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书
About Lesson

要调查雅各书的作者,我们就要考虑两个问题。第一,我们要探索传统观点,就是耶稣的弟弟雅各写了这封书信。第二,我们要探索这位作者个人历史。让我们首先来看在这些问题上的传统观点。

传统观点

这封信一开篇时就在雅各书1章1节简单陈述说:

作上帝和主耶稣基督仆人的雅各请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的安。(雅各书1章1节)

正如我们在这里看到的,这封信清楚指出一个名叫「雅各」的人是作者。但这问候并没有精确判定这人是谁。新约《圣经》中有五个不同的人,包括耶稣十二门徒中的两位,名字都叫雅各。但在这五个人当中,只有两位在初期教会有足够的权威,能写出一封像这样的书信。

这两个人的第一位,就是西庇太的儿子雅各,他是约翰的弟兄。但是根据使徒行传12章2节,这位雅各希律王亚基帕一世当政时,在大约主后44年时殉道。我们后面要看到,人们有充分理由相信雅各书是在希律死后写成,所以西庇太的儿子雅各极不可能是作者。第二位雅各耶稣的弟弟雅各,也是初期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相比来说,这位雅各是在两人当中地位更突出的一位。多个世纪以来,大多数神学家把这封信归于是出自他手的作品。

有大量证据支持这传统观点,就是耶稣的弟弟雅各写了这封书信,但也有一些反对意见。让我们首先来看对这种传统观点的支持证据。

支持证据.首先,作者在1章1节除了说他是「作上帝和主耶稣基督仆人的雅各」,就没有列出任何资格。他完全认定,人单单凭他的名字就认识他,单单这名字就带有足够权威。根据这种权威,他的这封信包含了一条又一条强有力的命令。这样,这开篇的问候就强烈支持耶稣的兄弟雅各是作者,因为他在初期耶路撒冷教会拥有很高地位。

……在使徒教会的年代,整个权威的问题非常重要。谁有权威教导和带领这新一群跟从耶稣基督的人?当时有不同书信在流传,有不同的人宣称拥有权威。突显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判别标准,就是这样的人要是耶稣事奉的目击见证人,有曾经与主自己在一起的时光,这样的人被认为能发作公义的宣告,宣告拥有权威来教导初期教会。耶稣的弟弟雅各,当然是耶稣工作的目击见证人,但不仅是这样,他还真正亲眼目击了耶稣整个一生。这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赋予雅各的教导,以及雅各书在初期教会拥有的份量。

——麦克尔·瓦尔科尔博士

第二,初期教会的见证证实了关于这卷书卷作者的这种观点。《格利免一书》大约在主后96年写成,还有大约在主后140年写成的《黑马牧人书》,都提到或引用了雅各书。在主后254年去世的奥利金,在他写的罗马书注释中多次引用了雅各书。奥利金引用雅各书,这特别重要,因为奥利金在卷4第8章指出雅各书的作者是「主的兄弟」。我们也知道,东方教会,还有西方教会相继接受这封书信是耶稣兄弟的作品。

虽然有对传统观点的这种强烈支持证据,就是耶稣的兄弟雅各是这封书信的作者,但仍有一些反对意见。

反对意见.批判派释经者们认为至少有两个选择。一些释经者们寻找初期教会当中一位并不著名的雅各。他们说写这封书信的人确实名叫雅各,但他并不是西庇太的儿子,也不是耶稣的兄弟。他是一个默默无名的人,因为在初期教会任何其他作品中都没有提到他。然而这种理论不大可能成立。正如我们已经指出那样,在这封信一开始的地方,作者表明身份的简单说法,就表明他是一位众所周知的人。没有任何其他作品提到他的这种说法,值得高度怀疑。

批判派释经者们提出的第二个理论,就是它是一封署假名作品。假名作品指出的是一种做法,把写成的作品归于实际作者以外的另一位。这种做法出现在第一世纪犹太人当中,有各种不同原因。署假名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让一封书信或书卷具有更大权威。在雅各书的情形里,批判派释经者们论证说,雅各以外的某个人使用他的名字,为的是要教会更广泛接受他们写的书信。但是根据像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2节这样的经文,这种做法在第一世纪教会中是受人藐视的,被看作是欺骗。但批判主义的学者仍然至少提出三个论证,试图证明这种看法。

首先,他们说这封信没有提到作者与耶稣的关系。他们说,难以想象耶稣的一位兄弟给教会写信,表明自己身份时却不表明这种家族联系。但犹大书的作者犹大也是耶稣的兄弟,他在他的书信里也从未提到他与耶稣血缘的关系。因此这种关于假名写作的论证,充其量是软弱无力。

第二,一些批判派学者认定这是以假名写作的作品,因为这封书信列出证据,表明作者晓得希腊文化,而雅各是来自巴勒斯坦的犹太人。确实雅各书的作者对希腊文化有某种程度的认识。例如在雅各书3章6节,他使用了「生命的轮子」这说法,这说法经常用在希腊哲学和宗教当中。但在雅各书写成的年代,在巴勒斯坦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犹太人,对于希腊哲学和宗教的认识并不仅仅局限于皮毛而已。

另外,虽然雅各书的希腊文比我们在新约《圣经》其他部分看到的是更复杂,却绝非是新约《圣经》中最复杂的。事实上,这封书信在风格上与例如《十二族长遗训》,以及当时其他受希腊文化影响的犹太人作品相似。

第三个支持假名作品的论证,指出在使徒行传和加拉太书中,神学方面对雅各的描述有前后不一致之处。这种观点认为,雅各书中表达的一些观念,与其他新约《圣经》书卷中所说是属于雅各的神学观点并不吻合。例如,批判派释经者们指出,像使徒行传21章17到25节,加拉太书2章12节这样的一些经文。他们论证说,在这些经文中,雅各看起来是一个代言人,倡导一种相当保守的犹太基督教关于律法的立场。但在雅各书1章25节和雅各书2章12节,作者看来采纳了一种多少算是宽泛的对律法的看法,把律法称为「使人自由之律法」。

但是,这些差别其实并不像批判学者说的那样大。更仔细观察,使徒行传和加拉太书中引用的经文,描述的并不是一种极端的犹太基督教的观点,雅各在使徒行传和加拉太书中对律法的观点,实际上是与雅各书的神学非常一致的。

正如我们看到的,反对耶稣的兄弟雅各是这卷书信作者的论证,充其量是软弱无力的。而支持雅各是作者的论证说服力要大得多。因着这一点,大多数福音派学者正确断言,耶稣的兄弟雅各,就是带有他名字的这封书信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