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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圣经作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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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探索了圣经的清晰性﹐由于圣经主要是为人而写的﹐因此我们现在要来看圣经具有的第二个特质﹐就是它的必要性。

圣经的必要性

讲到圣经的必要性﹐我们的意思是人们需要圣经﹐特别在作伦理抉择时。在探讨我们对圣经的需要时﹐我们要谈到三个要点﹕在救赎上圣经的必要性、在信仰生活上圣经的必要性﹐以及我们需要圣经所具有的含义。

救恩

首先﹐圣经的必要性在于它让人找到得救之道。就如我们在前一课学到的﹐一 般启示、特殊启示﹐和实存启示彼此之间有多处是重复的﹐然而一般启示和实存启 示提供的知识只能让人明白自己没有达到神的标准﹐唯有圣经让人知道如何得救。罗马书 10 章 13 到 17 节保罗这么说道﹕

因为“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 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可 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马书 10 章 13 17 节)

保罗在这里讲得很清楚﹕透过福音的信息这个正常管道﹐神将信心传递给人﹔而且 在基督的话语之外﹐人们无法触及福音的信息。除了及其例外的情况以外﹐基督的 话语是我们所有人得救的必经之路。通常而言,神学家们认为的例外情况乃是涉及 到婴孩或智能不足的人。然而什么是基督的话语﹖罗马书第十章﹐保罗主要是指福音的传讲﹐不过他也 认为圣经的经文是福音信息的根源。例如他所说的“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实 际上就是引自于申命记的第 30 章。

保罗引用经文的这种方式,在全本圣经中是到 处可见的。明确的来说﹐在圣经里﹐福音的传讲与书写下来的圣经经文是有密切的 关联。例如在旧约里﹐神经常把信息直接传给先知﹐他们再把神的话告诉百姓。不 过神也确保那些预言都被记录下来﹐好让那些没有当场听到神话语宣讲的人,也可以知晓。按照旧约的模式﹐使徒们也是先从耶稣那里直接领受福音﹐然后不仅仅是 透过福音的传讲﹐还要透过新约的书写将福音传报给其他的人。

这个运作的过程通常是这样的﹐人们多半是经由于自己阅读圣经﹐或是听基于圣经的讲道,来得以知晓福音的道理﹐进而导致相信福音和得到救恩。当然﹐文字书写的圣经和根据圣经的讲道之间是有一个重大的不同。圣经的每个部份都是神感动人写下来﹐是毫无错误﹐也具有绝对权柄。讲道则不是如此。如果讲道是忠于圣经﹐那么这个信息当然就是真实、也具有能力和权柄。然而因为我们是堕落的人类﹐所以我们的讲道绝对无法全然忠于圣经。

圣经和讲道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记 载是恒久不变的﹐是我们可以完全确定和值得信靠的标准。毫无疑问,所有的讲 道、教会传统、神学教导﹐以及许多其它的资讯对我们都很有帮助﹐然而,它们多 少都混合着真理与错误。只有圣经是绝对无误,全然无缪﹐诚实无为,完全可信 的。所以,我们必须要有圣经——这个书写成文的神的话﹐因为它既记载了福音﹐ 也成了福音传讲的根据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