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普罗《为什么会有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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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邪恶的问题

当人们反对基督教时,基督徒经常听到两个独立但密切 相关的问题,即邪恶的问题和人类苦难的问题。第一 个关于邪恶的问题通常是这样说的:一个无限公义、圣洁和完美 的存在,怎么能创造出有可能犯罪的被造物?如果所有的事情都 回溯到神的存在,我们是不是必须在神自身找到邪恶,才能解释 这个世界上的邪恶呢?故此,邪恶的问题一定与神的完整和圣洁 相关。苦难的问题与此密切相关,但它是另一个问题。苦难的问 题是,一位仁慈的神怎么能允许我们生活中存在痛苦?这是两个 不同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更像是一个哲学问题,第二个问题更像 是一个实际的问题,即处理这个世界上的疼痛、痛苦和悲剧。让 我们逐个查看。

一位十九世纪的神学家说,邪恶的问题是基督教信仰的软肋。 他认为,对于邪恶的存在,无法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许多怀疑 论者和无神论者表示,如果神无法阻止邪恶进入宇宙,那么祂就 不是全能的。如果祂本可以阻止它,却选择不去阻止它,那么祂 就不是仁慈的。因此,无论你以何种方式看待邪恶,都会在某种 程度上给神的本性投下阴影。

从历史上看,人们曾多次尝试从基督教的角度来回答邪恶的 起源问题,这些尝试叫做神义论(Theodicy)。神义论——来 自希腊语,意思是 “为神辩护”——试图就世界上的邪恶而为神 辩护。但在我看来,还没有人能够充分地回答邪恶的问题。

当一个基督徒面对这个问题时,他的第一反应必须是立即说:“我不知道答案,” 并承认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要信口开河, 不要躲躲闪闪,也不要回避问题,而是要正面处理它。重要的是 让人们看到,我们基督徒知道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们没有对 它视而不见。因此,让我们来查看几种神义论,看看人们是如何 处理这个问题的。首先,有些人完全否认邪恶、认为邪恶是一种 幻觉,以此来处理这个问题。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逃避,它忽视 了我们每天的真实经历。

第二种方法说,邪恶实际上是欣赏善的必要前提条件,归根 结底——邪恶就是善。让我们用具体术语来说明:为了使人真正 体验到自由中的善,他必须体验邪恶。他必须经历邪恶的现实, 才能珍惜他的救赎。教会历史中曾多次出现这种说法,它认为堕 落实际上是一个飞跃,是一个向上的、而不是向下的跌倒。这种 看法没有充分和认真地处理,神自己对人的罪进入世界的负面评 价。

戈特弗里德 – 莱布尼茨(Gottfried Leibniz)提出了另一 个重要、并且吸引人的神义论,他属于理性主义哲学流派,是从 十七世纪笛卡尔思想中发展出来的。莱布尼茨的神义论很聪明, 我看到基督徒使用它来说服别人,使他们相信我们的确能解释罪 的起源。事实上,我曾经在大学哲学课上做过一个实验。我告诉 学生们,我要用哲学的方法来解释邪恶的问题,我竭力热情地、 雄辩地提出了莱布尼兹学说。当我讲完课后,我问全班同学:“大 家能听懂吗?” 那堂课上的每一个学生都接受了这个论点。这使 我意识到,我可以使用这个论点并一直赢得辩论。但我知道这是 不对的,而且我知道这里面有一个谬误因素。我向同学们解释了 我为何拒绝这个论点,然后他们就改变了主意。但是我要警告你, 莱布尼茨学说非常有说服力,为了基督徒的诚信,我们在处理这 个问题时不要使用这种诡辩。 莱布尼茨在他的神义论中,首先对邪恶做了三重区分,他区 分出道德之恶、物质之恶和形而上学之恶。所有这些概念中的邪 恶都有一个共同含义:在每一个概念中,都使用否定方法来定义 邪恶,即它是某种缺乏。这种定义方法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恶 ”的定义 privatio, “缺失”,恶是缺失了善。

道德上的恶是缺乏道德上的善,是一种缺陷。物质上的恶是 缺失物质上的善。形而上学的恶是缺失形而上学的善。道德上的 恶与道德生物的行为有关,是道德主体的意志行为模式。物质上 的恶是那些我们用灾难或悲剧来描述的东西:地震、龙卷风、火灾、 风、风暴和瘟疫。形而上的恶与本体论的不完美有关。本体论涉 及 “存在”,即事物的本质。本体论的问题就是事物是什么,它 的存在,它的本质。形而上学的不完美是指低于一个永恒的自我 存在,低于终极。一个不完美的东西是指那些被创造的、无法自 主的东西,那些经历变化、生成和衰亡的东西。总而言之,形而 上学的缺失是指有限的东西。 莱布尼茨的基本论点是,道德的恶源自物质的恶,而物质的 恶源于形而上的恶。所以,我们之所以有道德上的恶,是因为世 界上充满了形而上不完美的存在。我犯罪是因为我很软弱,我软 弱是因为我是有限的。要想不犯罪,唯一的办法是我能超越与有 限被造物相关的、内在的形而上的弱点。因为我们是有限的,所 以犯错是人之常情。我们的知识、体力和耐力都是有限的。根据 定义,我们不是全能的,不是全智的,也不是神所是的一切。因 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纯粹基于我的人性弱点,我肯定会犯罪。

但问题是,神为什么要创造这样一个受限的、脆弱的、有限 的被造物呢?莱布尼茨明白,神的创造是祂仁慈的作为,所以我 们不能因为神想要创造而责怪祂。但是,如果神要把这生命的礼 物、这存在的礼物送给其他被造物,最好的做法是什么呢?祂为 什么不创造道德上完美的人呢?这就是怀疑论者提出的判断,如 果神要创造人,祂为什么不创造出完美的人呢?

莱布尼茨说,那是因为神不能。即使是神也创造不出一个完 美的被造物,因为要在道德上创造人完美,神还必须在身体上创 造人完美;要在身体上创造人完美,神就必须在形而上学上创造 人完美,而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神必须要创造另一位神,祂必须 创造出另一位无限的、永恒的、自存的、完整的神。但神不可能 创造另一位神,为什么呢?因为无论神创造什么,它的存在都要依赖于第一位神。它不会是永恒的,不会是自存的。从本体论上讲, 它低于当初创造它的那位创造者。它有一个时间上的开始,这一 事实本身就使它与最初的神不同。因此,神不能创造另一位神, 但神可以创造几乎无限多的不同种类的存在。

问题不在于,神必须创造一个完美的世界吗?我们不能要求 祂创造一个完美的世界。但如果神是道德的,如果神是正义的, 我们可以要求神创造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哲学家们提 出的假想世界是一种不可能的情况。哲学家不应该提问,为什么 会有邪恶?相反,哲学家应该说,“神没有创造比现有世界更邪 恶的世界,这不是很好吗?” 祂已经尽最大努力了,祂创造了所 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莱布尼茨的主要对手是伏尔泰(Voltaire)。伏尔泰的剧本《坎 迪德(Candide)》就是为了攻击莱布尼兹而写的。剧中人物潘 格洛斯博士(Dr. Pangloss)代表莱布尼兹,潘格洛斯博士谈到 了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里斯本发生了的地震,成千上 万的人死亡,而潘格洛斯仍然在谈论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 界,这是伏尔泰在讽刺莱布尼兹神义论。

现在,莱布尼茨的神义论有问题,一个是智力问题,一个是 《圣经》问题。智力问题是,他犯了一个最基本的推理错误,不 过这是最难辨别的一种推理错误,他犯了模棱两可的谬误。在这 些区分中,邪恶这个词的含义发生了变化。道德上的邪恶带有应 受惩罚的概念。根据定义,道德上的邪恶来自有意志力的被造物。 另一方面,形而上学的恶为人类道德邪恶提供了借口。它为人和 神都提供了借口,它不仅为神辩解邪恶的存在,也为人辩解邪恶 的存在。因为人形而上的不完美使他有必要犯罪,所以人无法真 正承担起责任。如果人有必要犯罪,那么我们怎么能因为做了天 生必须做的事而受审判呢?

从《圣经》上看,我们还有其他问题。首先,如果这个模式 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在天堂里也不可能摆脱道德上的邪恶。神不 仅仅要荣耀我们,祂必须将我们神化,才能使我们摆脱邪恶。第二, 这意味着亚当从未堕落。亚当被造时是邪恶的,至少是形而上的邪恶和身体上的邪恶,这在道德上为他开脱。因此从许多角度来 看,对于邪恶的问题,莱布尼茨的论点起不到基督教神义论的作用。其他试图回答邪恶问题的尝试都有些天真。基督徒对邪恶起 源的一个标准回答是,它起源于人的自由。人要有自由,就必须 有能力做对或做错。于是,神给了人选择的权利。祂给了人自由, 给一个被造物选择邪恶的自由,并不是让他变成邪恶,也不是让 他对这种邪恶负责。因此,我们可以说邪恶起源于人在自由中的 罪恶选择。

从《圣经》来看,我们当然可以承认人是自由的,而且人要 承担责任,要对自己的罪负责。但是,仅仅指出人的自由并没有 解决邪恶起源的真正问题。为什么呢?你仍然要问,那个人为什 么选择作恶?我们又回到了亚当和夏娃的堕落这个问题上,是什 么促使亚当和夏娃选择邪恶而不是良善?对于这个问题,人们提 供了各种各样的答案。有人说,“是魔鬼让他们这样做的,他们 被欺骗者欺骗了。” 但我马上想到的问题是,如果他们因受骗而 犯罪,这真的是一种罪吗?如果他们真的不知道,他们岂不是在 可原谅的无知中犯罪吗?

这种说法的另一个问题是,《圣经》记载告诉我们,亚当和 夏娃确实知道,神明确地告诉他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所以我们不能认为罪通过欺骗进入了世界。那么是通过胁迫吗? 假设魔鬼强迫他们这样做?同样,如果这是一种胁迫行为,那么 神就不会让他们承担责任。但神确实要他们负责,叙述中没有暗 示出他们是被胁迫犯罪的。每当我们读到这段叙述时,我们看到 亚当和夏娃犯罪是出于一种选择,是一种自由、自愿的行为。

那么真正的问题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亚当和夏娃在犯罪 之前处于什么状态?他们意志的倾向是什么?他们意志倾向是只 向善,还是只向恶,或者是中性?

当我们选择时,我们总是根据我们最强烈的倾向、最强烈的 欲望来选择。这就是选择的本质:思想的选择。我做某事是因为 我想做,这就是选择的意义,它是一种从欲望而来的行动。

如果亚当和夏娃在做出邪恶的选择之前,他们的心就倾向邪 恶,那会有什么问题?那意味着他们在堕落之前就已经堕落了, 他们犯了罪,因为他们是罪人。这意味着罪不是亚当堕落的结果, 而是创造的结果。神创造了一个有邪恶倾向的人,从《圣经》的 归类来看,即使是邪恶的倾向也被神视为罪。所以,如果我们说 他们犯罪是因为他们有邪恶的倾向,那么他们就是按照他们的邪 恶本性行事。这样,神就成为罪的制造者,这是不符合《圣经》 的。假设他们的倾向只是向善,那么他们怎么可能选择邪恶呢? 这样就无法解释他们的罪。如果他们的倾向是中性的呢?如果他 们的倾向既不向善也不向恶呢?那么,他们的选择就没有理由了。 这意味着不论他们选择这样、还是那样,他们是在没有道德倾向 的情况下做了这件事,这甚至不是一种道德行为。但还有一个更 大的哲学问题:如果人们没有选择的倾向,他们能选择吗?不能, 意志的中立状态使人处于瘫痪状态,没有办法进行选择。所以不 能这样解释这个问题。那么要想解释堕落,基督徒还可以做什么

呢?现在,我们必须问:被诱惑做坏事是一种罪吗?如果我被诱 惑去做一些有罪的事情,但我选择不受诱惑呢?我犯了罪吗?我 想说这取决于我们如何理解“被诱惑”。

在园子里,说谎之父来了,说吃果子是可以的。所以我们来 看看吃的问题。看到某样东西有可能是好的,考虑并渴望吃到好 东西,然后品尝它,这样做并没有错。耶稣在旷野里很饿,祂饿了, 想吃东西,这不是什么问题,没有什么罪,只有当祂按照这个愿 望行动时才会犯罪。可是,如果祂想违背神,那就是罪。如果我 坐在那里渴望做一些本质上是邪恶的事情,那么我已经在内心犯 了罪,这就是这个问题非常复杂之处。我们可以看到,亚当和夏 娃认为果子悦人眼目,好作食物,渴望得到它,但他们对食物的 渴望与他们讨神喜悦的愿望发生了冲突。

我们还必须考虑自由是什么意思。人文主义的自由概念是指 一种选择的能力,在没有预先的意向、没有倾向、没有任何东西 会使我们偏向于某个方向的情况下,做出选择的能力。因此,我们的选择将是完全不可预测的、自发的。如果我们接受这种自由 的概念,那么我们也就接受了哲学上无中生有的原则。

这 个 问 题 是 决 定 论(determinism) 与 非 决 定 论 (indeterminism)的问题。自由是确定的。非决定论是一个空 洞的概念,根本就没有非决定论这回事,一切都是确定的。问题是, 决定是由哪里做出的?自由的本质是自我决定,而不是由自己以 外的东西或人决定,自由意味着做我想做的事。当我做我想做的 事时,我是不是就不自由了?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想这样 做,这就是原因,我想要做这件事。我可以说:“我的思想认可它, 我认为这很好,我想去做。” 所以我就做了,这是一个自由行为, 还是由我的欲望决定的?如果它是由我决定的,我们能说它不自 由吗?自由的本质是自我决定,它是一种决定论;也就是说,该 行为是由做出选择的人自己决定的。

我们在这里遇到了另一个问题。当我们谈论 “无中生有(ex nihilo)”的创造时,我们现今文化中存在着对这个概念的误解。 当奥古斯丁(Augustine)谈到凭空创造时,他并没有说世界是 在绝对意义上凭空产生的。他是说,没有任何预先存在的物质被 神使用来塑造和形成宇宙。世界必然是从某种东西中产生的;它 是从神那里产生的,是从神的思想或目的中产生的。它为什么会 出现呢?因为神打算让它出现,因为神想让它出现。创造的来临 是有原因的,它不是随便发生的;神也没有任意地、任性地、自 然而然地创造这个世界。神希望创造一个世界,这是一个智力的、 智慧的决定。在创造之前,神就有了创造的意愿。是的,即使是 神在做某事之前,也必须先有一个意愿。这就是自由的本质,这 就是神的本质,神可以自由地去做祂想做的事。

我们必须这样定义自由:就是选择你想要的东西的能力。至 于没有任何倾向的、自发生成的选择能力,这种创造即使是神也 做不到。即使是神也没有自我创造(self-creation )或自发生成 (spontaneous generation)的能力,祂能从物质上无中生有, 但这种 “无中生有”并不意味着祂没有预先的意愿。

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某人的行为是自由选择。我们必须问为什么某人自由的做出了选择?是什么促使他自由选择?对于亚当 的罪,没有令人满意的逻辑解释。当我们考虑好的、坏的和中性 的时候,我们必须从这三者中选择一个,而且必须是一个合理的 选择。其中一个选择也许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另一个选择则破 坏了神的完整性,还有一个选择令历史上最伟大的头脑也感到困 惑。教会一直以来选择的是:人的性情只向善,但他却选择了恶。

这是一个谜,我不知道它是如何发生的,但我知道它确实发 生了。卡尔 – 巴特(Karl Barth)称它为 “不可能的可能性”。 我不喜欢叫它“不可能的可能性”,因为如果它发生了,那么它 就是可能的。只是我们不知道它是怎么变可能的。人是如何犯罪 的,这是一个谜。

然而,今天是个谜、并不意味着明天不会发现谜底。正如我 的导师约翰 – 格斯特纳(John Gerstner)曾经告诉我的那样, 可能会出现一位杰出的神学家,然后弄清楚这个问题。他指出, 在我的学生生涯中,我曾多次面临无法解决的难题,而后来我攻 克了这个问题。

这一切是否意味着,当我们面对那些挣扎于邪恶问题的基督 教信仰批评者时,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投降?我们必须放弃基督 教信仰吗?不是的,当我们谈论邪恶的问题时,我们也必须谈论 善的问题。

我们知道,我们面临着邪恶的现实。邪恶问题存在的先决 条件是什么?邪恶要想成为一个问题,必须有什么条件?善,除 非首先有终极的善,否则就没有终极的邪恶问题。邪恶的存在 是神存在的一个有力证明。这就是这个论点的讽刺之处:除非先 有善的问题,否则就不会有恶的问题。我们总是用否定的、依赖 的、派生的范畴来定义邪恶。我们记得中世纪的区分,即邪恶是 privatio 或 negatio——也就是说,它是对善的一种剥夺或否定, 它是一种缺失,是一种缺陷。邪恶依赖于善作为其定义的标准。 《圣经》是如何对待邪恶问题的?《圣经》是如何描述邪恶的? 是以否定的方式描述的:不义,无律法,不顺服,不道德,敌基督, 等等。只能从道德的角度来定义什么是道德败坏,也只能在顺服的背景下来判断什么是不顺服。需要有肯定的东西作为参考点, 否定的东西才能存在。

只有当我们假设有最终的善,邪恶才有可能成为一个问题。 当然,哲学家可能会说,我们是在假设善。然而,如果真的有善, 因为我们有邪恶的问题,所以这个善就不是真正的善。哲学家会 说,我们必须消除终极善这一概念,接受没有善、也没有恶的概念。

这是一个有分量的回应,这是虚无主义的基本情况。可是, 大多数从邪恶问题的参照点出发,反对神存在的人都假定有善。 当我与人交谈时,我承认自己有一个关于邪恶的问题。但我告诉 他们,我的问题只有他们问题的一半大。如果你真的认为邪恶存 在,那么你就产生一个问题,即解释邪恶如何能脱离善而存在, 而你能解释终极善的唯一方法是在神那里。因此,你的观点促使 你要么去寻找神,要么去否认邪恶的现实。

但是,即使在我们探讨了邪恶的问题之后,我们仍然需要解 决一个反对基督教信仰的情感论点:痛苦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 的章节中进一步探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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