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权威
圣经的第二个特质是它来源于从神的默示所赋予独特的圣经权威。圣经是出于神的默示﹐所以带着神的权柄。从某种角度上讲,我们已经仔细证明圣经乃是神自己的声音,神的话语对于每个时代都是活泼有功效的。神拥有一切的权柄﹐所以无论何时祂说了什么﹐听到的人都必须服从祂的话语。在第一课﹐我们已经讲过这个概念﹐那就是所有的启示都是准则规范﹐因为它们教导我们关乎神的知识﹐而神是 道德的最终准则。因为这个观点很重要﹐我们还是要来看圣经怎么讲到它本身所具有的权柄﹐以及这个权柄的道德意义。我们先来探讨圣经权柄的宣告﹐然后看这个宣告对我们人 生的含义。
权威的宣告
圣经至少以两个方式申述它的神圣权柄。第一﹐它提出这个权柄的一些历史的 例证﹐第二﹐它明白的作此宣告。我们先来看圣经权柄的一些历史例证。我们在这一课里已经看到﹐神所说的话和神成文的话之间是有相当紧密的关 联。圣经在许多地方向我们显示出例证,神话语的权威是如何应用于圣经本身的。
圣经记载在最早的时候﹐神是直接对人说话﹐而且祂的话语是带有权柄。例如在创 世记第二和第三章﹐描述人的受造和堕落﹔在那里神命定人要治理伊甸园﹐以及不 可吃善恶树的果子。然而夏娃却宁可选择听蛇的话﹐而不听神所讲的﹐也因此拒绝 顺服神的权柄。亚当则是听夏娃的话﹐而不听神所说的﹐同样是弃绝了神的权柄。然而神的权柄并没有因此就被废弃掉﹐神借着惩治亚当夏娃和一切的受造物﹐以此 验证祂话语所具有的权柄。稍后在摩西的时代﹐神将祂的话从口述转成书写的文字。他颁订十诫的时候﹐ 是将这些律法刻在两块石板上﹐而不是口头对摩西叙述而已。祂也对摩西传讲了另 外许多律法﹐嘱咐摩西要书写记载下来。这些记载就是组成我们在出埃及记 24 章 读到的约书。它们是神人之间盟约的规定﹐不但带着神的权柄﹐也包含祂的应许﹐ 就是借着祝福那些遵守顺服的人﹐而咒诅那些违逆的﹐使得些律法具有效力。出埃 及记 24 章 4 到 8 节这么记载﹕
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 又将约书念给百姓听。他们说:“ 耶 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 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 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出埃及记 24 章 4 – 8 节)
在这段记载里﹐我们发现神成文的话语﹐乃是根据祂口述的话而来﹐而这成文的话语﹐也就是带着神权柄的约书﹐是祂的百姓所必须顺服遵守的。许多世纪以后﹐神的百姓离弃圣经所写的那些事﹐神就差派外族外民与以色列 民争战﹐刑罚他们。以赛亚书 42 章 24 节﹐先知以赛亚如此记载﹕
谁将雅各交出当作掳物,将以色列交给抢夺的呢?岂不是耶和华吗?就是我们所得罪的那位。他们不肯遵行他的 道,也不听从他的训诲。(以赛亚书 42 章 24 节)
在以赛亚的时代﹐神毫不犹豫的就让祂的话语生效﹐正如祂在伊甸园时所作的。不过这一次﹐他们所违抗的乃是神的”“律法”﹐就是神与祂的百姓立定的﹐书写成 文的约书。正如神口说的话具有权柄性的启示﹐成文的话语也是如此。新约也借着一些例子肯定圣经的权柄。例如耶稣常常引述经文来解释和强调祂 所作所为的合理性。约翰福音17章12节﹐耶稣如此祷告﹕
我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 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 音 17 章 12 节)
在此耶稣把对祂忠心的十一个门徒﹐与出卖祂的加略人犹大作了突出的对比。在这 个比较里﹐耶稣指出祂之所以保守了那十一个门徒﹐而丧失了犹大﹐都是根据圣经 而行。使徒们也相信圣经的权柄。例如保罗就是诉诸于圣经经文﹐要基督徒不要心存 报复的意念﹐罗马书 12 章 19 节﹐他这么写着﹕
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 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马书 12 章 19 节)
保罗在此的论点是﹐旧约讲到伸冤在神这样的话语﹐是带有它的权柄。保罗要他的 读者们在这事上顺服旧约所说的﹐这也表明他相信圣经是神权能的话语﹐即使新约 时代的信徒们也要遵守。除了举例证明自身的权威﹐圣经也透过其直接了当的叙述﹐表明圣经自己所具 有的权威。彼得后书 1 章 19 到 21 节就是一个最为人熟知,表达圣经权威的宣告之 一﹐彼得明确地讲述到﹕
我们并有先知更确的预言……你们在这预言上留意……因为预言从来 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得后书 1 章 19 – 21 节)
这里彼得指出书写下来的旧约先知预言﹐即使在我们这个时代依然带有权柄﹐因为 这些预言是神授权、给予的启示﹐它所具有的道德约束标准﹐是人需要留心注意的 ﹔也就是说﹐我们应当相信先知所写的﹐也必须顺服他们所命定的。
雅各也清楚指出旧约仍旧是神对我们有权威的律令。雅各书 2 章 10 到 11 节这 么写着﹕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 “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 雅各书 2 章 10 – 11 节)
请注意雅各是用怎样的方式来强调这个要点的。第一﹐他认为书写的律法依旧有其 效力。违逆律法就是犯罪。第二﹐雅各认为圣经的权柄是基于授予律法的那一位﹐ 就是神的权柄。因为圣经是神的话语﹐所以它带有神的权柄。此外也有一些经文讲到新约的权柄。例如约翰福音13章20节记载着耶稣给予祂 的门徒权柄﹕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 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 13 章 20 节)
使徒们把这个权柄不只用于言语上﹐也用于书写的文件里﹐那就是我们现在所读的 新约。这样的例证见之于新约许多述及命令的地方﹐例如帖撒罗尼迦后书3章6节 ﹐保罗如此写着﹕
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们,凡有弟兄不按规矩而行……就当远 离他。(帖撒罗尼迦后书 3 章 6 节)
保罗在这里给予的命令﹐是带着耶稣基督授予他的权柄。其他的使徒们也是如此﹐ 他们在给予书写的指示和教导时﹐也常引用这样的权柄。新约乃是使徒们的书信或 认可的文件组合起来的﹐所以它带着使徒的权柄﹐也就是基督的权柄。