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前言

几年前,我和妻子有机会去津巴布韦的维多利亚瀑布游玩。 我们一时兴起,决定去划皮划艇。我们的导游在美丽的赞比西河 畔为我们安排了一顿早餐。之后他给我们上了一个简短的培训课 程,接着发出一个严厉的警告:“这是一条野生河流。只要你呆 在皮划艇里,河里的鳄鱼就不会把你怎么样。但河马完全是另一 回事。如果它们感觉你有威胁,就会从船下攻击你。”接着他一 边折断一根树枝一边宣布(我认为他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芒): “河马会让你的皮划艇就地蒸发!”我开始打退堂鼓,但一想到 别人会怎么看我就放弃了这个念头。于是我们继续皮划艇冒险。 一切都很令人愉快,直到行程接近尾声时,我们进入了河道的一 个狭窄地段。突然,四双眼睛出现在水面上。

根据约翰·弗拉维尔的说法,我在那一刻经历的被称为自 然的惧怕:“因察觉到罪恶临近或危险迫在眉睫而不安或心神不 宁。”对弗拉维尔来说,这种惧怕是人类本性的一个重要部分 (生存的关键),因害怕威胁我们的东西,我们会尽力避开它。

这个定义很简单,但弗拉维尔并没有就此打住。他接着解 释说,自然的惧怕很快会变成罪恶的惧怕。当惧怕是出于“疑惑 和与神不相称的不信”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换句话说,当我 们在面对危险时不相信神的应许时,自然的惧怕就会变成罪恶的惧怕。弗拉维尔在谈到危险时,主要想到的不是河马(尽管我确 信这在某种程度上适用),而是人——恶人。他知道基督徒会经 历逼迫,也知道他们会受到“不信”的试探,在逼迫带来的苦难 逼近时屈服于罪恶的惧怕。

对弗拉维尔来说,这样的试探并不是单纯的猜想。相反, 他是基于经验这么说的。1662 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项《统一法 案》,要求(没有经圣公会按立的)牧师重新按立。该法案还要 求牧师声明他们同意整本《公祷书》(Book of Common Prayer), 并拒绝接受《严肃同盟合约》(Solemn League and Covenant)。 英格兰教会驱逐了拒不服从的牧师(包括弗拉维尔),称他们为 异议人士或不从国教者。在被革除达特茅斯镇的公共教职后,弗 拉维尔继续与他以前的教会成员秘密会面,以便宣讲圣经,执行 圣礼。但是,《牛津法案》(Oxford Act)禁止所有不从国教的牧 师居住在有议会代表的城镇的五英里范围内,弗拉维尔因此被迫 搬到另一个村庄。他的会友仍然冒险在私人住宅或树林里听他讲 道;他也经常悄悄去达特茅斯访他们。1687 年,当局终于允许弗 拉维尔重新公开讲道。他享有这种自由直到四年后辞世,享年六 十四岁。这段关于弗拉维尔传教的简短叙述表明,他对逼迫非常 熟悉。他亲身体会过在苦难中忽视神的应许和屈服于罪恶的惧怕 所带来的无处不在的危险。

在这本书中,弗拉维尔处理了这个重要的主题。他首先一般性地考察了惧怕的类型和作用。然后他特别讨论了罪恶的惧怕

阐述了它的原因、影响和解决方法。在关于解决方法的章节中, 他给出了处理有罪惧怕的十二条“规则”。有趣的是,他说前十 一条可以“归纳”为最后一条:“在你们心中高举对神的敬畏, 让它高过你所有其他的惧怕。”换句话说,治服有罪惧怕的最好 方法就是敬畏神。

遗憾的是,许多现代读者一提到敬畏神就感到困惑。任何 概念,只要是关于基督徒应惧怕神,他们都拒绝接受。毕竟, “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怕惧怕除去”(约一 4:18a)。然 而,在他们如此断言时,他们不理解敬畏神有两种方式:一种是 好的方式,一种是坏的方式。弗拉维尔肯定了这一区别,但他在 本书中没有展开讨论。由于有人可能对此有疑问,我们有必要把 目光转向弗拉维尔的清教徒朋友们,他们非常谨慎地区分了这两 种敬畏:乔治·斯温诺克(George Swinnock)称之为儿女的敬畏 和奴仆的敬畏;威廉·格诺尔(William Gurnall)称之为神圣的 敬畏和盲从的敬畏;或者斯蒂芬·查诺克(Stephen Charnock)称 之为尊敬的敬畏和束缚的敬畏。简而言之,他们谨慎地肯定了敬 畏神有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好的方式,一种是坏的方式;一 种是敬虔的方式,一种是不敬虔的方式。他们的区分是合乎圣经 的。当以色列人聚集在西奈山脚下时,他们看到了火、烟和闪电, 并听到了雷鸣声。他们因此惊恐万分。但摩西对他们说:“不要 惧怕;因为神降临是要试验你们,叫他们时常敬畏他,不至犯罪。”看来,摩西命令以色列人既要敬畏神,又要不惧怕神。我们如何解释这种看似明显的矛盾呢?“请注意,”约翰·班扬 (John Bunyan)说,“这里有两种惧怕:一种是神所禁止的,一 种是神所称赞的。”

神所禁止的(或不敬虔的)惧怕是单单惧怕神的惩罚。在 上面的例子中,以色列人惧怕神,因为他们认为他是一种威胁。 他们认为他会损害他们的福祉。但这种惧怕未能在他们的灵魂中 产生任何持久的影响。格诺尔解释说:“我们经常看到人在心里 对神的审判有这种印象,因此他们会远离自己的罪一阵子,但当 他们看到天气转晴,没有另一场暴风雨来临前的乌云密布时,他 们又恢复以前的罪恶生活,甚至比以前更胆大包天。”简言之, 神禁止的惧怕关注的只是自我保护,而丝毫不考虑神的荣耀。相 反,这种惧怕实际上是希望消除被看为危险的东西,也就是说, 它希望除去神。

我们在整本圣经中都看到这种惧怕的例子。例如,在摩西 的时代,一些埃及官长惧怕神。因此,他们把仆人带来,又把牛 从田里牵出来,好免遭冰雹的袭击。然而,这是一种不敬虔的惧 怕。他们只关心如何避免感受到的威胁,只关心如何减轻危险。 稍后,摩西对法老说:“至于你和你的臣仆,我知道你们还是不 惧怕耶和华。”在另一个例子中,我们读到外族人(亚述王入侵 以色列后的移民)惧怕神。他们认为神是一个潜在的伤害源,因 为他派狮子到他们中间,惩罚他们的偶像崇拜。因此,他们委托一位祭司教他们如何敬拜神。他们做了敬拜神的仪式,但同时继

续侍奉他们的偶像。简而言之,他们采取了一些措施,以尽量减 少对他们福祉的威胁,同时继续顽固不化地持续有罪和背逆的行 为。这就是不敬虔(或被禁止)的惧怕的本质。

神所称赞的(或敬畏的)惧怕不是出于认识到神的威胁, 而是神的荣耀。换句话说,它源于对神的赞美。根据威廉·古格 (William Gouge)的说法,这种惧怕“来自于相信神的怜悯和慈 爱。”当灵魂“尝到主恩的滋味,知道他是美善”,并发现“一 切的美福都在他的恩惠中,它就会被这种内在的敬畏和尊重所打 动。” 这种敬畏使灵魂愿意爱神所爱,恨神所恨。简单地说,这 意味着神所称赞的敬畏(与神所禁止的敬畏不同)将灵魂与罪区 分开来,好比离婚一样。司布真(C. H. Spurgeon)(他深深受到 清教徒的影响)这样描述这种“离婚”:

对一颗相信的心来说,神是全然圣洁的。以西结在书中写 到,他的光“像可畏的水晶”。他如此耀眼,以至于无人 能接近。我们的罪何等的大,以至于哪怕只瞥见一眼神的 圣洁,我们就满心惧怕,像约伯一样喊道:“我从前风闻 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 中懊悔。”这是一种我们需要培养的惧怕,因为它会引导 人认罪悔改、爱慕圣洁,并彻底弃绝一切自满和自负。

在这里,司布真指出了敬畏神的三个标志:(1)“认罪悔 改”;(2)“爱慕圣洁”;(3)“彻底弃绝一切自满和自负。” 这一切都意味着我们不再爱自己而恨恶神,而是爱神而恨自己。 结果是,我们会降服于神的旨意。古格作了一个很好的总结:敬 虔的惧怕会让我们“小心翼翼地努力讨神喜悦” ,并“小心翼翼 地避免冒犯主神的事。”

弗拉维尔在这本书中谈的正是这种惧怕。他给它下的定义 是,“这是神恩慈地在灵魂中植下的一种习惯或原则,使灵魂对 神的眼睛保持圣洁的敬畏,并因此愿意遵行他所喜悦的事,避开 他所禁止和厌恶的事。”对弗拉维尔来说,这就是对付有罪惧怕 的一剂良药。他知道基督徒在苦难中很容易忽略神,因此他鼓励 他们仰望神,因他“大有能力”,他的智慧“无限无量、不可测 度”,他的爱“超越一切、无与伦比”。当人们这样做时,他们 会在人生最艰难的考验中找到信靠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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