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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会

3. 第三章 靠何得救

我们已经看到,基督信仰的最大吊诡之处或超级反讽就是我们是靠着神并从神得救。这位完全圣洁的神,要求祂的公义得到满足,且对罪绝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且从永恒中就定意,祂要亲自将得救赐予因着罪本应招致祂的忿怒和审判的那些人。

神完成这伟大拯救的方式,也许可以被描述为基督工作中最关键的方面。事实上,祂的工作就是此事之核心。在以上这两个英文句子里面,我特意用了两个英语词汇,都是直接从拉丁文的“cross(crux)”来的。英文里的crucial(关键),crux(核心),和excruciating(极度痛苦的)都是从那个词引申出来的。

品牌和商标

我常常对麦迪逊大道上那些广告公司的主管们所发挥的影响力感到讶异。在美国的商界,“广告花费,物超所值”,几乎成了无可置疑的口头禅。我也许对此持怀疑态度,我虽想要与之争辩,但我身上穿的却是广告宣传的衬衫,广告宣传的裤子,和广告宣传的鞋子。我用一支广告宣传的笔,开着广告宣传的小轿车,去到一个地方,写下这些文字。

商人们拼命争夺要增加他们自己的市场份额。他们非常在意市场上对品牌名字的认可度。年复一年,数十亿的美元花在这上面,雇佣造型设计师们创造并提升商标,那些小小的徽章,形象,或图案,用来作为某些产品或公司的标志或品牌。有人甚至从奔驰车的引擎盖上把那个商标的装饰偷走,安在自己的车上,这样他们虽然买不起奔驰车,但起码他们可以有一个豪华车的标记。

有一种说法,就是在美国,最为人所知的商标其形状其实挺可笑的,就好像一个领结的样子。这个商标是一款小轿车的品牌,而这个品牌在美国社会的通俗文化里是和作家庭主妇与苹果派有关。这个“领结”就是雪佛兰轿车的商标。

我们现在要把注意力从商业转回到信仰,我们看到基督信仰在世界范围的标志就是十字架。十字架将耶稣职事的本质具体化。它抓住了祂的伟大受难最深的那一方面。十字架对于基督信仰是如此之核心,以至保罗用稍显夸张的口气说,他定意不传别的,只传基督并祂被钉十字架(林前2:2)。保罗在此所使用的方法,虽然是用言语,而不是油画或凿子和石头,被后来的伟大艺术家们称之为“丰硕的刹那”(fruitfulmoment)。伦勃朗和米开朗基罗先根据他们所要描绘的对象的生活情景勾画出许多素描,然后再选择其中之一表达在他们的艺术作品中。例如,米开朗基罗要在一个特别的姿势上捕捉大卫的本质。对于保罗,耶稣的生命与职事的“丰硕的刹那”,就是十字架。从某种意义上讲,保罗所有的文字都是对于这个有决定性意义的行动的更深入地阐述。在耶稣的职事上,那即是耶稣和祂的时刻,祂为此而生,祂为此而受洗。那是耶稣被预定要执行的职事。祂义无反顾地走向那个时刻,神学上称之为基督伟大的受难的时刻,在那时刻之前,祂汗滴如血。而祂的死是最顶点的一刻,耶稣一生所有的事都汇集于此。

如果我们生平第一次读到新约,就好像我们是听到这个信息的第一代人,我想,母庸置疑,这个事件——基督被钉十字架,以及祂的复活和升天——是在新约的团体里面所传讲,教导和讲解信条的最核心的部分。如果十字架对于相信圣经的基督信仰是中心而非次等的重要性,那么基督徒对于它在圣经里是什么意思有一定了解就绝对不可或缺。尽管对所有的世代都是如此,但我相信,尤其对当今这个世代更是必要。

十字架的重大意义

在两千多年基督教历史上,可能从来没有一个时代,对于十字架的重大意义,十字架的中心地位,十字架的必要性,像现今这样变成如此有争议的事。在基督教的历史上,对救赎的必要性,过去从来未曾有过像现在这样受到广泛地挑战。从历史的角度看,在教会史上,曾有过其他一些时候,出现过认为基督的十字架是非必须事件的神学。这样的神学宣称,十字架当然有它的价值,但是从终极或重要方面来看,人们并不一定需要它。

我发觉很有意思的是,有许多人跟我说,他们不是基督徒的原因,其实并非他们对基督信仰所宣称的真理有任何争议,而是他们从来没有被说服过,就是他们需要基督。

有多少时候你曾和人对话,而那人会说,“你说得也许对,也许不对,但我个人没有感到我需要耶稣。”或者,“我不需要教会。”或者,“我不需要基督教。”当我听到人们这么说的时候,我的灵在我里面叹息。我一想到如果人们坚持这样的态度所招致的后果,我就颤抖。如果我们能将关于基督的位格和祂的职事的真理说服众人,那立时就了然可见,每一个活在这世上之人都需要基督,无此,则没有从神而来的拯救。

不久之前,在一个商城里,我溜达进了一个很大的书店。这是一家世俗书店,有一排又一排的图书出售。书店里每个不同的部门都有显著的标志,“小说类”,“非小说类”,“商业类”,“运动类”,“自我提升类”,“性与婚姻”等等。在书店的最后面有一个宗教类,有约四个书架,是这个书店里最小的部门。书架上的东西很难和正统的、古典的基督教相容。我就问自己,“这家书店怎么回事?卖的都是小说或自我提升之类的东西,看起来他们对于圣经真理的内容完全不看重。”我跟着就想起来,这个书店的所有者不是在作福音事工,而是在做买卖。他们是要赚钱的。他们之所以没有很多基督信仰方面的书在出售,是因为没有很多人会走进来并询问,“在哪里我可以找到一本书,可以教导我关于基督的救赎的深远和丰富?”

接着我就想到,也许我要是去到一家基督教的书店,我会找到以此为重点吧。但是,不,基督教的书店只提供了一些关于基督的十字架的宝贵的小作品。我在商城里面坐着,思考这个问题,并看着人们在我面前走来走去。我得着一个印象。这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印象,这些走来走去的芸芸众生,他们并不顾虑关于从罪中得救赎这事,因为他们基本上深信他们并无此种救赎的需要。很简单,今世之大众对于此种救赎缺乏“需要”的感觉。人们并没有感到有迫切的需要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如何才能和神恢复和好的关系?我怎样才能逃脱神的审判?”

无可争辩,有一样东西已经或正在从我们的文化里消失,那就是曾经有过的一种信念,即人类每个人都私下地、个人地和无可推诿地在神面前要为我们自己的生活负责。想象一下,如果有光突然照射进来,世上每个人都说,“嘿,有那么一天我将站在我的创造主面前,我要把我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想的每一个想法,没有完成的每一件任务,都要向祂交代。我是要负责的。”那会是什么样子?

如果每个人都立时觉醒过来,认识到这个事实,那么有两件事可能会发生。有人可以说,“是的,对,我是要负责的。但是,对神而言,虽然在祂面前我是要负责的,可祂其实并不很在乎我所过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因为祂知道,小子不就是小子,丫头不就是丫头吗?那不是挺好的吗?”如果所有的人都是这么说,那也许没有什么事会改变。但是如果众人理解两件事——如果他们理解,神是圣洁的神,而罪是对祂的圣洁的冒犯——那么他们将挤破我们教会的大门,他们会恳求,“我当作什么才可以得救?”

我们也许愿意这么想,就是我们不需要一个救主。但是救赎和十字架以及基督教的出发点,就是我们极其需要得救。我们所处的现代文化也许不能同意,但那并不能降低这个需要的现实性。

我恐怕在今日之美利坚合众国,那普遍流行的所谓称义的教义并非唯独因信称义。那甚至不是因好行为称义或是行为和信心合并称义。那普遍流行的称义的观念在我们今日的文化里是因死而称义。一个人为了要能被接纳到神那永恒的膀臂中,他所要作的一切不过就是死。那是所要求的一切。死亡不知如何就抹去了我们的罪——救赎并非必要。

我的一位神学家朋友常常跟我说,在教会历史上,神学只有三种基本形式。神学院是有许多,各自有些细微差别,但最后分析起来,其实只有三种类别的神学:就是我们称之为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半伯拉纠主义(Semi-Pelagianism)和奥古斯丁主义(Augustinianism)。实际上,无论在西方教会或东方教会历史上,每一间教会都可被归属于这三种类别之一。半伯拉纠主义和奥古斯丁主义代表了在基督徒的大家庭里很严重的争论——在基督徒中间对圣经的解释和神学上的不同观点。但伯拉纠主义则不同,无论其形式如何,它并非仅仅是基督徒内部的争论。伯拉纠主义往好处说是基督信仰的膺品,往坏处说就是反基督信仰。第四世纪的伯拉纠主义,第十六和第十七世纪的苏西尼主义(Socinianism),和我们今天要称之为自由主义神学的不同神学,在本质上都是非基督教的,因为他们的观点的核心就是否认耶稣基督的救赎——否认十字架作为满足神的公义的行为。数个世纪以来,正统的基督教一直以救赎为其信仰之sinequanon(不可或缺)。拿掉十字架作为救赎的行为,那你也就取消了基督教。

这并非似乎伯拉纠主义者、苏西尼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们无视十字架的重要性。他们宣称十字架表现了耶稣之死是给人类一个道德上的典范——祂是作为一个英雄而存在,祂的自我牺牲和对人道的关怀,并祂为此作出的承诺和奉献,给我们带来激励。但是这些道德上的榜样远非救赎。

我在神学院的时候,我的一位同学在释经学的课堂上讲了一篇道,阐述基督作为被杀的羔羊为我们而死。在他结束后,授课教授气愤至极。那位同学还站在讲台上,那位教授就开始用言语攻击他。他在暴怒中说,“你怎敢在当今的时代还传讲替代性的救赎这样的观点?”他认为替代性救赎,即一个人死是为了担当众人的罪,是一个过时的、老派的观念。他坚决地拒绝十字架是一种宇宙性的交换(cosmictransaction),本于此,我们才与神和好。

但是如果我们从新约圣经中拿掉了基督带来和好之行动,那我们除了道德主义之外,再没有剩下任何东西。而道德主义却绝非唯一,而且很难说服人值得为此献上他们的生命。在伯拉纠主义和自由主义神学那里,没有救赎。在伯拉纠主义和自由主义神学那里,没有救主,因为在伯拉纠主义和自由主义神学那里,没有得救是必须的,这样一个信念。

十字架的必要

我已经说过,基本上有三种神学。历史上,对于赎罪(atonement)的必要性也有三种基本观点。有一些人就像苏西尼主义者和伯拉纠主义者似的,他们相信赎罪是绝对无此必要。也有另外一些人,他们相信赎罪只具有假设性的必要。

为了理解这些观念,我们不得不稍稍止步,放慢速度。所谓“假设性”的赎罪之必须是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说,神本可以用许多种不同的方式来救我们,但是祂选择了用十字架。祂选择了赎罪的方式。但是祂其实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法来做事。祂本可以轻易地不计较人类的罪,但祂决定要做一件很震撼的事,因此祂定意来进行一定的行动。祂一旦定意于此,并决定要有赎罪,于是赎罪就成为必须。但这只是在所谓depacto(基于合同)的意义上是必须的。这里的意思是,由于祂所订立的合同或约,亦即一个应许,承诺祂将以一定的方式做某事。这个应许是无偿的(gratuitous),也就是说本没有对此的需要。但是祂作了这个应许,而一旦祂应许了,祂就委身于此行动过程之中。所谓赎罪的假设性必须就是这个意思。

第三种看法就是正统的基督教的看法,而且我深信,那是符合圣经的看法,就是赎罪不是为了人得赎的仅仅假设性之必须,而是绝对之必须。为什么赎罪是必须呢?我将在下一章里讨论这个问题。

在此,我想要先说说有关这个议题的核心,追本溯源一直要回到伯拉纠主义,就是我们对神的本质和属性,以及对罪的本质的理解。如果我们在对神的本质或对罪的本质的理解上有缺陷,不可避免就会得出结论,认为赎罪不是必须的。

据此,让我再从圣经的角度先来谈有关罪的三件事。在圣经里,有三种不同的方式描述人的罪。第一,圣经用欠债(debt)来描述罪,就是我们没有行我们当行的。神作为创造主,祂赋予我们责任并要我们对此负责。如果我们没有实行这些责任,我们就负了债务。第二,从圣经的角度,罪是敌意(enmity)的表达。人违反了他与造物主之间本应有的个人关系。当我们的罪得罪了神,我们就破坏了这种关系。我们对造我们的主没有爱,没有感情,也没有忠诚,反而有某种敌意,这是需要对付的。第三,圣经看罪是反对神的罪行(crime),是对神的圣洁的冒犯,是违犯了神的律法。

在我们探索如何才能重建堕落的人类与神的关系时,牢记这三个概念很重要。如果一个罪行发生,就要有对罪的刑罚(penalsanctions)。如果是负债,则一定要有还债的支付。如果敌意侵入了人际关系,这关系被侵犯了,那这关系就必须得到重建。

@RT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