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介绍
耶稣死的时候,很多祂的门徒和敬慕祂的人,都认为祂遭到了自己的最后失败。一些人甚至认为祂一切教导和所行的神迹都根本于事无补。直到第三天,祂的门徒们才恍然大悟,耶稣的死不是事情的终结。事实上,祂的复活证明祂的死本身实际上就是祂的得胜。祂的复活让祂的门徒们开始从一个全新的观察角度,来认识耶稣的事奉,祂的受苦与致死。因此,约翰写启示录的时候,他的读者们也需要进入这种全新的观察角度。初期的基督教会面对着强大的罗马帝国逼迫,导致很多基督徒就开始把目前的这种情形看作是一种失败。但是,约翰却鼓励他最初的读者们,要在耶稣已经成就的复活得胜中,找到根本的安慰与信心。他尽力要使他们明白,即使他们为主殉道而死,对于他们来说,这也绝不会是他们人生的终结。最终耶稣要完全成就祂的国度,每一位曾经活过的信徒都要在这国度的得胜中有份。
这是我们《启示录》系列课程的第一课,启示录有时也被称为天启,或约翰领受的天启。我们给这一课定的标题是启示录的背景。在这一课我们要看到,启示录的前后脉络和背景能帮助我们明白它原本的含义,把它的信息应用到当代世界我们自己的人生当中。
关于启示录的背景这一课要分成三部分。第一,我们要探索启示录的历史背景。第二,我们要讨论它的神学背景。第三,我们要思想它的文学背景。让我们从启示录的历史背景开始。
二、历史背景
启示录这卷书自从成书以来,一直令相信的和不信的人着迷。但不同的解释者对这卷书的象征和异象有着非常不同的理解。奇怪的动物、宇宙的争战,灾难和审判––—某些解释者认为这些意像如此混乱,以致他们对理解这部分的《圣经》完全失去了指望。但是,事实上,这些混乱的很大一部分,是出于我们对启示录历史背景不熟悉而导致的。所以,为了学会如何正确解释和应用启示录,学习它的历史会对我们有所帮助。
了解《圣经》每卷书的背景﹐对我们有相当大的帮助。我并不是说﹐这样的认知是最根本必要的﹐因为神的话语有其永恒的功用﹐读的人可以直接有所领受;即使你不知道书卷的原本背景﹐也不会使其中所叙述的失去真实性。尽管如此﹐如果我们能够明白每卷书是在什么情况下写成﹐就可以帮助我们﹐对于《圣经》所记载有更多认识;例如这本书是为那个文化的族群写的?是什么时候写的?讨论哪些重要的议题等等。对这些有所理解﹐我们就比较能掌握﹐该怎么把那些真理应用在现今生活中。即使我们如今处于不同情况里﹐我们仍然可以明白那些信息原本的意思。因此研读《圣经》时﹐我们会花不少精力﹐试着要找出那些经卷的历史背景﹐有时未必能够得到深刻重大的答案﹐但是却有不少时候﹐我们会对于《圣经》原意有更深了解。一旦我们有了这些理解﹐就能更好地将所那个处境下的信息,应用在我们现今的人生中。
––彼得•瓦尔科尔博士
我们要看启示录历史背景的三个基本方面。它的作者,它的写作日期,还有它原本的读者。让我们从启示录的作者开始。
作者
我们要从两方面来探索启示录这卷书的作者这个问题。第一,我们要看传统把这卷书归于使徒约翰的看法是可靠的。第二,我们要探索约翰写启示录时所在的地点和经历。让我们首先来看使徒约翰写了启示录的传统观点。
使徒约翰
启示录的作者用「约翰」这个相当普遍的名字来表明自己的身份。他在启示录1章1,4和9节,22章8节提到他的名字。但他没有具体表明自己就是使徒约翰。他的确提到他忠心事奉耶稣,为上帝的国度受苦。从这卷书显然可以看到他是一位先知。但这些总体的细节并不足以证明写启示录的这个人就是使徒约翰。
即使如此,我们至少仍有两个充分理由证实使徒约翰写了这卷书的传统观点。其中一样,就是有很多可靠的早期见证人证明他就是作者。
早在主后二世纪的时候,像殉道者游斯丁,爱任纽和亚历山大的格利免这些教父们就指出约翰是启示录的作者。游斯丁在他写的《与推芬的对话》81章中如此宣称。游斯丁的见证特别有价值,因为他在主后二世纪初期的时候生活在以弗所,生活在曾亲身认识约翰的人当中。
爱任纽在他的《反异端》卷4,18章11段中提到约翰是作者。他的见证对人也很有帮助,因为爱任纽是坡旅甲的门徒,而坡旅甲又是使徒约翰的门徒。结果就是,爱任纽身处更有利的位置,可以知道约翰实际写了哪些作品。
最后,亚历山大的格利免在他的著作《那要得救的富人是谁?》当中的42段,看来是认定约翰就是启示录的作者。
支持使徒约翰写了启示录的这种传统观点的第二个理由,就是启示录的词汇。启示录的词汇和约翰其他作品的词汇之间具有很多明显的相似之处。为节约时间的缘故,我们只提两点。
第一,在新约《圣经》之内,只有启示录19章13节和约翰福音1章1和14节把基督称为「道」或「logos」,类似的用语也出现在约翰一书1章1节。
第二,耶稣在启示录22章17节「口渴的人也当来」,在新约《圣经》中只有一处与它对应的地方,就是约翰福音7章37节,「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
虽然有这些有力的论证,支持使徒约翰就是启示录的作者,但是,早在第三世纪就有批评家对他的作者身份提出质疑。例如,第三世纪的主教,亚历山大的狄尼修指出,启示录的作者说自己是约翰,而约翰福音和约翰书信的作者从未告诉我们他的名字。狄尼修也要人注意启示录和约翰其他著作之间的其他不同之处,如它们不同的文学风格和希腊文用法。直到今天还有一些评判学者提出类似的反对意见。
其实,对于一位作者可能写出看似不同的作品,这本该有合理的解释。例如,约翰可能把他的名字附在这篇作品上,目的让人可以确定它是来自一个有权威的来源。或者他表明自己的名字,因为他受基督亲自差派,要把这卷书传递给七家具体的教会。只是因为约翰没有在一些作品中表明自己的名字,只凭这一点并不能成为一个理由,下结论说他绝不会在任何作品中列出他自己的名字。
另外,启示录和约翰其他作品之间风格上的差异,也是可以容易得以解释说明的。约翰在启示录记载的异象与他在耶稣地上事奉期间领受的启示是非常不一样。
另外,启示录和约翰其他的《圣经》作品不同,是以启示灾难文学的风格写成,这很有可能使他的文学风格和希腊文的用法上产生许多差异。这些差异也可能是出于约翰写作的不同目的,甚至出于他与他不同的原本读者之间的不同关系。
总结来说,支持约翰是作者的证据明显多于反对的证据。出于这个原因,我们在这些课程中要坚持传统的观点,就是启示录是由使徒约翰所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