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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圣经作抉择

 

除了传达一些事实给我们之外﹐神的启示也教导我们在伦理抉择上特别重要的一些事情﹕就是基督徒在行事为人和作决定时要达成的目标。

目标

当我们讲论到道德伦理的目标时﹐我们指的是我们行事为人所想要产生的结 果。从许多方面而言﹐这和我们在生活中设定计划和目标并没什么不同。例如我定的目标可能是:每天我打算在什么时候起床﹐或者我想要送我太太什么生日礼物。我们的目标可大可小、可远可近﹐可以是我们希望马上就要做完的一些事情﹐或是 在未来要完成的一些计划。

然而﹐个别而论﹐这些目标使得我们的行动有了方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目标是相当复杂的。例如一个木匠量锯木头﹐为的是要盖一栋房屋﹐在这么作的时候﹐他眼前的目标是要有精准的丈量和切割﹐另一个较远程的目标是盖好一栋房屋﹔而他来工作的目的可能是赚钱养家﹐如果他认真工作﹐全力以赴﹐他这样作一切的至终的目标则是要荣耀神。特殊启示﹐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各给我们一些重要的事实﹐同样的每种启示也提供我们一些目标﹐是我们在基督徒伦理抉择中必须注意要达成的。

首先﹐特殊启示显明了无数的目标﹐是基督徒作伦理抉择时必须考虑到的。在此我们仅谈到其中的一些﹐例如圣经教导我们善待邻舍﹐教养孩子行在基督里﹐保持教会的合一等目标。然而在众多的目标里﹐特殊启示显明了神的荣耀是我们行事为人至终也是最重要的目标。例如在哥林多前书 10章 31节,保罗这么教导我们﹕

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 神而行。(哥林多前 书 10 章 31 节)

即使是像吃喝什么这样寻常的生活小事﹐我们至终的目的都为的是要荣耀神。

普遍启示也显明有许多目标是好的﹐而其它一些是邪恶的。就如特殊启示一样 ﹐它也教导我们行事的至终目标是荣耀和感谢神。请听保罗在罗马书 1章 20到 21 节这么说道﹕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 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 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 昏暗了。( 罗马书 1 章 20 – 21 节)

神借着创造显出的荣耀﹐使得我们必须衷心感谢他,必须赞美信服祂﹐也就是在我们在行事为人上都要荣耀祂。简而言之﹐普遍启示教导我们要将以神的荣耀为我们至高的目标。
最后﹐实存的启示﹐透过我们良知﹐会教导我们分别良善和邪恶的目标。对信徒而言﹐圣灵是实存启示的另一个来源﹐祂感动我们内心﹐使我们认真追求正确良 善的目标﹐而摒弃邪恶错误的目标。保罗在腓立比书 2章 13节这么写着﹕

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立比 书 2 章 13 节)

我们在此看到﹐神透过圣灵在我们里面的运作﹐感动引领我们能够按祂的心意和目 标行事为人。因此我们看到神使用启示的所有三种形式:特殊启示﹐普遍启示﹐和实存启示教导我们﹐好让我们知道祂所悦纳的人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