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第四诫禁止我们推卸或忽略安息日所当尽的本分1,也禁止以閒懒妄用这日,或行那本来为罪的事2;更禁止我们思想、谈论和从事一切不必要的俗务和娱乐3,以免亵渎这日。
略解:这条诫禁止的是:(一)推卸安息日的本分;(二)对安息日的本分掉以轻心;(三)閒懒;(四)犯罪;(五)无正当理由而去从事世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