定的事实, 由内住的圣灵担保, 直到永远。我们犯罪时, 我们与基督的联合不会落入危险, 但我们与基督的相交却是落入危险。相信的人得神的眷顾可能会变多或变少, 我们可能与神有甜美的相交, 但也有可能经历他的不悦 ——不是审判的不悦, 而是一种“帮助”我们的不悦, 这要鞭策我们去爱神和行善 (希伯来书10:24)。我很喜欢加尔文的说法, 就是神虽然不会不再爱他的儿女, 却仍会“以奇妙的方式对他们发怒”。神绝不会恨我们, 但他会施怜悯, 用他的忿怒吓我们, 使我们“除去我们的懒惰”。神管教我们, 是叫我们得益处, 好使我们与他的圣洁有份 (12:10)。正如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所说, 那些完全和不可逆转得称义的人, “可能因罪遭受神如父之忿怒, 他们若不自卑、认罪、求饶、并重新相信悔改, 就不能再得父神笑脸的光照。” (韦斯敏斯德公认信条十一章5条)。
顺服的其中一个主要动机,就是讨神喜悦。如果我们出于好意努力庆贺我们称义无懈可击的实质,让事情听起来仿佛就是神自己不再关注我们的罪,我们就是遏制了我们朝着圣洁全力发动的努力。神是我们的天父,他已经用他的恩典使我们得他儿女的名分,他总是爱他真正的儿女。但如果我们是他真正的儿女,我们也会热爱行讨他喜悦的事。我们以他为乐,知道他以我们为乐,这要成为我们所乐的。
也许你开始看这一章的时候,觉得受到鼓励,认为你实际上有可能成为圣洁。认识到我们许多的义行根本就不是污秽,这就让我们如释重负,感到高兴。但现在你回到灰心状态,担心你整个称义的生活会让神失望(而你永远找不到北)。我不想让你感到失望,也许要你知罪,但不是沮丧。是的,我们会让圣灵担忧(以弗所书4:30),但基督徒的正常状态应当是蒙福。以神的眷顾为乐的状态(顺便说一句,这和追求健康、财富和兴旺的成功神学不是同一回事)。
我在本书中大量引用清教徒的话, 因为他们是追求圣洁的大能榜样。然而我要承认, 清教运动在最糟糕的时候, 会变得过分内省, 不必要地惩罚良心。如果你尝试够努力的话, 就会发现在每一件善行背后都潜伏着内心的偶像。一些基督徒容易展开漫长的偶像追捕, 若不变得对一些事情感觉糟糕, 就不能感觉良好。这就是有时我会对我的会众这样说的原因: “你并不需要在听每篇讲道的时候都觉得知罪。你们当中一些人在这方面实际上是顺服和忠心的。”当然不是完全, 但却是真正和真诚。
在哥林多后书结束部分,保罗挑战读者:“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哥林多后书13:5)。我们很多人把这理解为是严厉的警告,要看我们是不是真信。毫无疑问,我们当中一些人需要被唤醒,但请看保罗在这节经文里接着说的。他说:“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吗?”看到了吗?那些所谓的超级使徒在抨击保罗,对哥林多人说他不适合服侍(请见哥林多后书11:1-15)。作为回应,保罗对哥林多人说要省察自己。“嗨,你们这些人,我是你们的牧师,对不对?你们是基督徒,对不对?省察自己,你们就会看到你们是有信心的,我一直是有信心的。”保罗挑战哥林多人省察自己,因为他期望他们能通过这考验。
在保罗讲过的所有疯狂的事情当中,哥林多前书4:4可能是最令人震动。看,这是使徒保罗——这位“我真是苦啊”先生,这位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先生——而他对哥林多人说:“我不觉得自己有错。”你不是开玩笑吧?保罗你想不到有任何错吗?在你十层潜意识之下没有掩埋着单单一个偶像吗?我们不要看不到下一句:“却也不能因此得以称义;但判断我的乃是主。”所以保罗不是只因为感觉还可以,就在宣称自己还可以,但他是说,他有清洁的良心。他顺服神,紧紧抓住神的话语。这并不是意味着他完全。毫无疑问,他是每天把他的罪带到主面前,求洁净脱离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8-9;马太福音6:12)。但他不是走来走去,感觉自己是一个灵里失败者。他不是因为做得不够,或因为觉察到自己在吃中午饭的时候有一点点骄傲,就让自己背上不断低度罪疚的重担。
这样的自由有何秘诀?保罗并不是因为自己有一位不审判的神,就在召唤积极思维或感觉良好的力量。不是的,保罗有信心的原因与他的品格直接相关。普遍的情形就是,圣洁是他的生活方式。作为一位敬虔的人,他与神关系良好。我想这就是帖撒罗尼迦前书3:13的意思,这节经文说,主要建立他们,“好使你们当我们主耶稣同他众圣徒来的时候,在我们父神面前,心里坚固,成为圣洁,无可责备。”保罗在这里并不是在讲地位上的圣洁,而是渐进的圣洁。这就是12节说主叫我们“彼此相爱的心,并爱众人的心,都能增长”的原因。神的儿女绝不会像神那样出自本源和毫无失败地圣洁,但我们应当成为圣洁。基督徒应当表现出一种一贯顺服的模式,连同一种习惯,在他们不顺服的时候快快去到神那里求洁净。这就是我们能建立“圣洁,无可责备”,像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4章享有信心一样的原因。
圣经清楚教导说,达致圣洁是有可能的。这是好消息,不是坏消息。你得到许可,可以看你生命中蒙恩的证据。你得到许可(也受到要求)要顺服。你在今生绝不会完全,你不能做任何事情赚取神的爱。但作为得救赎的人,神重生的儿女,你无需成为一个灵里失败的人。靠着神的怜悯,你能“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马书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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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于恩泽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