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六章 另外四种疑惑的源头和解决之道
源头一 感受到罪在作祟
一个不安的灵魂说:“啊!我的境况肯定很糟,我无权得着基督,也无权得着任何怜悯。我可能不信。为什么?因为我过去从未发现我的心像最近这样卑劣。我感受到心中特别悖逆;我无法思想任何善,也无法着手行任何善,我里面只有一支邪恶的大军,与我作对,拦阻我。”
对于内心处于这种光景之下的人,为了帮助他,我会给他列出以下五条供他思考:
1.恩典确实临到之时,恩典的能力就带来如此的揭露,在灵魂中掀起人从未感受过的骚动;因为恩典是一种新的本性、新的光和新的活跃动因。神将恩典注入灵魂正是为此目的,就是发现并揭露罪;是的,就是为了驱逐和赶走罪。在此之前,判断从未如此确定,良心从未如此装备,意志和情感从未如此属灵,以至于能实现这一目的;因此,千万不要对这种异乎寻常的动工感到奇怪。当一个孩子在子宫中孕育时,这妇人现在就与从前不再一样;无论何时,当基督在灵魂中成形,这灵魂就与从前的灵魂不再一样。那现在降临到你里面的,必要洁净你,管理你。
2.人若要行善,恶就会发动,与之对抗。基督降生时,耶路撒冷合城的人都不安;同样,恩典动工,罪就要发动。确实,如果恩典进入灵魂,最终并完全终止罪,使有恩典居住的灵魂没有罪,那你就不会感到任何骚动了。天堂就是这样。那时必只有恩典;只有圣洁,除了圣洁,别无其他,因此没有争战,没有骚动。但在地上这绝不可能。在今生,某些人心中可能只有罪,但任何人心中都不可能只有恩典;或者说,如果恩典通过和平进入人的灵魂,如果有罪的肉体不做任何挣扎,完全心甘情愿地投降,没有争议,没有指责,那么你可以期待得着一种平静,一种停战,没有罪恶的骚动。但是,基督徒啊,恩典和罪,“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加5:17),就像水火不容。如果你处于虚假之善的光景,就是你里面没有任何罪与之反对,那你的光景就确实可悲了。
每一个重生的人都有双重的人在他里面:新人和旧人。新人愿意行善,旧人不愿行善;新人愿意祷告,旧人不愿祷告;新人愿意为罪忧伤,旧人不愿为罪忧伤;新人愿意相信,旧人不愿相信。
3.然后,第三,你们这些感到自己里面有情欲悖逆和反对的人,你们所反对的是什么?你们仍感受到内心深处有顽梗悖逆的本性,但你们站在哪一边?保罗说:“既是这样,就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7:17)
罪在他里面反对善,但保罗自己是认同善,喜悦善,愿意行善。这位使徒论到重生之人里面情欲和圣灵的同住和互动时说,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为敌,因着情欲的叛逆和放纵,“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加5:17);但他接下来的话,安慰了落入这般状况的人:“但你们若被圣灵引导,就不在律法以下。”(18节)他就好像是在说:“尽管你们的情欲如此悖逆反对,但你们若不屈服作它的奴仆,而在心里、行为方面赞同、倾向、遵从圣灵的引导,你们的状况就是好的、安全的。”因此,尽管我们里面残留的恶与我们里面的善为敌,但如果我们自己不与善为敌,我们的状况可能就是好的。
4.第四,正如你愿意为善的时候都有恶与你作对,同样你里面也有一些事情在反对这恶。你岂不是谴责那拦阻你哀伤的心硬,为你不能哀伤而多多流泪吗?你岂不是多多祷告,利用主的一切蒙恩之道,以此与主摔跤,对抗你那不信和悖逆的本性吗?你岂不是像保罗一样,与这本性争战,在它的压迫下哀哼,呼喊:“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罗7:24)可以肯定的是,感受到这一点,与这一点抗争或希望得救脱离这一点的渴望,都不可能是你状况的糟糕标志。
5.最后,就内在的叛逆和涌动而言,你要做的不是滋长疑惑,你的本分当是激发信心。当保罗感受到肢体中的律和心中的律交战带来的痛苦时,他确实为此大大不安,但他没有得出结论,否定他蒙恩的光景。不,他承认:“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罗7:25),并发动他的信心,让这信心采取行动,“谁能救我脱离……”(24节),“感谢神!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25节)留心他的做法:“这就是我的状况。我感觉到悖逆的情欲;是的,我感受到这情欲有时会把我掳走。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得救摆脱它们,战胜它们呢?我与这些情欲相争,但我无法把它们胜过。我不能胜过它们,是的,但耶稣基督可以胜过这些情欲,救我脱离它们,我要凭信心去到祂面前。”
当你感到你肉体本性的悖逆邪恶发动,你就必须如此行。你必须凭信心到基督那里;你必须承认你是邪恶、没有能力,也必须承认祂有充分的能力。你必须相信耶稣基督是中保,以此尊崇祂,并且相信祂要通过祂大能的灵,将你有罪的肉体多多钉十字架,摧毁罪和撒但的作为(这也是祂降世的其中一个目的)。
源头二 感受到神的忿怒
这样的人说:“哦!你要我相信,你以为我可以这样那样做来相信,但我感受到神的忿怒,全能者让我惧怕,为我的过犯将我击伤。什么?我现在感受到忿怒临到我身,我怎能相信神会怜悯我吗?我怎能相信神要施怜悯吗?我凭感受知道祂对我心生忿怒。”
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需要谨慎小心加以解决;尽管如此,我至少要努力为一个灵魂不安之人卸下这重担。
1.两种人在今生可能感受到神的忿怒:
第一种人,毫无疑问就是恶人,他们当中一些人感受到神的忿怒,这是他们永远灭亡的开始。神用以击打他们的忿怒,不过就是按公义他们理应下地狱的开始。犹大就是这样感受到神的忿怒。他们当中一些人感受到神的忿怒,是促使他们降卑悔改的途径。就这样,使徒行传2:37当中那些“觉得扎心”于是高喊“我们当怎样行”的人,他们感受到了神的忿怒。
第二种人,毫无疑问是义人,当中一些人在遭遗弃的情况下感受到神的忿怒,如希幔、以斯拉、约伯等人;有一些人在极大的败坏或犯罪里感受到神的忿怒,如大卫,他的骨头因此折断,神因此向他掩面,他的“精力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诗32:4)。
2.还有,你必须区分那些感到神忿怒之人所受的影响,因有两种影响:
1)有一些人感觉到神的忿怒,却因此被激怒,用亵渎抵挡神,或让自己心里更愤怒,继续犯罪得罪神,以为至少可以用罪中之乐淹没忿怒的感受;或对蒙神怜悯感到完全绝望,因此绝不尝试任何悔改的方法,他们放弃了蒙怜悯的一切指望。凡像这样感受到这忿怒的人,他们的光景在各个方面、而且永远,都是非常可怕的。
2)有一些人感受到神的忿怒,因而促进他们了解和关心如何改造他们有罪的内心和行为,如何成为圣洁;或具体挽回自己摆脱陷入的大罪,因这大罪,他们现在感受到了一位发怒之父的强烈不悦。
如果你的光景是下面其中一种,你感觉到神的忿怒,这忿怒驱使你省察自己原本的状况,揭露这状况,为此降卑,并采取一切方法,叫你得脱你有罪的光景和神的忿怒;或者,如果你感受到的这忿怒唤醒了你的良心,良心责打你,叫你脱离某些具体的罪,回到以前与神同行的美好光景,那么,你现在就可放心相信神的怜悯。是的,尽管你还感受到神的忿怒,但你可以相信神的怜悯。我的理由是:现在怜悯是你的份;按照许多怜悯赦免的应许,你的光景现在为正,因这是一种真正悔改的光景(见赛55:7;结18:21-22;何14:1-2,4)。
3)虽然怜悯是你的份,但你要知道,除非你真正相信这怜悯,否则对忿怒的感受不会消失。应许的怜悯不能消除忿怒感,而是必须唯独藉着信心运用的怜悯;因为除非信心在人灵魂中做工,除非可怜的人用信心的眼光看向神,否则神不会显明为一位怜悯的神,而是一位忿怒的神。因此,你若处于我所讲的光景,你虽然感受到神的忿怒(以上提到的圣徒,他们也感受到),但你仍可放心大胆地相信神的怜悯;只要你相信,时候到了,你就要感受到怜悯,除去对忿怒的感受。你的信心要看到一位与你和好的神,然后你必享有一个平安的良心。
源头三 良心定人有罪
颤抖的基督徒说:“但是,我的良心告诉我,我犯罪,我里面的罪性极大;神比我的良心更大,祂一定会定我的罪。哦,我信不了!”一个人的良心在定他的罪,这人却可以相信神赦免了他的罪,这看起来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我要这样表明我的看法:
1.首先,你必须对定罪的良心进行区分。良心可以定一个人行为的罪,也可以定他这个人是有罪的。
1)良心受到神的话语正确光照和指示,宣告一个人的行为是恶的、可诅咒,这些行为违背了神的圣洁和荣耀,人当憎恶、钉死和弃绝这行为的时候,他的良心就是在定他行为的罪。
2)良心不仅看到人里面的罪,还看到人在罪里面,就是说,人不仅心中有这样的败坏,人心还认同、喜爱这些败坏,并决心继续行这些败坏之事,这时良心就是在定这人是有罪。
现在,请看我用两个结论回应这两个命题:如果良心定你的人有罪,我要承认,你没有理由相信自己蒙了怜悯。如果你的良心当着神的面告诉你:“你行在一条龌龊、有罪的道路当中,神的道发声指出这一点,呼唤你离开这道,你却不离开。而且你还定意继续行在这道中!”那么,神比你的良心要大,祂必要定你的罪。
如果良心只是定你的行为有罪,那么尽管你受到这定罪,却仍可相信怜悯。我的意思就是:虽然良心用它分辨的光,向你指出你的本性和过去的行为有诸多罪恶,尽管良心断定这些行为邪恶,最理当钉在十字架上,受人厌恶和抛弃,但这种定罪并不妨碍你相信的权利。而且,除非人的良心定他里面的罪为有罪,不仅让他看到他的罪,而且向他保证,这些罪邪恶,不配得他去爱;不,这些罪最配得他的厌恶和治死,否则没有人确实能信。
2.第二,你必须区分良心定一个人的罪的不同时候。基督徒有两种这样的时候:
1)一些时候是光明且自由。人能认识自己,除此之外,他还听取双方陈词;既听取对自己有利,也听取对自己不利的意见。是的,他用圣所里的天平而非撒但狡猾暗示的天平,衡量争议中的问题。在这样的时候,在这样的情形里,良心会定你的人为有罪吗?不会,在这种时候,神的道岂不是宣告你无罪,为你实在和真切的敬虔状态辩护吗?
2)一些人因遭遇忧郁、患难或试探而遭蒙蔽,陷入黑暗,基督徒在这样的时候,透过一面骗人的镜子看自己的面貌(这面镜子就像狡诈的律师伪造的地契一样),这镜子不反映实情,也不反映全部,只是反映部分实情。在过往直到现今的行为和感情,或者说就已经发生的事情,它让人看到的,不是他自己归信后的生活全貌,而只是受惊和被掳的情形。现在,也许良心会定你的罪,但这是非法判决;这是一种扭曲的判断,可以被推翻。在这种情况下,神不会像你的良心那样审判你;不,祂会废除和取消这判决。
源头四 担心亵渎圣灵
疑惑的第四个原因,就是人担心自己犯了亵渎圣灵的大罪;而相信这一点的主要诱因,就是人在有清晰知识的情况下犯了罪,而这是那大罪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内心不安的人说:“现在我的情况就是这样,我不仅犯了罪,而且还是犯罪违抗神话语动工时的清晰光照,违抗神的话语对我良心的动工;因此,我宁可认定,而不是怀疑,我认定怜悯不属于我。”
为了帮助如此陷入纠缠的良心,我希望这样的人能得到启发和指引。在这种情形里,我要推荐的信息有四方面:
1.第一,人因无知而犯的任何罪,无论是什么罪(确实有这罪或这些罪的罪咎),或是违背律法、还是违背福音的罪,都不是亵渎圣灵的罪。假设这是许多滔天大罪其中的一种,但是,如果一个人处于盲目和无知的状态,只要他对事实并不知情,只要他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这种无知就会给予这人某种宽容,因此,这些罪不是亵渎圣灵的罪。
2.其次,任何因错误相信或受误导而引发和行出的反对福音之罪,都不是亵渎圣灵的罪。如果罪是蔑视福音的教义,不,更严重,是逼迫福音教义,逼迫认信这些教义的人,然而,如果这些反对完全是基于错误的判断和受误导的判断,即相信这些教义不是真理,认为这些方法是错误的方法;那么要我说,这种错误的相信使得这些罪还不至于成为亵渎圣灵的罪,因为亵渎圣灵的罪承认有光,甚至被说服和认同,却依然反对圣灵(见来6:4-5)。
3.第三,并非每一样明知故犯的罪都是亵渎圣灵的罪。每一样亵渎圣灵的罪都是明知故意犯罪,每一样明知故犯的罪都是亵渎圣灵的罪,这两者并非对等的命题。前者正确,后者并不正确;因为许多归正的人犯了明知故犯的罪,却从未犯下亵渎圣灵的罪。
在两种情况下,一个人犯罪,是明知故犯,却没有亵渎圣灵。一种情形是受到强烈试探。另一种情况是突如其来沸腾的情欲。这与彼得明知主是他的主,却否认和发誓抛弃他的主是同样的情形。如果保罗在归正之前有彼得拥有的知识,他就犯了亵渎圣灵的罪;如果彼得在不认主时,不仅有这知识,还有保罗的这恶意,他也犯了亵渎圣灵的罪;但一人归正前的错误相信,另一个人归正后的软弱,这让他们都没犯亵渎圣灵的罪。错误误导了一个人,突如其来的恐惧让另一人措手不及。
4.第四,有三种可怕的罪伴随亵渎圣灵的罪;圣经清清楚楚说明了这些罪(我们在处理这情形时最好格外谨慎地遵循圣经):
1)一是人完全背离了他已经认识、并尝到滋味的耶稣基督的真理。对于基督的真理,这样的人必然是:
a)认识和领悟。
b)认识和尝到真理的滋味;必然认同这些是真理。
c)然后,这人背离这些真理。
d)不,这人的背离不是在某件具体事上的背离(最好的人也偶有这种情况)。这是彻底的背离,不是跌倒,却仍在正道中,而是背离了真理的道路:“(他们)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离弃道理……”(来6:4,6)
2)二是恶意诽谤他曾认识并尝过其滋味的真理,现在他离弃了这真理,希伯来书6:6称之为“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希伯来书10:26把这称为“得知真道以后故意犯罪”。
这在那些法利赛人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看到、认识到这光,却仇恨和逼迫这光,要置之于死地。3)三是最终不悔改。凡犯了亵渎圣灵之罪的人,既不会悔改,也不能悔改。他理所应当永远被神弃绝,神任凭他有一种弃民的感知和一个被铁烙过的良心,以至于不能悔改。虽然他可能会看见自己的道路是邪恶,但就如使徒在希伯来书6:6所说:“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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