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这个所作行为出于正确的动机,它就不是神会给予祝福的行为。首先,好行为必须来自于一个借着信心得以洁净的心灵。其次,善行必须是基督徒爱心的外在流露。
信心
按着《韦斯敏斯德信条》所列的,善行若「非出自信仰所洁净的心,是罪恶的,不能讨神的喜悦。」这个标准与我们对基督徒伦理学的定义极为相合,都是着重于具有良善性情的好「人」。而如同先前所说的,只有圣灵内住其中的信徒才能行出神所祝福的善行。
理由之一就是唯有信徒具有「被信仰洁净的」心思。信条在此讲的是神所给予,存在信徒生命里并继续成长的得救信心。借着这信心的洁净,信徒领受更新而良善的性情,也以此激发信徒能够行善。雅各书2章14到20节这么写着:
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甚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么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你愿意知道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么。(雅各书2章14-20节)
洁净心思的信仰,是让人得救,也激发善行的信仰。这是信徒所具有,也唯独信徒才有的信仰。
希伯来书11章6节指出这一点: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希伯来书11章6节)
想要得神祝福的祈求必须根源于信心,否则我们无法得神的喜悦,也因此无法得到祂的祝福。换句话说,行事的动机若没有信,我们就无法行善。
整本《圣经》里,保罗将这个教义讲的最简单明确,罗马书14章23节,他这么说道:
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马书14章23节)
能得到神悦纳的善行,必须来源于得救的信仰。
《圣经》看重基督徒的爱心,除了要有得救的信心,也强调正当动机的重要。
爱心
哥林多前书13章保罗教导若不是出于爱心,我们的行为是无益的;13章1到3节,他这么写着: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甚么。我若将所有的赒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哥林多前书13章1-3节)
产生美好结果的行为或是属灵的恩赐,若不是以爱心为出发点,仍然得不到奖赏。就如先前所讲过的,在神的眼中,得不到奖赏的行为就不是」美善」的。
马太福音22章37到40节,耶稣总结神的启示时,也讲到这个要点:
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马太福音22章37-40节)
拒绝神的律法,就是拒绝与那位将自己赐给我们建立盟约关系的神。而不顺服祂的律法就是犯罪。在马太福音的这段经文里,耶稣所教导我们说,律法本身和旧约其他部份所要求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爱神和爱邻舍。
神要我们遵循的每个法则里都包含爱心,如果我们所作的不是出于爱,我们的行为就不符合祂的标准;而我们必须既要爱神又要爱邻舍,就使我们更难达到神的标准。非信徒不爱神,他们是与神敌对的,所以他们所行的决非出于爱神。换句话说,他们绝不可能有正确的动机。为此缘故,从终极意义上看,他们也绝不可能行神认为美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