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介绍
小孩子有时挺有趣的,尤其在他们学着用一些新的词汇和观念的时候。前几天我朋友的一个四岁女儿,在吃晚饭前手里拿了一颗糖果儿,来到他跟前对他说:“爸爸,让我吃这颗糖吧。” 按着家规通常饭前她是不准吃糖的,所以她爸爸就问她:“为什么我要容许你现在就能吃这颗糖呢?” 她挺威风的回答着:“因为我这么说了!” 显然这小女孩是从她父母那里学到那句话的,所以她理所当然的期待她爸爸听 了那带着魔力的话:“因为我这么说了!”以后,就会答应她的要求。然而,这小 女孩不了解人与人沟通时的一个基本事实,命令或指挥之所以具有威信,是在于下 达指令的人有权柄。即使小孩子用的是父母的词汇和腔调,她的父母却大可不必听 从她所讲的话,然而她却不得不听从她父母带着权柄的话。
我们探讨基督教伦理学时,必须要掌握和理解这个最基本的事实:道德原则的权力来自那位给予此原则的有位格者。为何我们必须将自己顺服在圣经的教导之下呢?为什么基督教信仰的道德规则对我们具有权威性的约束力?答案很明显,这些指令之所以具有权威性,是因为来自全权全能的神。我们顺从这些原则,乃是“因为祂这么说了。” 这是我们基督教伦理学系列“依据圣经作抉择”的第二课。在这一系列的课程 里,我们着重的是按着圣经所教导的去作伦理抉择。这一课的题目是:规范准则的 角度:神和祂的话语。我们首先要探讨的是伦理学里的权柄,或者更确切的说,伦 理学里神和祂话语的权柄。
前一课里我们已看到,身为基督徒,我们在作伦理抉择时,必须考虑到三个方面:合宜的动机、合宜的标准、和合宜的目的。我们也从三个角度,就是规范准则、情况处境、和存在动机的立场来探讨基督教的伦理。若要作出讨神喜悦蒙祂祝福的道德决定,我们必须从规范准则的角度来看伦理事件,着重的是一些相关的准则。我们还必须要从情况处境的角度进行探索,确定我们已经负责任地衡量了相关的事实和情况的结局。我们也得从存在动机的角度来思考,确定我们个人有正当的目标和动机。在这一课里,我们首先要看规范准则的角度,就是作伦理抉择时合宜的准则,我们要着重神和祂话语的标准。我们把这一课分为两个主要部份。首先要讲的是神祂自己是我们绝对的标准。其次,我们要探讨神的话语如何成为我们伦理的准则或标准。让我们先来看第一部 份,神祂自己作为我们伦理的准则。II. 上帝作为标准
你们应该还记得在这系列的第一课里,我们提到神自己就是我们绝对的伦理准 则,那些与神的性情一致的事情就是“良善”和“正当”的,反之,与神的性情不一致的事情,就是邪恶错误的。神自己就是绝对的伦理准则,祂不必对祂自身之外和以上的任何其他标准负责。祂具有绝对的道德权柄。唯有神具有终极的权柄,决定什么为良善,什么为邪恶,并且有权来约束和要求,且根据祂的决定赐下永恒的宣判。
为了更彻底明白这些概念和它们包含的意义,我们必须探讨神是我们道德标准的三个主要方面。首先要看的是神的性情属性是我们绝对的道德法则或标准;其次,我们要探讨神是终极的道德裁决者,有权力约束和审判每一个人;第三,我们要看这些真理在我们作伦理抉择时所包含的意义。我们先来看神的性情是我们绝对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