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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神学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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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的末世论影响他写给加拉太人书信的第三方面,就是他对摩西律法的评估。保罗在书信中数次触及了律法这个主题,可是在第3章里,他清楚地处理了摩西律法的目的与今世和将来世代之间的关系。

我们现在看到凭信心接受神的祝福,并不是保罗向外邦人传福音时引入的新教义。在圣经中,得救之道总是凭着信心的。可是,保罗对信心的看重引起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如果神赐给犹太人和外邦人的祝福总是仅仅透过信心的话,摩西律法的目的又何在呢?神为什么把摩西律法赐给以色列呢?保罗在第3章19节回答了这些问题: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加拉太书第3章19节)

注意保罗是怎么说的。律法的赐予“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并“等候那…子孙来到”。

乍眼一看,保罗似乎简单地掠过了摩西律法的道德相关性,把摩西律法移入到基督来临之前的世代。可是,在加拉太书中的几个段经文显示了情况并不是那样。在加拉太第5章14节中,保罗引用旧约利未记第19章18节来解释为什么信徒应该寻求爱。

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拉太书第5章14节)

在加拉太第5章22和23节中也出现了对律法相似的取向。保罗这样写:

那报佳音、传平安、报好信、传救恩的,对锡安说:“你的神作王了!”(以赛亚书第52章7节)

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加拉太第5章22-23节)

但是如果保罗不是在教导基督徒丢弃摩西的律法,那么他为什么在加拉太第3章19节中写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又说律法要“等候那…子孙来到”才是有效的呢?

回想加拉太的困难能够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假教师看律法比其真实的意义要好:他们认为遵行律法是从神得到救恩的方式。但是保罗教导说,神总是以信心作为祝福他子民的方法。因此在第3章19节中,他说律法“原是为过犯添上的”。律法的设立并不是神给的人救恩,也不是为了要让他们有能力过正义生活;律法的设立是为了要显露他们的罪。

但是在神的计划中,律法有重要的作用,神计划要“等候那…子孙来到”就是等到基督的来临。摩西律法的赐予是为了已被判刑的男人和女人的罪。但是律法判罪的权柄只是临时的。基督既然来了,他就开启了一个新的世代,又因为信徒是与基督联合的,他们就被迎接进入将来的世代中。在将来的世代中,律法判罪的权柄被废除了。真正的跟随基督的人免受律法的判罪。
与基督的联合
保罗书信中依赖其末世论中心观点的第四个方式,是保罗集中谈论信徒与基督的联合。加拉太的假教师鼓励加拉太人以个人主义看他们的救恩。他们把焦点放在接受割礼和摩西律法的约束里,这等做法把救恩降低到个人靠行义来称义的层面,隐含地以遵行律法来赚得被称为义。就是说男人、女人和小孩都要根据他们各自的功劳站立在神面前。

但是保罗坚持我们不能靠这种方法称义或行义。称义和行义必须经由与基督联合而来。在加拉太书第3章26至29节中,保罗这样说:

所以,你们因信基督耶稣,都是神的儿子。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为奴的、自主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你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加拉太书第3章26-29节)

在加拉太的假教师实际上教导教会里有些信徒比其他信徒好,因为每个人是根据自己的功劳站立在神面前,又或者在神面前跌倒。可是他们错了。事实上,我们是“披戴基督”了。我们是“在基督耶稣里”。由于我们已经这样与基督联合,神看基督徒就好象他们是基督自己。又因为基督是全然公义圣洁,被称为义,又应当接受亚伯拉罕所有的祝福,神看我们也是同样的公义圣洁,又被称为义,也是应当接受祝福的。

我们再次看到保罗的角度是源于他的末世论。保罗教导我们这审判的世代与来世祝福的世代的转折点,是透过基督的生命、死亡和复活而出现的。基督因为亲自服从了律法,就成全了律法对所有信徒的要求。由于他代替信徒死了,为他们承担了律法的诅咒,基督就成全了有罪者必被处死的律法要求。由于他为信徒而复活了,父神就有理由看基督和那些他代罪的人为配得荣耀的。由于这样,当信徒凭信心与基督联合的时候,神就视他们如基督一般,又以此作为凭据,把他们看成为与基督同死在律法的诅咒里,又与基督一同被提升进入将来世代的新生命中。

跟随加拉太的假教师,就是拒绝基督作为亚伯拉罕应许承受人这个中心角色,也就是要求每个人以自己的人为努力去追求行义的祝福。但是,保罗看基督为亚伯拉罕的子孙,透过基督,救恩的每个层面都来临了。这叫信徒清楚地知道,只有当他们与基督联合的时候,他们才能领受神所有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