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米勒(John Miller)
宣教士,宾夕法尼亚州新生命长老会牧师。
宣教士,宾夕法尼亚州新生命长老会牧师。
在万国基督教学院担任圣经神学和基督教教义导师十七年。
一位著名且有天赋的牧师和作家。
西南浸信会神学院博士,是温哥华摄政学院新约教授。
1656 年,弗拉维尔在达特茅斯海港担任牧师。
19世纪英国最著名的非国教牧师之一。
英年早逝的苏格兰清教徒布道家。
1532年改新新教,1536年定居日内瓦并发表《基督教要义》。
因为一个敬畏神的人活在世界上,必然会比不敬畏神的人面临更多的伦理问题:可以离婚吗?堕胎吗?可以人工受孕吗?可以打仗吗?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撒谎言吗……圣经是警告的,有关于人的生命所必需之事的全部内容,但并没有论及我们生活中所面对的每一种境况。基督教学的作用,是帮助我们根据圣经的原则,在圣经中没有明确指示的伦理学中指导自己的行为。
美国神学家、护教学家,纽约救赎主长老教会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