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则二 毫不掩饰地为智慧的选择而欢喜
如果说体罚是从负面的角度来树立确信,那么当儿女们表 现良好时为他们而欢喜、并表扬他们,这就是在从正面的角度 树立确信。《箴言》 23:15-16 说:“我儿,你心若存智慧,我 的心也甚欢喜,你的嘴若说正直话,我的心肠也必快乐。”如 果你想要塑造儿女们的心、让他们乐于做正确的事,那么当他
们顺服的时候,你的心也应当为之欢喜。
基督徒父母们可能会害怕去赞扬自己的儿女,唯恐这会令 他们骄傲。然而,父母们应当效法主耶稣基督,他对自己的忠 心的仆人们说:“好……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太 25:21)。当儿女们做的对时,我们要表扬他们,这是我们在主里应当对他们尽的本分,“因为上帝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 所作的功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来 6:10),而我们对儿 女也当这样。基督教导我们应当清楚这一点:天父知道我们所 做的,也要用天上的财宝来公开赏赐我们(太 6:4, 6, 18-21),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便有了服侍主的积极性。上帝的儿女活在 喜乐的顺服中,能感受到天父的微笑。同样,基督徒父母们也 应当在儿女们表现良好的时候,用及时的微笑、称赞的话语、 和其他恰当的奖赏来肯定他们。
这个原则十分重要,以至于《箴言》第 23 章的作者在第 24-25 节中又回到了这个原则:“义人的父亲必大得快乐,人 生智慧的儿子,必因他欢喜。你要使父母欢喜,使生你的快 乐。”对父母们而言,这些话语既是劝勉,也是养儿育女的指 引。一些父母可能会觉得顺服是不应该得到奖赏的,但《圣经》 却说,守主的律法“便有大赏”(诗 19:11)。我们知道,“奖 赏并不是由善行赚取的,乃是出于上帝的恩典”(《海德堡要 理问答》六十三问);也就是说,这奖赏超过了我们善行所应 得的。然而,我们必须行事像我们的天父一样!另外,我们也 看到“专注于人心”是何等重要。作为父母,我们并不是仅仅 去试图控制儿女的行为;我们是在操练他们的心,让他们明白 上帝的旨意,并喜乐地照上帝的旨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