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三章 真悔改的本质 E
(五)真正悔罪的人,要从根源认罪
他承认自己本性之污秽。我们的罪性不但乏善可陈,而且满有邪恶,就如腐蚀的铁,染红的布。大卫承认与生俱来的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我们起初所犯的许多罪,很方便地归咎于撒旦的试诱,但这罪的本性完全是我们自己的,不能推移给撒旦。我们的根里生出苦菜和茵陈来(申29:18)。人的本性是一切罪恶的深渊与温床,世间滋长的丑恶罪污,都从此而出。正因这本性的完全败坏,使一切属上帝的东西被玷污了,它带来上帝的审判,它叫我们一出生便没有恩慈。啊!要从根源认罪!
(六)认罪要连同当时的环境和冲击一起认
活在福音恩典下的人所犯的罪,可以从不同角度来理解其严重性。要承认明知故犯、违背知识的罪。要承认冒犯上帝恩典的罪。要认违背曾许之愿的罪。要承认虽有经验,虽有审判,仍然犯了罪。要对照这一切,承认罪过。“神的怒气,就向他们上腾,杀了他们内中的肥壮人…。虽是这样,他们仍旧犯罪。”(诗78:31-32)。这种触动神怒气的击杀,正表示了罪的强度。
(七)认罪时必须完全归咎于自己,不推赖上帝
即使上帝在祂的计划里拔出血剑,严厉地惩罚我们,我们也不能指责祂。必须承认祂没有错待我们。尼希米认罪时,申明上帝是公义正直的:“在一切临到我们的事上,你却是公义的。”(尼9:33)。罗马王Mauritius(582-602)眼见Phocas(后接续他作王)杀了他的妻子,高呼:“神啊,你在一切事上都是公义的。”
(八)认罪时必须立志不再重蹈覆辙
有人从认罪到犯罪,来回不绝,正如波斯人每年有一天杀灭毒蛇,但第二天又让它们滋长。同样,许多人认罪时好像歼灭了罪,事后却让罪生长,比前更快。“要止住作恶。”(赛1:16)若只用口说:“我作了不该作的事”,而又继续如此行,是毫无作用的。法老承认自己犯了罪(出9:27),但当雷声止住了,他又再犯罪:“就越发犯罪……硬着心。”(出9:34)教父俄利根(Origen)说认罪是灵魂的呕吐,良心把隐藏的重担舒泄了。这样,我们既藉着认罪把罪呕吐出去了,就不要再回到所呕吐的东西里去。叛国的人蒙国王赦免之后,若再叛国,有哪个国王会再赦免呢?
从此我们知道认罪的条件。
应用问题之一:
认罪是不是悔改不可或却的成份?下面有四种人的判罪:
1、凡隐藏罪恶的必受责,正如拉结把父亲的神像收藏起来(创31:34)。许多人宁愿把罪遮盖,不愿得医治。他们把罪当作画像一般用幔子把它遮盖起来;或像人对私生子,把他隐瞒起来。可是,人虽然没有认罪的舌头,上帝却有锐眼可见,祂必拆穿人的叛逆:“我要责备你,将这些事摆在你眼前。”(诗50:21)人在心中隐藏的罪,将有一天在额上用钻石写出来。凡不肯像大卫那样认罪得赦免的,就必如亚干那样被石头打死。听从魔鬼是危险的:“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箴28:13)
2、人认罪只认一半,也要受责。他不全盘认出,只认皮毛的,不认重大的。他承认有虚浮的思想,记忆力又不好,却不认最可恶的罪,如暴怒、勒索、污秽等罪。正如在绝症里的人,诉苦说胃不舒服,其实他肺部已损坏,肝脏也不灵了。我们若不承认所有,又怎能期望上帝赦免所有呢?当然,我们不能准确地列出罪的清单,但我们自己知道的,记得的,心中自责的,都要清楚承认,才能指望上帝的怜悯。
3、人若把罪轻描淡写,必要受责。蒙恩的心灵,把罪看得罪大恶极,假冒的人把罪粉饰得好看。他们不否认自己是罪人,但尽其所能把罪减轻:说有时的确犯错,但这是本性如此,而且乃情势所逼。这是推倘藉口,不是认罪。“我有罪了我,因惧怕百姓听从他们的话,就违背了耶和华的命令。”(撒上15:24)扫罗把罪推在百姓身上:他们要求他留下牛羊,这是辩护,不是自责。这种伪装是从我们的罪性而来的。亚当承认他吃了禁果,但他不承担己罪,反而转过来归咎于上帝:“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3:12)意思是说,若不是这女人引诱我,我就不会犯这罪。“他们把罪归咎于神明”(Ovid语)。这是无可推赖的罪,真正极大的罪。正如染不上颜色的羊毛,一定是粗糙之极的羊毛。我们最容易把罪削减收缩,从望远镜的小端望过去,看来不过“一小片云从海里上来,不过如人手那样大。”(王上18:44)
4、人根本无心认罪,还理直气壮地申辨,必受责备。他不但没有以眼泪来悔怨,还诸多辩驳维护自己。若犯了情欲的罪,他有理由说:“我发怒以致于死,都合于理。”(拿4:9)若犯了贪心的罪,他也大有辩护的理由。人犯罪,就是魔鬼的仆役;他为罪申辨,就是作魔鬼的辩护律师,魔鬼会付他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